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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天晨:书法的自然性回归

 家有学子 2024-04-26 发布于甘肃

中国人讲究“天人合一”,也讲究“道法自然”。在中国文化的所有艺术门类中,几乎都是由自然而来,最终境界也都回归到自然去。甚至汉字也是“远取诸物,近取诸身”的取象于自然。中国文化是一个“象形取意”的文化,以天地万物为师,也以天地万物的规律作为比类去学习,正所谓“应物自然”。

应物自然,重点在于“应物”,这是一种古老的观察方法,是从自身感知入手在现象中去发现规律,付诸于应用,并且以自然界中的其他现象作为参考依据。以此产生一些表达自然规律的符号、名称、概念。

“象”是以那个庞大动物为例作的比喻,象身躯庞大,故而人观察往往只停留片面,故而有“盲人摸象”的比喻。象因为庞大,故而是一个多角度的全息的感知系统。与依赖视觉的粗浅的“相”是不同的。古人发现简单的文字和语言,难以表达表相背后的那个“意”,后来发现用“象”才可以达到。

清代刘熙载化用孔子的话说:“圣人作《易》,立象以尽意。意,先天,书之本也,象,后天,书之用也。”这是直接说了书法起源于自然,又以意象的方式去表达自然的全息系统。书法的先天是那个“意”,而书法的实用功能表达为象。古人追求境界,即通过实用的“象”去追寻先天的“意”。中国文化本质是修炼文化。

与西方哲学的抽象思维不同,中国文化体现了意象思维的鲜明特征,即会以象解象,用譬喻比拟的方式让你了解背后那个全息的感知系统,故而中国学问,关键在一个“通”字,一个“感”字,有通感,才能理解中国文化的“象”,乃至了解背后的那个“意”。

在书法中,也充分体现了这一特征。如东汉蔡邕在《九势》就直接说:“夫书肇于自然,自然既立,阴阳生焉;阴阳既生,形势出矣”。这里其实是通过书法阐释了中国人的世界观,即自然衍生万物,自然分化了阴阳,而后才转说书法,即“形势”。

书法和汉字的发展在汉代之前基本是一条线,在汉代尤其是东汉书法产生了独立性,即产生了非实用性书写的艺术探讨,书写者在汉字书写过程中体现过程中的身心调用,乃至产生心理、伦理的映射和变化。汉字是侧重形,而书法则其基础上更加追求“势”,即过程中速度产生的趋向性。

古人书法,即在观察势,势是趋向趋势,是一些事物“发而未发”之时的状态,也指发而之后的余下的趋向。书法玩味的就是这个,而这个又不是书法独有,还体现在绘画,雕塑,乃至文学军事,甚至人生处事的智慧。

比如针对“发而未发”,《中庸》则云:“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而针对“发之后”也有“发而皆中节谓之和”。古人认为这时候对趋势的判断和对余势的规划,才更能凸显智慧。故而好的书法是“意在笔前”,好的音乐是“余音绕梁”。

故而,书法其实是自然之象的一种模拟,这种模拟不是具象的,也不是完全抽象的,而是一种二者之间的朦胧状态,即是意象的。是又不是,故而只能用比喻来说明。

蔡邕在另一部书论《笔论》里说:为书之体,须入其形。若坐若行,若飞若动,若往若来,若卧若起,若愁若喜,若虫食木叶,若利剑长戈,若强弓硬矢,若水火,若云雾,若日月。纵横有可象者,方得谓之书矣。

一切点画和布局,都是自然之理的某种体现。形是姿态,势则是动态的,故而才会有如人的状态,即坐和行,也会有鸟的动态,即飞和动。甚至可以细微到情感的细微态中,有愁和喜。这段描写几乎表达了人自身和所观察自然物象的方方面面。

蔡邕在苦口婆心的表达书法的本质蕴含,做了诸多比喻之后,归到“纵横可象”这四个字上,即书法绝不仅仅是笔墨的痕迹,也不仅仅是汉字的书写,书法是把自然物象,人的表情和姿态都凝聚在笔墨的动态之中体现,这些体现不是随便一个人都能感受到的,而是要有相同感受才能理解。

这也是艺术的特质,并非是看到的表相,也不是模仿表相就是学艺术了,故而如果你对艺术的知识多么了解,不论你对艺术外化的技术多么熟稔,如果没有这种美的感知,依然是个门外汉。蔡邕称之纵横可象的,才可以叫做书法。

所以,不论任何艺术,没有老师的手把手教是很难明白真谛的,艺术的学习,本质是感知的训练。技术知识只是桥梁,这种感知的起点,来自对生活和自然的观察,故而若不能感知自然,无法了解中国艺术。

以书写表达心中块垒,抒发内在情绪,是明清以降乃至现代书家的旨趣,是寻找一种个人志趣,乐在艺术的表达过程中。当代书家这种志趣也愈少,更多是技术表达,应付场面。只因胸中少物,情趣渐无,或被大信息量早就扯散了,即使有些许表达内在的,也相较古人都粗浅很多。

而在更早的唐宋文人那边,只是表达心中情趣还是远远不够的,他们还通过书法观察自然物象之理,以书为象,观察自然。要坦荡胸怀观察万物以寻其妙处,可见今人与古人差距有多少。在这点上,唐代的张怀瓘在他的《六体书论》里说的很清楚:

臣闻形见曰象,书者,法象也。心不能妙深于物,墨不能曲尽于心,虑以图之,势以生之,气以和之,神以肃之,合而裁成,随变所适,法本无体,贵乎会通。

张怀瓘给书法的定义直接就是“法象”,这个和现代解释书法为“书写汉字的方法”不可同日而语,书法是一个立体的全息意识观感的入口,也可以说是一种通过实践体认自然之理的方式。决不是表面的书写痕迹那么简单。

对于一副书法作品,普通人看到的只是字和墨迹,但是懂行的人看的是用笔、结构、章法、墨法以及后面呼吸精神的调用,甚至可以感受同频到作者所取的象是什么。可以知道书写者的一点一划,背后学了多少家,不同的情绪念头的抒发和取舍,就是可以体认一撇一捺一折背后的工夫所在。

而书写者自我内在只是靠自己的心去思虑是不够的,故而说“心不能妙深于物,墨不能曲尽于心”,所以要把视角和胸怀放大,效法自然万象,把他们合而裁之,会而通之,以书法表达出来。在自然的观察中重新定位自己,把自己的审美情趣和自然美感诉诸笔墨线条变化之中。

“法本无体,贵乎会通”说出了关键,“法”并不是一个机械重复的简单模式,而是要搭建一个感知信息互通的桥梁,所以关键是“会通”,而不是执着于法的某个体。所以,学习艺术并非是固定模式的重复,而了解背后的那个自由属性的东西,并且要和自己个性相合。

元代学者、书画家杜本在《书史会要》中说:“夫兵无常势,字无常体,若坐若行,若飞若动,若往若来,若卧若起,若日月垂象,若水火成形。倘悟其机,则纵横皆有意象矣。”

真正能作用的能力,都是能够随机而动的,一成不变无法根据环境变化而变化,即使表达静态,也缺乏内涵的灵动。杜本这段话中是以兵法为例子来说书画,即书法体现的是一种随机而动的势,可以仿效日月垂象的自然之理,书法正是模拟这种“象”。

清代翁方纲曾说:“世间无物非草书”即表达了,草书之韵是在拟世间一切造化,这也是中国艺术的特点之一。以意模拟万物之理。草书真正的技术,并非线条笔画,而是在发力和速度中的变化,以及情感呼吸调用时候的动态之美。

龚贤《乙辉篇》里也说:“古人之书画,与造化同根,阴阳同侯......心穷万物之源,目尽山川之势,取证于晋、唐、宋人,则得之矣。”古人的书画,皆是在效仿自然之象,提取自然之理。不论山川河流,天地万物,都是学习对象。而自然之象也有更加精深的。

相传王羲之有一则书论,是《题白云先生书诀》,落款是“维永和九年三月六日右将军王羲之记。”如果这个真是王羲之所流传,则是在写了《兰亭序》之后的三天,王羲之就去了天台山。拜访了一个隐居的道士“天台紫真”,传授他更精深的书法心法。

王羲之是这样记载的:

“天台紫真谓予曰:'子虽至矣,而未善也。书之气,必达乎道,同混元之理。七宝齐贵,万古能名。阳气明则华壁立,阴气太则风神生。把笔抵锋,肇乎本性。力圆则润,势疾则涩;紧则劲,险则峻。内贵盈,外贵虚;起不孤,伏不寡;回仰非近,背接非远;望之惟逸,发之惟静。敬兹法也,书妙尽矣。’言讫,真隐子遂镌石以为陈迹。

这位道士说王羲之还有未到之处,虽然技法性情依然高超,但是还是困在“术”里,他告诫王羲之书法要“达乎道”,与混元同理。并且用道家的体认给予了王羲之指导,充满对自然之象的辩证观察,这就不仅仅是模拟自然之物的状态,而是对其中更深层道理的一种理解。

这里很多和常识是相反的,比如“发”必然应该是动,而这位道士却说“发之惟静”,想之必然不是普通的语境,是调换了主动的发心,所有的“动”都印合自然之理,故而称之为“静”。从道家看来,很多日常举动,都已经离道远矣,故而要证道,则需要逆而行之。

也许,正是因为这段相遇,王羲之才在内在更加充盈对自然的理解,成为后人敬仰的书法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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