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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电商销售用劣质槽头肉制作的梅菜扣肉预制菜,如何承担退赔责任?

 璞琳说法 2024-05-10 发布于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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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电商销售用劣质槽头肉制作的梅菜扣肉预制菜,如何承担退赔责任?

黄璞琳

【事件】

2024年央视315晚会曝光称,安徽省阜阳市有个别企业用未经严格处理的劣质槽头肉制作梅菜扣肉预制菜。相关劣质槽头肉含有大量淋巴结、脂肪瘤和甲状腺,未按规定严格“整修”。之后,又有媒体曝光称,“东方甄选”和“疯狂小杨哥”直播间都销售过这款用劣质槽头肉制作梅菜扣肉预制菜

随后,东方甄选公司方面回应:基于现在商家退款慢的情况,公司可以先行垫付。购买过这款梅菜扣肉的顾客需要提供下支付宝、姓名,退款将在2个工作日内退回支付宝账户。

“疯狂小杨哥”所属公司合肥三只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则声明,涉事厂家生产的梅菜扣肉是2023年4月29日开始在其“疯狂小杨哥”直播间推广销售,但涉事梅菜扣肉生产商和销售方均表示“线上产品未违规使用槽头肉”;目前该生产商正在配合当地相关部门进行调查,以相关部门调查结果为准。三只羊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当晚启动消费者登记,并陆续开始先行垫付退款。

【璞评】

央视3.15晚会曝光的用含有未将淋巴结和甲状腺处理干净的槽头肉制作的梅菜扣肉预制菜,“东方甄选”和“疯狂小杨哥”直播间均被控也曾销售过。

对此,东方甄选回应向相关消费者退款。东方甄选仅退款,够不够?这可能还要看以下情况:1.相关消费者是否食用了问题梅菜扣肉预制菜,是否有身心伤害,是否构得上精神损害赔偿条件?2.东方甄选对其所售梅菜扣肉预制菜存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问题,是否明知应知?3.东方甄选直播销售时对所售梅菜扣肉预制菜的宣传介绍,是否构成广告发布行为?

就央视315晚会曝光的涉嫌违规使用槽头肉原料“梅菜扣肉“一事,“疯狂小杨哥”直播间所属的合肥三只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表态的处理措施,与东方甄选基本相似:一是启动消费者登记;二是作为直播间运营方先行垫付退款。这也意味着三只羊公司采取无论自己所售食品是否最终核实存在食品安全问题,都先退款的措施。与东方甄选表态不同的是,三只羊公司声称,涉案“梅菜扣肉”的生产商和销售方均表示“线上产品未违规使用槽头肉”,生产商和销售方承诺会尽快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生产商正在配合当地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最终以相关部门调查结果为准。即,三只羊公司目前尚未认可他们于2023年4月29日开始直播推销的“梅菜扣肉”存在食品安全问题。

确实,从证据角度来讲,央视315晚会曝光涉事“梅菜扣肉”违规使用槽头肉原料,还不能直接得出三只羊公司2023年4月29日开始直播推销的那批“梅菜扣肉”也存在同样的食品安全问题。由于那批“梅菜扣肉”不太可能还留有实物,相关事实得当地市场监管、公安部门调查核实,以及通过证据规则来进行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如实记录并保存进货查验、出厂检验、食品销售等信息;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即,涉案“梅菜扣肉”的生产商,如果主张在三只羊公司和东方甄选公司网络直播销售的食品不存在违规使用槽头肉原料问题,就必须从其食品原料进货和投料、自己食品生产过程、食品出厂检验等环节均提供真实、合法的证据材料来证明相关批次的“梅菜扣肉”不存在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在食品药品民事纠纷中,食品的生产者与销售者应当对于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承担举证责任。央视315晚会已经曝光涉事“梅菜扣肉”生产商有违规使用槽头肉原料问题。在此前提下,对于在三只羊公司和东方甄选公司网络直播销售的相关批次“梅菜扣肉”,如果该生产商不能提供获得市场监管、公安等执法机关认可的原料进货记录、生产过程记录等证据来证明原料没有问题,那就至少在民事案件中应当认定相关批次“梅菜扣肉”也存在违规使用槽头肉原料从而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相应地,除非东方甄选公司和三只羊公司举证证明自己所售的梅菜扣肉预制菜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质量标准,否则,就应向消费者承担退赔等法律责任。即,东方甄选公司和三只羊公司先行退赔,是法定责任,不得推诿。

不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惩罚性赔偿制度,适用对象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生产者,以及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经营者。东方甄选和三只羊公司是涉案问题食品的经营者而非生产者,如果其对涉案食品履行了进货检查验收义务,查验了涉案食品供货商和厂家的生产经营资质(证照),查验了涉案食品的检验报告,那可能还不足以认定东方甄选或者三只羊公司明知涉案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也就不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要求东方甄选公司和三只羊公司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但如果东方甄选公司和三只羊公司对涉案食品未依法履行进货检查验收义务,或者查验流于形式,那么,就可以考虑推定其明知涉案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从而要求其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惩罚性赔偿责任,即:除退款及赔偿消费者其他实际损失外,还应增加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惩罚性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即,对于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无论是否明知,都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所以,如果不能认定东方甄选公司和三只羊公司明知涉案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但是,东方甄选公司或者三只羊公司直播销售时对所售梅菜扣肉预制菜的宣传介绍,已经足以认定为发布广告,甚至其直播宣传用语足以让消费者产生东方甄选公司、三只羊公司及其直播人员以自己名义对涉案食品作推荐、作证明的效果,足以构成广告代言人的。那么,鉴于东方甄选公司和三只羊公司直播销售时对所售梅菜扣肉预制菜的宣传介绍构成虚假广告,并让消费者受到了损失,从而应与涉案梅菜扣肉预制菜的厂家(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即,这种情形下,由于涉案梅菜扣肉预制菜的厂家,对其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行为,应当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惩罚性赔偿责任,相应地,承担连带责任的东方甄选公司和三只羊公司也应先行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而非仅退款。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因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自然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如果消费者主张自己已经食用了问题食品,证明自己已经出现了身体上的不良反应,或者在获知该梅菜扣肉预制菜是使用槽头肉制作后感到极度恶心、心理极度不适,这时可以考虑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当然,目前此类司法案例较少。

总体而言:只要生产商不能证明在三只羊公司和东方甄选公司网络直播销售的相关批次“梅菜扣肉”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那就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赔偿损失以及惩罚性赔偿等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有关首负责任制的规定,三只羊公司和东方甄选公司作为直播销售商,向消费者承诺先行赔付,也是法定义务。如果三只羊公司和东方甄选公司未依法履行进货检查验收义务,或者查验流于形式,足以认定其明知涉案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三只羊公司和东方甄选公司直播销售时对所售梅菜扣肉预制菜的宣传介绍,已经足以认定为发布广告,甚至足以认定为言行代言人的,那么,三只羊公司和东方甄选公司也应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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