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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与伴侣生活20年,女方患癌也不离不弃,女方死后,小姨子得到30万遗产,他一分钱都没得到

 四季视野 2024-04-30 发布于北京

四川一男子,突然给小姨子告上了法庭,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更是让他悔不当初,30万遗产,连一分钱都没有得到。

这件事听起来,似乎很有点扯淡,但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这也是现代社会的一个现实情况。

不知道从什么开始,“搭伙过日子”好像成了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

说白了,就是一男一女生活在一起,却不领结婚证,两人既不受法律保护,也没有法律的约束。

这种情况,跟一般人认为的“同居”,在性质上还不太一样。搭伙过日子的主要人群,大都是有过婚姻史的人。

这类人,由于种种原因,原配婚姻没有进行到底,此后遇到合适的人以后,为了避免麻烦,就有了这种搭伙过日子的模式。

本文的主人公,就是这样的情况。

为了方便叙述,我们就暂且给主人公起几个化名,男主人叫“宋榆”,女主人公叫“胡姐”,小姨子就叫“胡妹”。

宋榆早年间跟妻子感情破裂,离异后带着女儿独自生活。

女儿长大后也有了自己的家,他才萌生了再找一个老伴的念头。

胡姐跟宋榆的情况也是大同小异,结婚后因为不会生孩子,才离异过上了单身生活。

就这样,宋榆和胡姐经人介绍走到了一起,成了半路夫妻。

起初,胡姐认为,既然两人要在一起相依到老,哪怕就是不办酒席也应该领个结婚证,最起码显得名正言顺。

但是宋榆却有不同的意见,认为半路夫妻没那个必要,结婚证不过一张纸而已,可维系不了感情。

人到了这样的年纪,就应该来点实际的,有感情在一起相依到老,没感情就各回各家,到时候也没那么麻烦。

胡姐想想也是,没有婚姻的束缚,分手的时候也方便,省得啰里啰嗦地纠缠不清。

这种搭伙过日子的家庭模式,倒也不是没有一点好处,最大的好处就是两个人都没有什么压力,在一起过日子可以省去很多寻常夫妻的烦恼。

宋榆和胡姐就是这样,在一起相安无事生活了十五六年,生活很顺遂,感情也很甜蜜。

然而,五年前,胡姐突然感觉身体不舒服,到医院一检查才发现得了癌症。

到了这个时候,才真正能显示出人情冷暖。

既然两人没有领结婚证,宋榆这个时候撒手不管,顶多也就是让人感觉品行有点问题,法律上找不出人家的过错。

但是,他并没有在这个时候撒手,而是真正尽到了一个丈夫的责任,天天守着胡姐共同与病魔抗争。

然而,胡姐病情却没有太大的好转,身体一年比一年差。

不得不说,宋榆做得也真是够可以了,为了给胡姐治病,四处求医问药,对她的日常生活起居照顾得也很周到。

胡姐在他的陪伴下,强撑了四年多的时光,也算是个奇迹了。

宋榆该做的都做了,但是眼见胡姐的身体状况还是不断地恶化,于是就带着她外出旅游。

这种情况也比较常见,即便是生命留不住,也不要留下太多的遗憾,最起码走之前能看看祖国的大好河山,也算是对生命的最后一点安慰。

胡姐在宋榆的尽心照顾下,强撑了五年,走的时候也没有留下太多的遗憾。

但是,宋榆做梦也没有想到,胡姐刚走不久,自己的麻烦就来了,竟然被小姨子胡妹告上了法庭。

这是怎么回事呢?原来,胡姐虽然去世了,但却留下了30万元的遗产。

胡妹认为,姐姐既然跟宋榆没有结婚,自然也就没有继承这笔遗产的资格,理应由自己继承。

宋榆却觉得小姨子这么做毫无道理,自己虽然没有跟胡姐结婚,但好歹在一起生活了20年,也算是有夫妻之实,怎么就没有继承遗产的资格呢?

两人谁也说服不了谁,胡妹就把这件事闹上了法庭,要跟宋榆对簿公堂。

在审理阶段,宋榆提交了一份胡姐弥留之际留下的遗嘱,但遗嘱上却没有胡姐的签字,因此不被法庭采纳。

宋榆又说给胡姐治病,自己东挪西凑借了12万元,但却又拿不出借条,这个举证也没有被法庭采纳。

法庭最后只得根据《民法典》进行判决,因为胡姐父母早亡、膝下又没有子女,按照顺序继承人,将胡姐的遗产判给了胡妹。

用现在的话说,这是件很扯的事情,但是也没有办法,搭伙过日子不受法律保护,能怎么办?
 

法庭最后只得根据《民法典》进行判决,因为胡姐父母早亡、膝下又没有子女,按照顺序继承人,将胡姐的遗产判给了胡妹。

用现在的话说,这是件很扯的事情,但是也没有办法,搭伙过日子不受法律保护,能怎么办?
 
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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