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律师说法 | 新土地管理法背景下集体土地征收流程详解

 Wsk0597 2024-05-07 发布于福建

根据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进行了第三次修正,新的土地管理法于2019年8月26日发布,2020年1月1日生效。新的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国务院紧随其后于2021年7月2日发布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该条例于2021年9月1日正式生效。这是《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自1998年全面修订后的第二次全面修订,是保证2019年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顺利实施的重要法律武器。新的实施条例有很多的亮点,其中一个重要的亮点就是细化了土地征收流程。

那么新的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生效以后,集体土地征收的具体流程到底是什么样的,接下来律师就结合法条给大家详细的梳理汇总,供大家参考,以后再遇到集体土地征收的问题,可以根据这篇文章来看征收部门到底有没有依法按流程征收。

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首先考察征收集体土地的必要性。

集体土地并不是想征收就征收,必须符合相应的条件。总体来说就是必须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同时必须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有的项目还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也就是我们律师常说的“四规划一计划”,当然某些成片开发的应当符合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具体法条《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一)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

(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六)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

前款规定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建设活动,还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第(五)项规定的成片开发并应当符合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第二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并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具体法条:《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需要征收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认为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应当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并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收土地预公告应当包括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等内容。征收土地预公告应当采用有利于社会公众知晓的方式,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发布,预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土地现状调查应当查明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当对征收土地的社会稳定风险状况进行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点,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当有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评估结果是申请征收土地的重要依据。


第三步: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具体法条:《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组织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包括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方式和标准、安置对象、安置方式、社会保障等内容。


第四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听取村民意见。村民不认可的可以提异议,也可以申请听证,县政府根据情况调整方案。

具体法条:《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定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应当同时载明办理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异议反馈渠道等内容。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听证。


第五步:被征地权利人登记。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具体法条:《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款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第六步:保证征地补偿费用到位,签订补偿协议。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和地上房屋等进行测算评估,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以及社会保障费用等足额预存,保证专款专用、足额到位。未足额预存的,不得申请土地征收。

具体法条:《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款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听证会等情况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后,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示范文本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对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第七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报请批准征地。

原来的征地程序是先批准后征收补偿,现在是先完成前期的征收补偿工作,才能报批。

具体法条:第三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完成本条例规定的征地前期工作后,方可提出征收土地申请,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应当对征收土地的必要性、合理性、是否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为了公共利益确需征收土地的情形以及是否符合法定程序进行审查。


第八步:发布正式的征收公告。

具体法条:《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征收土地申请经依法批准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公布征收范围、征收时间等具体工作安排,对个别未达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应当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并依法组织实施。


第九步:落实征地补偿、作出征收补偿决定。

具体法条:《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征收土地申请经依法批准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公布征收范围、征收时间等具体工作安排,对个别未达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应当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并依法组织实施。


最后一步:对拒不腾退也不走司法程序的被征收强制执行。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对征收补偿行为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规定的期限内又不腾退的,由市、县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必须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以上就是新的《土地管理法 》及其实施条例生效后,新的完整的集体土地征收流程,供大家参考。

另外,给大家总结一下大家最关心的集体土地征收补偿都包括什么,主要有以下几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同时还要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就是我们常说的失地社保。那么其中除了土地补偿款外,其他的补偿都应该给老百姓,土地补偿款怎么分各地的标准也不同,如果大家想了解自己当地的补偿标准及分配标准,可以联系律师。

图片
 本文撰稿律师:朱久林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

退役军人,警校毕业。经办案件上百起。专业功底深厚,责任感强。专注擅长解决行政案件、民商事案件。

擅长领域:

行政案件、民商事案件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