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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立项、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用地报批、项目环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之间的相互关系?

 神州国土 2024-05-03 发布于河北

1、项目立项 

实行审批制的项目,由项目单位持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和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向发展改革部门申请办理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手续。 
实行核准制的项目,由项目单位持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向发展改革部门申请办理项目申请报告核准手续。 
实行备案制的项目,由项目单位向发展改革部门申请办理项目备案手续。 
2、规划选址 
实行审批制的项目,项目单位可在向发展改革部门报送项目建议书的同时,向规划部门申请规划选址。 
实行核准制的项目,项目单位直接向规划部门申请规划选址。 
实行审批制或核准制的项目,由规划部门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实行备案制的项目,由规划部门出具拟用地的规划意见。建设项目选址位于已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区域内的,规划部门可同时提供规划条件。 
3、用地预审 
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项目单位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或规划意见等文件向国土房管部门申请建设项目用地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确认和用地预审。 
建设项目选址位于本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划定的历史灾害危险区域或者潜在灾害危险区域外的,不需要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由国土房管部门出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建设项目选址位于本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划定的历史灾害危险区域或者潜在灾害危险区域内的,项目单位需提供项目用地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由国土房管部门出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使用存量国有建设用地的,项目单位可不办理用地预审。 

4、用地报批 
项目单位持项目批准(或核准、备案)文件、规划选址、用地预审意见和土地测绘机构出具的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等向国土房管部门申请办理用地报批手续。建设项目用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或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的,项目单位应按报批规定提供地质、矿产、林业、劳动保障部门审查意见等报批材料。资料备齐后,由国土房管部门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报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由国土房管部门拟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和房屋征收方案,报市(县级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5、环境影响评价 
实行审批制、核准制的项目,项目单位在向国土房管部门申请办理用地预审时,可同时向环保部门申报环境影响报告文件;属于铁路、交通等建设项目,经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同意,可以在初步设计完成前申报环境影响报告文件。 
实行备案制的项目,项目单位可在建设项目开工前向环保部门申报环境影响报告文件。 
6、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项目单位持项目批准(或核准、备案)文件和用地预审意见向规划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规划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提供规划条件。 
7、实施土地或房屋征收 
建设项目用地经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国土房管部门依法发布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或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公告;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依法核发房屋征收决定并予以公告。项目单位应协助国土房管部门依法实施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或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以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办结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手续。 
8、供应建设用地 
项目单位向国土房管部门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划拨手续,依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领取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和建设用地批准书。 
9、办理土地登记 
项目单位凭建设用地批准书和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依法向国土房管部门申请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
关于举办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及临时用地复垦方案编制培训班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规划用 “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报部审查的建设项目用地报批材料和审查报告文本格式的函》自然资办函、新《土地管理法》、《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通知》、《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源部等7部门《关于加强用地审批前期工作积极推进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单位特举办关于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批、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编制及临时用地复垦方案编制培训班,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01
培训时间、方式

  4月27日—28日    

线上直播培训(腾讯会议)

02
培训对象
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自然资源相关部门管理人员;各土地规划、城乡规划、测绘、土地房地产评估、地理信息服务、土地整治、咨询服务等机构的技术骨干、各类项目投资(业主)、大专院校及土地研究的相关管理人员。
03
培训内容
(一)最新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批相关政策解析
1、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89 号)、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规划用地“ 多审合一、多证合一 ”改革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69号)、自然资源部等7部门《关于加强用地审批前期工作积极推进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30 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以“ 三调 ”成果为基础做好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地类认定的通知》解析;
2、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分省(市)启用“ 三区三线 ”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介绍;
3、新《土地管理法》、《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 68 号)等其他用地预审相关政策介绍。
(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批全流程实务操作及报批材料编制
1、新政策要求下用地报批审查在项目管理中的节点、报批审查内容的变化与要求;
2、用地预审层级确定及用地预审报批呈报材
3、建设用地预审 、报批要点及注意事项;
4、建设用地预审报批地方实践经验介绍。
(三)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编制
1、开展节约集约用地论证相关文件支持,深度解析自然资源部《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编制与审查工作指南(试行)》(自然资办函〔2023〕473 号) ;
2、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编制主要内容;
3、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编制重点难点;
4、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评审要点。
(四)建设项目土地复垦方案编制
1、开展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编制的相关文件解析,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1280号);《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土地复垦条例》及《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
2、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编制主要内容;
3、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编制重点难点;
4、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评审要点。
(五)土地复垦项目验收资料编制
1、开展土地复垦项目验收资料编制的相关文件解析;
2、土地复垦项目验收资料主要内容;
3、土地复垦项目验收资料重点难点;
4、土地复垦项目验收资料审查要。
04培训费用及证书申报
收费每人2800参加培训班并通过考试的学员颁发《土地整治规划土地复垦工程师》专业能力证书证书长期有效,分别在培训主办单位官网和中国招标网可查。
证书全国通用,可作为用地预审报批、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土地复垦方面职业岗位能力考核的证明,作为项目承接、招投标、岗位聘用、任职、定级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并可作为专业能力培训的证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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