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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养老护理员培训规范

 快乐英平 2024-04-29 发布于江苏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养老护理员职业培训的术语和定义、培训对象、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培训实施、培训考核评价和改进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大庆市养老护理员的职业培训。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养老护理员

从事老年人生活照料、护理服务工作的人员。

3.2 职业培训

对准备就业和已经就业的养老护理人员,以开发其职业技能为目的而进行的技术业务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的教育和训练。

3.3 养老护理培训机构

从事养老护理教学行为的组织。

3.4 管理及指导单位

对养老服务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政策指导、质量评价、资源支持等的单位,包括政府管理部门、医疗卫生等专业部门及受政府委托的社会组织等。

3.5 康复护理

以康复学与护理学为基础,对残疾、失能或半失能老年人进行训练和再训练,提高其活动能力,达到基本生活能自理、重新参加社会活动等效果的护理过程。

4 基本要求

4.1 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努力培养合格的养老护理员。

4.2 职业道德素养与专业技能相结合,注重培养养老护理员的思想品质及职业道德素养。

4.3 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强化养老护理服务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与专业能力。

4.4 加强培训工作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不断改善培训条件、管理水平,提升培训质量。

5 培训对象

5.1 从事或准备从事养老护理工作的人员。

5.2 需要提升职业技能等级与养老护理能力的人员。

6 培训机构

6.1基本要求

6.1.1能承担养老护理员培训,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办学实体或承担培训等相关业务的法人。

6.1.2具有符合本文件的师资、场地、设施设备及教学培训经验的相关院校或培训机构。

6.2组织管理

6.2.1应建立完善的行政和教学管理机构。

6.2.2应配备与教学内容和培训规模相适应的师资队伍。

6.2.3应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6.2.4行政管理团队应能保证教学秩序、生活服务、设备维护、安全保卫等行政管理事物的正常运行。

6.2.5大、中专院校和从事培训教育的企业,应根据需要设定专人从事养老护理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6.3管理制度

培训机构应建立养老护理员培训的相关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a)师资管理制度;

b)学员管理制度;

c)教学管理制度;

d)教学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e)财务管理制度;

f)评价考核制度;

g)卫生与安全管理制度;

h)档案管理制度;

i)应急预案。

7 培训师资

7.1职业素养

7.1.1热爱养老护理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基本的职业守则。

7.1.2具备丰富的养老护理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扎实的职业技能。

7.1.3具有能够教案编制能力、教学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操作示范能力。

7.2资质要求

7.2.1应具有本职业或相关专业较丰富的知识、实际操作经验和教学经验。

7.2.2培训初级养老护理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7.2.3培训中级、高级养老护理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7.2.4培训养老护理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3年以上。

8 培训场地及设施

8.1培训总则

培训场所设计应参照GB 50099执行,培训场所采光、照明、采暖、换气及通风、室内环境等应符合GB 30533的要求。

8.2理论培训场地及设施

8.2.1学员人均使用面积不少于3m2,每间面积不少于60m2,总面积满足培训规模的需要。

8.2.2应符合教学需要,多媒体电教设备齐全,培训场地干净、整洁、安全。

8.3技能操作场地及设施

8.3.1人均使用面积不少于6m2,至少有120m2技能操作培训场地,总面积满足培训规模的需要。

8.3.2具备实践技能操作设备,专用通用器材、设备和物品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配备。

8.3.3便于开展互动式教学、演示、情景模拟等活动。

9 培训内容

9.1理论知识培训

9.1.1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9.1.2职业守则。

9.1.3养老护理员职业工作须知。

9.1.4老年人照护基础知识。

9.1.5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知识。

9.1.6人际关系与沟通。

9.1.7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专业技能。

9.2专业技能培训

9.2.1养老护理员(五级/初级工)专业技能培训内容

9.2.1.1生活照护

9.2.1.1.1清洁照护

a)老年人清洁照护知识及观察要点;

b)老年人口腔卫生知识、义齿的一般养护知识;

c)老年人洗脸、洗手、洗头、梳头、剃胡须、洗脚、修剪指(趾)甲等整理仪容仪表的方法;

d)老年人床上洗浴要求及注意事项;

e)老年人会阴清洁注意事项。

9.2.1.1.2饮食照护

a)老年人进食、进水的方法和观察要点及风险识别;

b)常见老年人膳食种类和摄入量;

c)能对发生噎食、误吸情况的老年人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寻求帮助。

9.2.1.1.3穿脱衣物

a)老年人穿脱衣方法、要求和注意事项;

b)简易矫形器等辅助器具的穿脱方法和注意事项。

9.2.1.1.4排泄照护

a)老年人排泄基本知识及观察要点;

b)大小便的性状、颜色和异常情况;

c)大小便器具及辅助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9.2.1.1.5睡眠照护

a)了解老年人睡眠特点;

b)协助老年人睡眠的基本方法及观察要点。

9.2.1.1.6失智症照护

a)失智症的基本概念;

b)失智症老年人的照护原则;

c)失智症老年人照护的基本方法及注意事项。

9.2.1.2基础照护

9.2.1.2.1体征观察

a)测量生命体征的方法及观察要点;

b)测量体重的方法及注意事项。

9.2.1.2.2护理协助

a)老年人皮肤生理特点、观察知识;

b)老年人冷热疗法的应用范围及使用方法;

c)叩背的基本方法;

d)压疮的基本知识和预防;

e)I度压疮的处理方法及注意事项;

f)协助老年人更换体位的方法。

9.2.1.2.3感染防控

a)老年人居住环境及使用物品清洁范围和基本方法;

b)居家养老护理员和老年人手清洁的重要性和基本方法。

9.2.1.2.4应急照护

心肺复苏的手法。

9.2.1.3康复照护

9.2.1.3.1体位转换

a)老年人常见体位及摆放原则和老年人体位安全转换方法;

b)助行器、轮椅等辅助器具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9.2.1.3.2康乐活动

a)老年人常用手工活动类型和指导方法;

b)老年人文体娱乐活动类型、作用、技巧和指导方法。

9.2.2养老护理员(四级/中级工)专业技能培训内容

9.2.2.1生活照护

9.2.2.1.1清洁照护

a)老年人口腔清洁的方法及注意事项;

b)老年人身体清洁的基本种类和方法及特殊情况的处理方法。

9.2.2.1.2饮食照护

a)老年人常用饮食类型及噎食、误吸救护知识;

b)老年人鼻饲进食的基本知识;

c)老年人食品加工基本方法。

9.2.2.1.3排泄照护

a)老年人便秘的相关知识;

b)尿量记录的方法;

c)造瘘袋更换的方法及注意事项;

d)开塞露、人工取便及其他辅助方法的操作要点及注意事项。

9.2.2.1.4睡眠照护

a)老年人睡眠环境问题评估知识;

b)老年人睡眠障碍相关知识;

c)老年人睡眠指导相关知识及睡眠障碍的照料方法。

9.2.2.1.5环境清洁

a)消毒隔离的基本知识;

b)消毒隔离的基本知识、原则和基本方法;

c)垃圾分类的处理方法及原则。

9.2.2.2基础照护

9.2.2.2.1体征观察

a)测量生命体征的方法及观察要点;

b)测量体重的方法及注意事项。

9.2.2.2.2护理协助

a)胃管、尿管、气管切开及造瘘口的照护方法及注意事项;

b)标本留取的方法、注意事项;

c)Ⅱ度压疮老年人的照护知识;

d)陪同就医的基本内容和流程。

9.2.2.2.3用药照护

a)口服用药的方法和注意事项;

b)糖尿病的基本知识及血糖异常的常见症状。

9.2.2.2.4感染防控

a)老年人常见传染病的预防方法;

b)消毒液的配制方法及注意事项。

9.2.2.2.5风险应对

老年人跌倒、压疮、走失、噎食、误吸、烫伤、冻伤、中毒、中暑的基本知识、防护要点及应对方法。

9.2.2.2.6失智照护

a)失智老年人的常见异常行为表现及应对措施;

b)失智老年人安全环境的基本要点。

9.2.2.2.7安宁服务

a)安宁照护的基本知识及注意事项;

b)临终老年人家属的安慰方法;

c)清洁遗体、整理遗物的注意事项;

d)终末消毒的知识和方法。

9.2.2.3康复照护

9.2.2.3.1康乐活动

a)文娱性康乐活动的实施方法;

b)老年人简易健身器材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c)失智老年人音乐、园艺、益智类活动方法和注意事项。

9.2.2.3.2功能促进

a)老年人基础性日常生活活动和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动康复方法和注意事项;

b)老年人压力性尿失禁的功能训练方法和注意事项;

c)老年人简易康复器材日常生活类辅助器具种类、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d)老年人坐位、站立位平衡能力训练方法和注意事项;

e)助行器、轮椅等辅具选择的原则。

9.2.3养老护理员(三级/高级工)专业技能培训内容

9.2.3.1基础照护

9.2.3.1.1护理协助

a)Ⅲ度压疮老年人的照护;

b)雾化吸入、口腔吸痰、吸氧操作的方法和注意事项。

9.2.3.1.2用药照护

a)老年人常用药物的不良反应及常见风险防范措施;

b)老年人多重用药的风险。

9.2.3.1.3风险应对

a)老年人跌倒、压疮、走失、噎食、误吸、烫伤、冻伤、中毒、中暑的评估方法及应对措施;

b)老年人急性创伤、肌肉骨骼关节损伤等的应急处置方法;

c)安全转运流程。

9.2.3.1.4失智照护

a)失智老年人特殊异常行为表现及应对措施;

b)失智老年人常见环境风险及处理。

9.2.3.1.5安宁服务

a)心理慰藉的注意事项;

b)哀伤应对的常见方法。

9.2.3.2康复服务

9.2.3.2.1功能促进

a)老年人常用康复体操方法、适用对象与注意事项;

b)老年人行走、上下楼梯时的平衡与协调性控制方法与注意事项;

c)安全防护性辅助器具种类和使用方法。

9.2.3.2.2认知训练

a)轻、中度认知功能障碍的记忆力等训练的基本方法;

b)轻、中度认知功能障碍的定向力等训练的基本方法。

9.2.3.3心理支持

9.2.3.3.1沟通交流

a)非语言沟通交流的常用方法;

b)冲突发生的过程和沟通的注意事项。

9.2.3.3.2心理辅导

a)压力的应对方法;

b)老年人常见的异常心理及处理方法;

c)老年人心理及情绪变化的应对技巧。

9.2.3.4培训指导

9.2.3.4.1理论培训

a)老年人自我照护的常见知识;

b)老年人照护的常用知识;

c)四级/中级工、五级/初级工级别人员常用知识;

d)培训计划及编写教案的基本技巧。

9.2.3.4.2技术指导

a)老年人自我照护方法;

b)老年人照护的常用技能;

c)四级/中级工、五级/初级工级别人员常用技能。

9.2.4养老护理员(二级/技师)专业技能培训内容

9.2.4.1照护评估

9.2.4.1.1老年人能力评估

a)老年人能力评估计划的实施方法、步骤和注意事项;

b)老年人照护等级划分知识;

c)老年人照护风险的评估方法。

9.2.4.1.2照护计划制定

a)老年人的主要照护问题;

b)老年人照护计划的制定、调整方法;

c)老年人能力评估报告撰写要求和规范。

9.2.4.1.3适老环境和辅具使用评估

a)适老环境评估方法;

b)老年人康复辅具使用需求评估方法。

9.2.4.2康复服务

9.2.4.2.1功能促进

a)认知功能障碍老年人日常生活活动能力特点和基本训练方法;

b)言语功能障碍特点和基本训练方法。

9.2.4.2.2康复评估

a)老年人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估方法;

b)老年人运动功能评估方法;

c)老年人认知功能评估方法。

9.2.4.3质量管理

9.2.4.3.1质量监督

a)照护服务效果监督方法;

b)人员管理效果监督方法;

c)服务保证监督方法;

d)服务安全监管方法。

9.2.4.3.2质量控制

a)照护服务实施过程的管理方法;

b)服务人员的管理方法;

c)服务保障的要求;

d)服务安全的要求。

9.2.4.4培训指导

9.2.4.4.1理论培训

a)培训的基本方法;

b)培训计划的制定方法;

c)三级/高级工及以下人员常用知识。

9.2.4.4.2技术指导

a)服务与管理经验的总结方法;

b)组织实施教学的方法;

c)三级/高级工及以下人员常用技能。

9.2.5养老护理员(一级/高级技师)专业技能培训内容

9.2.5.1照护评估

9.2.5.1.1专项功能评估

a)老年人专项功能评估内容;

b)老年人专项功能评估计划的实施方法、步骤和注意事项。

9.2.5.1.2照护计划完善

a)阶段性专项功能评估方法;

b)老年人照护计划的制定、调整方法和要求;

c)老年人专项功能评估报告撰写要求和规范。

9.2.5.1.3评估管理

a)评估人员的组织与管理方法;

b)复杂情况评估个案处理的相关知识及方法;

c)评估实施方案的改进方法;

d)评估结果争议的处理方法。

9.2.5.2质量管理

9.2.5.2.1机构内部管理

a)质量管理体系相关知识;

b)质量评价的基本方法。

9.2.5.2.2质量系统评价

a)质量评价结果的分析方法;

b)持续质量改进的相关知识。

9.2.5.3培训指导

9.2.5.3.1理论培训

a)研究报告撰写的格式、内容和方法;

b)二级/技师及以下级别人员常用知识及技能。

9.2.5.3.2培训管理

a)培训管理的相关知识;

b)养老服务行业发展动态与政策信息。

10 培训课时及要求

培训课时应按每天8个学时计算,每个学时为45分钟。培训课时包括理论知识教学、操作技能训练和养老机构实习。各级养老护理员培训课时见表1。

11 培训实施

11.1拟定培训计划

培训计划应包括:培训目标、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对象、教学大纲、培训课程设置、培训教材、经费预算、培训方式、考核标准等。

11.2准备培训场地及设备

根据培训计划和规模,准备满足教学需要的教学场地及相关教学设备、仪器和用品。

11.3聘请培训教师

应按照第7章的要求,选聘培训教师。

11.4发放培训通知

根据培训计划,拟定培训通知,包括培训机构简介、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地点、报名方式、联系方式等,以文件形式下发或以招生简章的形式发放。

11.5组织培训

根据培训要求,对参加培训的学员进行审核,并组织实施培训。

11.6继续培训

11.6.1培训合格后每两年接受继续培训。

11.6.2建立继续培训管理系统、登记手册,每次培训后登记学分。

12 培训考核

12.1理论知识考核

理论知识考试以笔试、机考等方式进行,实施百分制,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90分钟。

12.2技能考核

技能考核采用现场操作、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实施百分制,并有符合国家标准或其他规定的与养老照护相关设备、设施和用品,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考核时间45分钟。

12.3综合评审

技师和高级技师应进行综合评审,采取审阅申报材料、答辩等方式进行,实施百分制,评审时间为60分钟。

12.4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中的监考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1:15,且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监考人员;技能考核中的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1:15,且考评人员为3人(含)以上单数;综合评审委员为3人(含)以上单数。

12.5考核结果

成绩皆达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颁发培训机构签发的证书。

13 评价与改进

13.1总则

培训机构应建立养老护理员培训的评价与持续改进机制,制定评价与持续改进计划,定期开展评价与改进工作,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

13.2评价

采取意见征询、问卷调查、实地考察等方式,由管理部门、培训学员或第三方机构对培训质量进行评价,评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课程设置满意度;

b)师资水平满意度;

c)授课内容和授课方式满意度;

d)组织管理满意度;

e)后勤服务满意度;

f)培训后学员考核合格率;

g)学员所在单位对培训质量与效果的满意度。

13.3改进

培训机构应根据评价报告,有针对性地制定改进措施,并组织实施,已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

来源: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整理摘编:时英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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