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正解汉字 第一百六十八课 约

 知愠课堂 2024-05-11 发布于广东

大家好!以字育人,以字正身。

语言传递力量,从声音感受美好

知愠课堂和大家一起探寻笔画间的逻辑

化繁为简,领略汉字之美

这一节我们学习字。

yuē形声,从糸(),勺sháo声。糸是细丝,有缠束作用。本义:绳索《说文》约,缠束也。本质意义对事物的限制在使用中的具体意义有缠束/环束束缚/约束达成共识的行为准则(盟约/约定)、邀请、限制数量或范围(省减、简约、简要、估量)、贫困(受经济能力约束)等。作副词表范围:大概。    

“约”字始见于战国文字,从“糸”,从“勺”。篆文、隶书、楷书均从此形。《汉字简化方案》中的简体楷书“约”依据类推简化规则,将繁体楷书的“糹”简化成“纟”。
从“糸”,指丝可用以缠束;从“勺”表示音读。《说文解字》:“约,缠束也。从糸、勺声”。
“约”的原始意义为捆缚、缠束。
如:善结,无绳约而不可解。(《道德经第二十七章》)
在后来的使用中“约”的意义被抽象为“对事物限制”。如:拘束,限制、束缚等。   
又引申表示“达成共识的行为准则(盟约/约定)”等约束、限制行为的共识。
进而被普遍用于表示“限制行为”的条件。例如:约定、约见、约会、节约、俭约等。又表示限制或约束的结果:返约、简约等。
          
“约”常用于表示达成共识的行为准则。
从原始社会开始,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就着技术和文化发展越来频繁,关系也越来越紧密。为了避免矛盾冲突,维持社会和谐,减少不必要的内耗,人们在社会生活中自然地相互妥协形成并且发展出兼顾集体和个人,最大化整体效率的行为共识。这些行为共识便是“约”。
《论语》里孔子说:“以约失之者,鲜矣。”(《里仁第四》)
孔子说:“因为理性的限制而产生的过错,很少啊!”
“约”是人们的行为共识,其的目的是通过合理的约束减少对他人的负面影响,在兼顾整体利益的同时最大化每个人的权利。本质就是通过限制个体的行为实现整体的和谐发展,是社会文明的体现。所以,守“约”既是对行为的限制,也是对文明的追求。只有接受过文化教育,建立了高级文化思想的人才会自觉地守“约”。
孔子说:“不仁者不可以久处约,不可以长处乐。仁者安仁,知者利仁。”(里仁第四)
孔子说:“没有对全面人生价值追求的人不能长期理性地限制自己的行为,也不可以长期保持融洽和谐的状态。追求全面人生价值的人安心于内心的追求,有智慧的人能促进全面人生价值的实现。”    
《论语》有6处“约”。孔子之“约”是以认知为基础,理性自觉地限制自身言行。惧而不行是懦,不是约。君子量力行事。力不逮,则少一事,少一言而不罔为;不合道义,则勿视、勿听、勿言、勿动。这是中国人的君子之约。
仁是生命的追求,人生的境界。如果之有核,核之有仁。有仁,则有生命力,能生长。人也一样,人有心,心有仁——生活的追求。有仁则有生命力,故能长久。不仁者,没有长远的人生追求,常常被眼前事利困惑。心志易为外物改变。穷困不能守,苟且之事无所不为;富贵不能安,骄奢淫逸。既不能长处约,亦不能长处乐。孔子以“约”、“乐”两端相较,说明没有追求之人的不安与其生活状况并无因果关系。而仁者之所以“安”亦与生活状态无关,仅因为有“仁”的追求。
可见,在孔子儒家思想里,“仁(文明的最高形态)”是“约”的根本,而“礼”则是实现“约”的最优方式。
子曰:“君子博学于文,约之以礼,亦可以弗畔矣夫!”(《雍也第六/颜渊第十二》)
孔子说:“君子广泛学习各种文化典籍提高思想,用促进和谐的措施引导言行。这样思想和行为都不会超出正确的范围了!”
颜渊喟然叹曰:“仰之弥高,钻之弥坚;瞻之在前,忽焉在后。夫子循循然善诱人,博我以文,约我以礼。欲罢不能,既竭吾才,如有所立卓尔。虽欲从之,末由也已。”(《子罕第九》)
颜渊感叹:“(老师的学问)抬头仰望,越望越觉得高不可攀;努力钻研,越钻研越觉得难以参透;看着好象在前面,忽然又到了后面。老师善于一步一步引导学生,用各种典籍丰富我们的思想文化,用各种和谐的规范引导我们的言行。想停也停不下来,使我们竭尽全力学习,好像要发展到超乎寻常一样。尽管我们想跟随他继续向前,但已无路可寻。”   
博文,即增长文化修养,使之具有深厚之文化底蕴,下学而上达。
约礼,即修养言行,使言行“从心所欲,不踰矩”。
亦可以弗畔矣夫”正是孔子“七十而从心所欲,不踰矩”的境界!孔子七十高寿时博学多才,经历丰富,心灵强大,虽随心所欲,却不违道义。
          
随着儒家思想在华夏广泛,“守约”成为炎黄子孙的普遍追求。
例如:
公元前206年,刘邦率军入关中,占领咸阳。仅留少数士卒守护王宫和库房,随即还军霸上。召集关中各县父老、豪杰,宣布与民众约法三章。
《史记·高祖本纪》: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
刘邦的军队因为坚决执行约法三章,而得到了百姓的支持,最后一统天下,建立了汉朝。
又如:东汉著名的“鸡黍之约”。
在东汉明帝年间,汝南秀才张劭在赶赴东都洛阳应举途中,与山东金乡范庄人(今鸡黍人)范式同宿一店。范式急病,张劭虽初次遇见仍尽力照顾。病愈后,二人结拜为生死兄弟,同游太学。毕业分别之日,恰逢重阳佳节,二人约定“鸡黍之约”:隔年互拜尊亲。此后,彼此的交往多少年,一直坚守,至死不渝。   
从东汉至今,“鸡黍之约”的故事就一直被人们传颂着。故事有许多个版本。除《后汉书·范式传》有正统的记载,《古今小说》、《元杂剧》、《喻世明言》等许多典籍也将这个故事演绎得十分传神。范张二贤信守约定,虽远隔千里,却能心神相应,千古以来,一直为后人所敬仰。
李白在《送戴十五归衡岳序》写下:“鸡黍之期,当速赴也。
高适《赠别王十七管记》也说:“款曲鸡黍期,酸心别离袂” 
李商隐《所居》:“鸡黍随人没,蒲鱼得地生。
苏轼《送沈逵赴广南》:“君归趁我鸡黍约,买田筑室从今始”。
          
除了国家和个人,中国古代的社会基层集体也发展出独特的“乡约”文化。
北宋熙宁九年(1076年),蓝田吕氏兄弟(吕大忠、吕大钧、吕大临、吕大防)制定了以道德教化为主的《吕氏乡约》。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成文的乡约。《吕氏乡约》的纲要是:“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
德业相劝”把培养乡民的道德意识(思想文化)放在首位。
过失相规”要求约束行为,少犯错误,并且还要帮助他人改正错误。
以礼化俗”,通过“礼”构建乡村和谐秩序,提高乡村文明水平。
患难相恤”通过相互帮助实现更广泛的社会和谐。
吕氏乡约》的制订和实施是中华文化思想在乡村基层的重要实践推广,它的出现标致着中华文明发展进入了更高的阶段:文化自上而下普惠社会基层。   
《吕氏乡约》颁行后很快就流传天下。南宋朱熹编写《增损吕氏乡约》为教材,全国推广。明代王阳明依照《吕氏乡约》在江西推行《南赣乡约》。近代教育家梁漱溟在山东推广“乡村教育”时,仍以《吕氏乡约》为范本。
          
在当今拜金主义、享乐主义、贪渎腐化、假货泛滥、诚信大面积缺失的社会大背景下,传统的“守约”文化对重塑中国人的人生观、价值观尤为重要。现代的中国人更需要认识、学习和吸收“约法三章”、“鸡黍之约”和《吕氏乡约》等传统的“约”文化的精髓,继承和发扬好中华民族的“守约”精神。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