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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疑问交给专门的机制

 商坛论衡 2024-05-01 发布于上海

把疑问交给专门的机制

——“异”故我在再续六十

如果我们人人都能够相互宽容,彼此尊重对方的个性,看重别人自我大异优异的价值,这当然是好事;可是如果以为这样大家就可以相安无事,万事大吉,彼此没有一丝争议,那也是一种错觉。因为这同样可能会给我们带来意想不到的麻烦。清代李汝珍在《镜花缘》中描写了一个理想社会“君子国”。君子国里人人“好让不争”,“耕者让畔,行者让路”,蔚然成风。可偏偏就是因为“好让”,一桩买卖中的双方相“争”不下,体现得就是这种麻烦。

李汝珍先生写道:在闹市上,有一个官差(隶卒)采买物品,嫌货价低于货物的品值,便要求卖货人加价,否则就认为这是存心与他作对,不让他买。卖货人的看法正相反,认为自己原本是妄讨大价,正待官差还价后再让几成,你不但不砍价反叫我长价,这是诚心不叫我卖给你。两个人互不相让,买卖眼看做不成。官差賭气,照卖货人的报价付款,却只拿了一半货物。卖货人那里肯依,拦住官差不放。两个人在那里不依不饶,正不知如何是好。这时“路旁走过两个老翁,作好作歹,从公评定,令隶卒照价拿了八折货物,这才交易而去。”

原来,在“好让不争”中也各有所争。买卖双方均心有疑窦,这是正常的只不过君子国里买卖双方和我们正常的疑虑的方向正好相反:买者怀疑卖方货高价低,卖者怀疑买方的高姿态是存心叫自己羞惭,其结果却是和我们正常的交易一样的,难以成交。李汝珍先生设定的解决办法是由第三者“从公评定”,这倒和我们解决正常交易纠纷的途径不谋而合给我们以重要的启迪。只不过这种评定很大的偶然因素:路遇老翁假如在“君子国”里有一种专门的评议机制岂不是更好。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彼此的相容和交往情况更为复杂,往往有更多的疑虑譬如:此异与彼异倒底有无区别?此种产品到底是真异还是假异?彼物是否真优异?如果大家意见不一,到底应该听谁的?如果彼此合作,利弊何在?诸如此类的问题总需要有一个快捷公允的解决办法,不能推来搡去。这固然需要我们要有肚量,求同存异,可是当我们面临一些具体问题的分歧难以避免时,有一种正常的评议机制从中作出公断,显然可以取得可半功倍的效果,提高办事的效率好让不争的麻烦。

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交易的一方来自君子国,遵循公平交易;另一方则是两面国,搞双重标准,对自己有利时强调自由贸易,对自己不利时总怀疑别人占了自己便宜,对别人的自我大异就谈不上信任。别人尽管属于好让不争,那也很难其满意。在这种情况下,独立第三方的评判就显得更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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