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里的两位女士——陈碧和赵宏——不同意这种观点。陈碧专精于刑事诉讼法和犯罪学,她觉得罗翔“具体案件具体分析”的想法过于理想主义,难以实现。关于刑事责任年龄,她告诉我,中国在2021年《刑法修正案(十一)》已经借鉴了英美法系的恶意年龄补足制度,对刑事责任年龄做出了一种例外性下调,对于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如果实施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行为,在符合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应当负刑事责任。尚不知道邯郸案是否适用这一条款,“我们觉得(邯郸)这个个案能突破就突破,突破不了的话,也不能够超越法律去严惩(他们),只为了满足大家的这种愤怒感或者正义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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