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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术与文化

 仙熊 2024-05-11 发布于上海

剑与棍,一短一长,一金一木,一锐一纯,互为映衬,相得益彰。两 种器械都有相应的美称,剑为“百兵之君、百兵之秀、百兵之刃、百兵之 帅”等;而棍有“百兵之首、百兵之主、百兵之祖、百兵之魁、百兵之本” 等。称谓之多,近似乱象,仔细研究者几乎没有。根据我们对“十八般兵 器”的梳理和研究,认为:剑称为“百兵之君”更准确,理由有三:①古 时君王、君主好剑,即是传统,更是权力和地位的象征;②文人佩剑与诵 剑,以体现温文尔雅的君子之气;③舞剑时犹如行云流水,恰似游龙。而 棍称为“百兵之首”更精准,理由有四:①棍以木制为主,取材简便,长 短皆宜,实用性强;②武谚有:“先学拳,次学棍”、“拳为武艺之源,棍为 兵械之祖”的说法,何良辰在《阵纪·技用》称:“学艺先学拳,次学棍, 拳棍法明,则刀枪诸技,特易易耳,所以拳棍为诸艺之本源也”。棍为诸多 兵器之首,只有掌握好棍法,才利于其他器械的修炼;③“月棍年刀,久 练的枪”这是根据三种器械技法的难易程度,指明棍较为易练、刀次之, 枪最不易练好。“月棍”,比喻练好棍术,用时较短,因棍身不长也不短, 又无刃无刺,且棍法较为简单,把梢、中段皆可握持,任意使用,极为灵活,常作为学练兵械的入门之艺;④棍为诸多长兵器的基础,握柄的延 长,以增加兵器的杀伤力。

两种兵器的相对定位是必要的,不可混用。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认定 两种兵器的使用目的更是必要的。众所周知,武当尚剑,少林崇棍。“武当 有渊源,宝剑值千金”。剑是一种利器,具有刺伤、杀死对方的特性,这种 特性一是对不法之徒,二是对阴间地府的妖魔鬼怪。而与少林和尚所使用 的棍构成鲜明的对比,棍属于钝器,固的是制服对手,不杀生,慈悲为怀, 普度众生。可见,两种兵器体现的正是道教与佛教不同的“生死观”。

本讲着重探讨两种兵器的文化内涵,为其他兵器的研究提供必要的 思路。

1.剑与棍的发展简史图片22

通过对武术史的研究,基本认定所有的武术器械都经历了旧石器时代 —新石器时代—兵器(武器)时代一>武术器械时代的演变历程。古代人类 对石器、骨角器、铜器等锋尖和利刃的应用,以及鱼标、矛、匕首、扁长 形铜具的使用,无疑是剑身的雏形,为后世剑的产生创造了条件。《黄帝· 本行记》称:“黄帝采首山之铜,铸剑,以天文古字题铭其上。”这便是后 人谓之的轩辕剑。《管子·数地篇》也有:“葛卢之山,发而出水,金从之, 蚩尤受而制之,以为剑铠矛戟,此剑之始也。”可见,剑的出现至少远在三 千年前。而从大量考古资料中发现,棍在远古时期,既是狩猎、生产的工 具,又是防身自卫的武器之一,比剑更早一些。另有《吕氏春秋·荡兵》 称:“人曰蚩尤作兵,蚩尤非始作兵也,利其器矣。未有蚩尤之时,民固剥 林木以战矣”。充分说明了棍在利器之前出现,并为先民的首选器具之一。 在考古过程中发现,木棒虽然已经腐烂,但从遗址出土的用于刮削木棒的 大量刮木器、尖状器、砍砸器中也能得到间接的证明。根据“北京人”使 用石器和木器的形状和用途可以推断,石器和木棒就是后来的刀、斧、矛、 戈等兵器的“始祖”。可见,棍与剑基本属于同一时期的生产生活工具,一 钝一锐,一刚一柔,体现了阴阳的平衡关系。

从目前掌握的考古资料看,剑约产生于商代。商代随着青铜冶炼业的 兴盛,古人在吸取了刀、戈、矛、锥、钻等工具的尖、刃之特长后,制造了扁长刃、尖合体的标枪。继而为使这些标枪既实用又美观,在它们的尾 部铸上牛、鹿、蛇、羊等动物作为装饰品,并称之为首。这种由简单的尖、 刃合体演变成有格、有首的剑器形体之过程,就有可能是古剑的形成过 程。〇已出土的商代古剑,如藏于上海博物馆的一柄青铜“人头纹”剑全长 只有25. 3厘米;河北青龙抄道沟出土的羊首曲柄剑;山西保德林遮峪出土 的铃首剑等,都可以从一个侧面证实这个问题。而此时的棍已成为作战的 兵器之一,据《六韬·龙韬·农具》中记载:“鑊鍤斧锯杵臼,其攻城器 也。”®商周时期盛行车战,战争的规模也越来越大,兵器也在改制,如棍 棒与金属的有机结合,便出现了“殳”。“殳”以使用灵活、打击力度强而 盛行一时。当时棍的主要形制有:五尺长称齐眉棍;八尺长既称棍又称杖; 两端有金属箍,就称棒。木棍的重量多在3-5斤,而金属棍在15斤以上。 西周时的剑很短,形制有三种,《周礼》中说:剑长三尺(连柄),重60 两,是上等剑,上等勇士使用;剑长二尺五寸,重45两的中等剑,中等勇 士使用;剑长二尺,重35两的是下等剑,下等勇士使用。1956年在陕西长 安张家坡的西周墓里,出土的一把青铜剑全长27厘米,形状像细长的柳叶^ 后来在北京琉璃河53号墓和陕西宝鸡竹园沟1号墓出土的柳叶形青铜剑, 有效使用的锋刃并且不过17 - 18厘米长。辽宁地区还发现了萨满跳神的青 铜曲刃短剑的法器。在甘肃、江苏、内蒙古等地出土的同时期剑均有这一 特点。可见,当时的剑传播较广,器形繁多,并且主要用以防身。

春秋时期,剑的形制有了变化,大多数有圆柱体的茎,向前伸延而形 成剑身凸脊的柱脊剑,这类剑只适于前刺而不适于劈砍。1975年湖北江陵 望山1号墓出土的越王州勾践剑,山西原平发现的吴王光剑,以及湖北襄阳 蔡坡12号墓出土的吴王夫差剑被称为“宝剑”,为这一时期剑的制造水平 提供了实物例证。同时也涌现出以干将、莫邪、欧冶子等为代表的民间造 剑家。

战国时期,随着车战的衰落和步兵的兴起,剑在战争中的作用日益重 要,成为当时步兵的标准装备之一。同时随着冶炼技术的提高,铁剑代替了青铜剑,其剑长在1-1.4米之间,剑锋的夹角逐渐由小加大,刃部也由 原来的两度弧度曲而伸成平直,质脆而坚硬,杀伤力明显提高。秦始皇在 位期间收缴天下兵器进行销毁,倡导角抵,防止六国人民叛乱。在手无寸 铁的情况下,陈胜、吴广“斩木为兵,揭竿为旗”发动了农民起义,并推 翻了秦二世王朝。这一典型案例说明了棍的重要作用,更是棍发展的关键 时期。东汉以后,骑兵大量涌现战场,剑逐渐被环首铁刀所代替。

至隋唐时期,剑在战场上的作用明显削弱,但是它在民间仍受到人们 的喜爱,佩剑之风长久不衰,用剑来娱乐助兴、强身健体流传至今。而此 时的棍棒已发展成为军中必须装备,并大量用于战场。如《资治通鉴·唐 记六十一》中提到:“郑注于李巡谋,至镇,选壮士数百,皆持白掊,怀其 斧,以为亲兵。”当时使棍最为有名的莫过于少林棍僧。

宋元时瓦舍和军队中有剑舞的表演,而“棍子社”是习武的社团,使 得宋代的棍术呈现多样化的景象。据《武经总要》记载:“取坚木重木为 之,长四、五尺,异名有四:曰棒、曰轮、曰杵、曰杆”。该时期棒的分类 较细,各地不同的棍术派别,争奇斗艳,各有千秋,极大地促进了棍术的 发展和演变。不仅如此,当时在民间还出现了以侠义英雄为题材的“棍棒” 话本,如《杨温拦路虎传》就记述了南宋东岳泰山的一场棍棒擂台赛。

到了明清,出现了七星剑和御用剑等各式宝剑,各武术流派创造了不 少珍贵的剑法;善剑的名人辈出,剑术理论得到丰富,铸造的剑也日益锋 利精良。而棍术的发展,已经有了不同的派别。且各派别之间形成了风格 迥异的棍术,如少林棍、紫微棍、张家棍、青田棍、赵太祖腾蛇棍、贺屠 钩杆、牛家棒、孙家棒、巴子棍等十几种著名棍法。常规使用兵器中以棍 法为最多。随着火器的出现,棍棒之类兵器晚于剑退出了战场,同时向着 表演性的花法发展。

现今能统计到的剑类有:勾践剑、轩辕剑、姚氏剑、画影剑、金光剑、 长剑、灵景剑、霄炼剑、夏禹剑、铙狱尚方剑、腾空剑、越王八剑、葱剑、 莫邪剑、阙剑、绿剑、勾剑、干将剑、龙渊剑、太阿剑、工布剑、孟德剑、 乘胜万里状剑、文士剑、秀霸剑、龙利剑、椎成剑、汉文剑、更国剑、思 召剑、中兴剑、金剑、飞星剑、流栗剑、华艇剑、玉上剑、大吴剑、对锋 利刃剑、太康剑、蜀八剑、步光剑、流光剑、太常剑、沉水剑、皇带吴王
剑、镇山剑、青虹剑、倚天剑、青萍剑、龙东剑、五方单符剑、梁神十三 剑、夹剑、七星剑、永昌剑、鸳鸯剑、毛精剑、跃虹剑、尾形剑、安定剑、 符载剑、楚钢剑、乾隆剑、都尉剑、破山剑、秀成剑、西番剑、定国剑、 衍剑、八服剑、茂陵剑、神剑、駿剑、神龟剑、斩蛇剑、定素剑、湛卢剑、 纯钩剑、胜邪剑、鱼肠剑、藉剑、巨阕剑、云剑、古钢剑共84种。

棍棒类有:齐眉棍、倒马火蛇神棍、三节棍、大梢子棍、手捎子棒、 骨朵、祖师棍、风兴棍、怀杖棍、大棍、护手棒、铁链夹棒、喇嘛棒、钩 棒、杵棒、抓子棒、白棒、虬龙棒、狼牙棒、梢棒、梅花棒、柯藜棒、杆 棒、枣阳槊、杖槊、衡槊、狼牙槊、掌槊、指槊共29种

2.剑的文化特征

剑为权力及地位的象征剑是龙而神圣,中国古代帝王为龙,均备宝剑。据《说郛》记载:“夏 禹子帝启,在位十年,以庚戍八年铸一铜剑,长三尺九寸,上刻二十八宿, 山川日月,并藏之秦望山中。”《古今刀剑录》又载:“秦始皇在位三十七 年,以三年岁次丁已,采北柢铜,铸两剑,各长三尺二寸。”然后“令李斯 作小篆'定秦’两字,分别埋于阿房宫的阁下和观台下前汉刘邦在位 十二年,于南山得一铁剑,长三尺,上有大篆“赤霄”两字,刘邦十分喜 爱,常常佩戴在身边。“魏武帝曹操,以建安二十年,于幽谷得一剑,长三 尺六寸,上有金字铭”。图片5

在古时,宝剑并不多见,所以一旦发现自然归属于有权势和地位的君 王。《兵略篆闻》有:时人孙炎隐居谷中,有人“以一宝剑奉炎,炎以为剑 当献天子,斩不顺者,我人臣不可私受”。这里名剑理所当然属于君王的观 念,显然是受等级礼仪思想的束缚。李君元《天子剑赋》则以“天生神物, 圣君用之”,表明宝剑的归属显示了君王统治天下的天意自然,统治者得到参考傅亚光.中华古代兵器辑录宝剑意味着君权神授。〇王莽造“神剑”,“练五色石为之,铭曰神胜万里 伏”,南朝梁武帝萧衍“造神剑十三口”,剑上的铭文为:“服之者,永治四 方。”®都表明剑是古代帝王自视一统天下乃受命于天的神圣象征。东汉光 武帝刘秀“未贵时,在南阳鄂山得一剑,文曰'秀霸’”,刘秀后来果然得 天下;东汉灵帝“铸四剑,文曰'中兴’,一剑无故自失上天宣告中兴 无望,果然东汉在灵帝手里名存实亡;魏齐王芳在正始六年铸一剑,常服 之,无故自失,但有空匣如故。“后有禅代之事,兆始于此,寻为司马氏所 废,这种谶纬神学其实在整个中国封建社会都未绝迹,剑便与帝王之间, 与江山社稷之间产生了特殊关系,并经常扮演着预言王朝兴亡,天下治乱 信息的角色。

宝剑代表了君王的权威、威仪和力量。能在特定的时候作为君王代表 或权力的象征。周昭王“铸五剑,各投五岳”;汉武帝“铸八剑”,“五岳皆 埋之”,都有替代君王镇守四方的用意。《三方图会》录《短铗铭》有“惟 皇宝之,优而弗玩”,这说明宝剑为皇家专有。《西京杂记》称:“汉帝相传 以秦王子婴所奉白玉玺,高帝斩白蛇剑”;李白诗亦有“一朝让宝位,剑玺 传无穷'足以证明作为这种象征,剑又代代相传。

武术界有“剑起吴越,拳兴于齐”的说法。据考察“皇帝铸剑”、“蚩 尤造剑”为公认的最早之剑,并不发端于吴越,只因吴越两国历代君王喜 爱宝剑,而且出土的最多,史书中记载的最多而造成认识上的错觉。那么, 史书中究竟记载有多少吴越宝剑呢?(表1)。

 






































































































剑名异写别称属主出 处
干将 吴干吴王阖间《荀子·性恶》《战国策·赵策三》《吕氏春秋》等
莫邪镆铘镆邪 镆呀莫耶 吴王阖闾《太平御览》《庄子·大宗师》《说文》等
锯阙巨阙 越王允常 吴王阖间《荀子·性恶》《新序·干事》《太平御览》等
辟闯  吴王阖间<荀子·性恶><新序·干事》等
时粍  吴王阖间<越绝书·外地·吴地传》
纯钧淳均淳均

纯钩醇钧
 越王允常《淮南子·览冥训》《淮南子·齐俗训》《吴越春秋》
湛卢  越王允常 吴王阖闾《吴越春秋》《吴越春秋·阖间内传》等
豪曹 盘郢越王允常 吴王阖间《太平御览》《吴越春秋·阖闾内传> 等
鱼肠鱼腹 越王允常 吴王阖间《淮南子·修务训》(太平御览》《吴越春秋·内传》等
属镂独鹿属娄 吴大夫差《左传·哀公十一年》《史记·吴太波世家》《吴越春秋·勾
 属鹿属卢  践伐吴外传》等
步光  越王勾践 吴大夫差《史记·仲尼弟子列传》
干队干遂干遂 《广雅·释器》《吕氏春秋·之分><淮南子·道应训》等

这些说明吴越之王不仅有多口宝剑,而且具有王者风范,至高无上。

在小说和影视中所见到的“尚方(上方)宝剑”,实际上便是皇帝御用 的宝剑,可以授予钦差大臣等,以表示某种权力的象征。在历史上是否有 尚方宝剑?回答是肯定的。“尚方”是专门为皇帝制造刀剑兵器及皇家衣食 住行的衙门,秦已有之,汉负盛名。由于“尚方”所制的宝剑,锋利无比, 利可斩马,所以又被称为“斩马剑”。汉代已有“尚方宝剑”的记载,《汉 书*朱云传》有“……臣愿赐尚方斩马剑,断佞臣一人,以厉其余。”《汉 书·董贤传》里也有“武库禁兵,上方珍宝”的话。明高启《岳王墓》诗 中有“每忆上方谁请剑”,是说除了岳飞外,南宋小朝廷还有谁曾经向皇帝钟少异·古剑的历史和传说请求赐剑,坚持抗金杀敌。》1984年在河北省承德举行的全国武术挖掘整理 成果汇报会上,河南省展出了一把尚方宝剑,上面有“敕赐兵部尚书”“先 斩后奏”的金字;后来河北省也发现一把。所谓“尚方宝剑”,就是“尚 方”铸造的宝剑。

以尚方剑为名,象征专断权力,并有隆重的授剑仪式开始于元代。建 立尚方宝剑制度,并赋予专断、专杀和便宜行事的权力,开始于明朝万历 年间。据《明史》记载,万历二十年,宁夏叛乱,万历皇帝先后赐总督魏 学曾、巡抚叶梦熊尚方剑督战,结果战胜。自此赐尚方宝剑,授予专断、 专杀和便宜权力的做法开始逐渐频繁起来。®到清代,因皇帝不愿意把“先 斩后奏”的大权交给臣子,至此尚方宝剑停止铸造。从实际现象看,正确 的表达方式应该是“尚方宝剑”即是命令,又是器物;即是人治观念,又是专断权力。

宝剑在铸造程序上是非常严格的,诸如选质、配方、时间、样式、锋 刃、图案,整体工艺是精良的。《吴越春秋》卷4记载了干将、莫邪夫妇为 吴王铸剑的过程,“采五山之铁精,六合之金英,候天伺地,阴阳同光”, 并且“断发翦爪投于炉中,使童男童女三百人鼓橐烧炭”,方才成功。汉高 祖起事前在南郑得到一把“赤霄剑”,由于他用此剑斩杀过白蛇,又名“斩 白蛇剑”。据说这把剑“上有七彩珠,九华玉以为饰,杂厕五色琉璃为剑 匣,剑在空中,光景犹照于外,与挺剑不殊。十二年一加磨莹,刃上常若 霜雪。开匣拨鞘,辄有风气,光彩照人”。著名的越王勾践剑的双刃依旧寒 光闪闪,锋利无比,出土后做了试验,将十九层叠成一扎的白纸,置于剑 上,不加力可一拖而断。此剑脊含锡量低,剑刃含锡量大,剑柔而韧性大, 格斗时不易折断,刃部则硬度大而锋利。

2.2剑为降妖与杀魔的法器

剑是有灵气的,具有驱魔避邪的功能。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称: “古镜若剑,若有神明,故能避邪魅忤恶。”剑与镜同时成为道士最重要的 法器。以至于道教书籍如《尚书故实》等,皆强调:“防身却害”,须佩“天文之符剑”;“凡学道术者,皆须有好剑镜随身”。被称为“祖天师”的 第一代道教(五斗米教)教祖张道陵,曾受以大教祖太上老君三五斩邪雌 雄二神剑,保佑炼成龙虎大丹,练成种种降魔的法术,为百姓除害。当蜀 中有妖魔出现,瘟疫肆意的时候,张天师在青城山设下道坛,鸣钟击鼓, 呼风唤雨,剑指之处,所向披靡,什么八部鬼师、六大魔王统统败于神剑 之下。后来,人们为了纪念他,在端午节这天有张贴《张天师剑斩五毒图》 的飞俗,以示灭祸镇宅之意。

武当剑是武当山道教的镇山法宝。据宋代编的《玄天上帝启圣录》记 载:玄天真帝君越海东游时,丰乾大天帝赐给他一把“黑驼裘角断魔雄 剑”,令他佩此剑居山修炼,收斩妖魔。玄天真武帝君几经历险,后到武当 山下,果见山藏水没,于是人山渡涧,择地隐居内修。据传到元末明初, 武当拳祖师张三丰集“黑驼裘角断魔雄剑”之特点,取山中铁英铸剑,并 以山下龙泉之水淬剑,取亮石磨剑,历经数年铸成“武当龙门古剑”。宝剑 上的七颗金星,若碰到妖魔就会化作万道霞光,以镇邪恶,故称为“七星 宝剑”。〇至于有人将龙泉剑上刻有七星和龙凤,并称谓“龙凤剑”或“七 星剑”,®其寓意为欧冶子制剑处有七口井,其状如北斗星座。©这与武当 剑上的七星是有区别的。也具有仿造的意味。张三丰在《熔神铸剑》诗中 写到“师传铸作青蛇法,坤鼎乾炉锻炼成。非铁非金生杀气,无形无影自 通灵。掣来匣外乾坤窄,收人胸中芥子生。万两黄金无觅处,隐然身畔斩 妖精”。可见,武当剑在铸造之初就与斩妖镇邪相联系。以至后来辽宁北镇 人宋唯一在《武当丹派剑术》中称:“武当剑术乃洞玄真人张三丰受真武之 大法,原为护道降魔起见。嗣后,祖师立成九派,分为三乘。……上乘偃 月神术,即字柱、极三字之派也;中乘乃匕首飞术,即符、鉴、匕三字之 派也;下乘乃长剑舞术,即釜、筹、丹三字之派也。”其中“降魔” “偃月 神术”“匕首飞术”等都没有脱离武当剑避邪驱鬼的初衷。宋代以来,大兴 道教,人们将剑的避邪驱鬼功能分为三等。即如果是地狱的鬼神作孽为灾, 必以上剑治之;如果是山泽妖怪侵害百姓,要以中剑治之;如果是魑魅作崇害人,当以下剑治之。神剑非铁,化气于身,不杀无罪,不伐忠臣。

相传的“黑能裘角断魔雄剑”和“武当龙门古剑”,都具有斩妖除魔的 神力。据考古发现,现已开掘的武当高道古墓中都无一例外的随葬有剑器。 1979年,在武当五龙桃源洞东发现了“宋代名道士孙寂然之墓”,出土了一 把长74厘米,宽3.4厘米,剑身有七颗金星,剑格处饰有龙纹的七星剑; 1982年,在五龙宫桃源峰桃源洞的废墓中,出土了明代李孤云的一把长72 厘米,宽3. 8厘米的清锋剑;1983年,在紫宵宫西坡已废墓中,出土了明 代的简中阳一对长74厘米,宽3厘米,剑身镶嵌七颗金星,剑格为山字形 铜饰的七星阴阳双剑®武当山先后出土了七把宝剑,更进一步以实物资料证 明武当道教、道士与武当剑器的密切关系。

武当剑法是武林中公认的秘传绝技。晋代以后,佛、道二教兴起,民 间习剑遗风更盛,出现了宗教与剑的进一步结合现象。以南朝著名道士陶 弘景为最,并开创了道与剑结合之风。唐宋时期,道与剑的结合之风更加 盛行。据《宋史·陈抟传》记载:唐代贞元时人,吕洞宾好道善剑,为武 当道内内功鼻祖也。“吕洞宾有剑术,百余岁而童颜,步履轻疾,顷刻数百 里,世以为神仙。”此书还记述了吕洞宾的话:“世称吾能飞剑戳人者,吾 闻之笑曰:'慈悲者佛也,仙犹佛尔!’安有取人命呼?”这说明吕洞宾在剑 法方面造诣颇深。相传流传至今的武当纯阳剑法,即为吕洞宾在武当山南 岩宫修真时,以“八仙”中的汉钟离所授“天遁剑法”和“龙虎金丹秘 文”为基础,举一反三,精制细摩后悟创。后又随内功修炼一起,传陈抟、 王重阳及再传弟子张三丰等,®他们都是武功出神入化之人。另据《道统源 流志》记载:“张三丰,又名全一,名君宝,字玄玄,元,辽东懿州人,好 道善剑。”由于张三丰久在武当山修身养性,习练剑术,故相传武当剑乃张 三丰所创。若干年来,武当剑术一直是武当山的护山之宝,虽然源远流长, 却一直是单线相传据考证,1932年吴峻山先生曾出示过辽宁北镇宋唯一编写的《武当剑谱》〇在剑谱末附有历代授受者:张三丰—张松溪—赵太 斌4王九成—颜昔圣—吕十娘—李大年—陈荫昌4碧月侠—宋唯一一►李景 林;另一说法,张三丰4佚名4黄百家—甘凤池4郭济元—陈世钧—李景 林。®上述两种说法尽管不同,但武当剑法最终归于李景林当是确凿无疑。

剑本身是没有生命的有形之物,然而由人运之,便产生了灵气,并成 为道士与玄武神灵连通的重器;道士踏罡步斗、仗剑而舞、念咒作法,以 玄妙髙超的“剑舞”,表现自我宗教法力无边和神圣,具有不可战胜的神 力。用这样两句话概括更为合适:神者剑之本,剑者神之具;神者剑之主, 剑者神之舍,二者缺一不可。

剑为气质和性格的标志自古以来,文人墨客与剑就有不解之缘。一是表现在他们的行动中, 二是写在文学作品中。儒门鼻祖孔子所主持修订的《六艺》,专门记叙了澹 台子羽提剑斩蛟的故事。世称孔子有“三千弟子”,其中七十二人精通“武 艺”。“子路戎服见孔子仗剑而舞”,“勇武而精于剑术”。先秦伟大的诗人屈 原,尝自勉自励曰:“余幼好此奇服兮,年既老而不衰。带长铗(即宝剑) 之陆离兮,冠切云之崔嵬。”晋代竹林七贤之一阮籍,在《咏怀》诗里吟 道:“少年学击剑,妙会过曲城。”自谓其剑术已超过了汉初曲城候张仲。 唐初诗坛兴盛,陈子昂击节而咏:“击剑起叹息,白日忽西沉”,“宝剑千斤 买,生平未许人”。宣称自己不惜千金购买一口宝剑,决非仅仅是为了收 藏,而是为了练习击剑。李白以诗箧剑匣伴终生,十五岁学剑于峨眉,自《武当剑谱》出自辽西锦州地区北镇县(今北宁市),张三丰辽东懿州人。根据 今人邱万春七次去北镇考察懿州,基本认定:懿州并不是《古地名大词典》所栽的“黑 山”,而是现阜新市境内塔营子乡土城子村,元置明废,历时丨8年。“文革”前辽宁省 博物馆考古专家经过考古和文献资料的综合分析,确定阜新境内蒙古族自治县塔营子乡 土城子村就是辽金元三代的懿州遗址。考察结果辑成《辽宁史绩资料》,其中认定:“塔 营子古城,现在俗称土城子城,在阜新东北丨08里塔营子庄。城址靠绕阴河两岸,长方 形,城墙用土夯筑,周围约4里,现在墙高半米至丨米不等,四面各有一门,城址东部 是住宅区、西部是耕地城内有古塔、造像碑、懿州学田碑、点将台等还出土有瓦 片、古钱等甚多这些遗迹遗物,都是研究这座古城的重要资料同时认定此处为张 三丰的出生地,就张三丰其人,无任何资料可考,只有口碑资料黑山县北40里处有 一断碍的“祖师三丰故里“文革”前尚存,·'文革”后不知去处.称“我家青萍剑,操割有余闻”,“剑非万人敌,文窃四海声”,把剑术摆在 诗文之上。还有“长剑一杯酒,男儿方寸心”;“笑拂两只剑,万人不可 干”;“抚剑夜吟啸,雄心日千里”等诗句,则借剑吐露诗人的忧国忧民、 壮志千里的抱负。》杜甫“壮年学击剑,他日委沙泥;事主非无禄,浮生即 有涯”。他从二十岁开始,就挟剑游侠齐、鲁、江、浙一带,把抱负与剑术 联系在一起。以“检书烧烛短,看剑引杯长”,“忧来杖匣剑,更上林北 岗”,表达自己“拔剑欲与蛟龙斗” “洒阑插剑肚胆露”的豪情壮志。®宋 统一中原地区之后,剑术的“相击”既成为皇家训练军士的必修课,也逐 渐演化为格斗的一种运动形式,同时又是文人“论诗说剑”“舞剑灯前”的 主旨。著名诗人陆游“十年学剑勇成癖”,“少携一剑行天下”。曾“挺剑刺 乳虎,血溅貂裘殷”,表现出浓烈的英雄性格。爱国诗人辛弃疾“剑指三 秦”,他那“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倚天万里须长剑”的剑韬武 略,至今仍激励着仁人志士的报国之心。

因为剑形直而光莹,当然更因为剑的美好而神圣,在文人诗中,往往 被用来比喻刚直不阿的道德情操。剑的杀伐功能,便指向了与贤良势不两 立的佞臣。诸如:贾岛的“十年磨一剑,霜刃未曾试,今日把赠君,谁有 不平事”,窦群的“心许留冢树,辞直斩佞臣”,韩愈的“我心如剑如雪, 不能刺谗夫,使我心腐剑锋斩”,白居易的“愿快直士心,将断佞臣头,不 愿报小怨,夜半刺私仇”,王维的“一身转战三千里,一剑曾动百万师”, 王健的“轮剑直冲生马队,抽旗旋踏死人堆”等,都是由剑的神秘所在, 又追回到现实人世间。

根据多方考査,在文人的诗句中,剑具有多种象征,诸如友谊、自由、 浪漫、风流、修身、神圣等,其丰富的文化内涵大大超出了剑本身的意义。

佩剑之风的等级观念古代用剑具有明显的等级观念,以吴越造剑为发端,历代涌现出了一 批铸剑大师及宝剑。所谓“宝剑”是通过特殊工艺铸造的,是帝王所用之 物。而军事中所用的“战剑”是以实用为目的,铸造手段相应简单得多,这是等级之别。随着剑在战场上作用的减弱,佩剑之风更加流行,等级之 分更加明确。据考证,早在西周末春秋初,就有佩剑之风。魏承相好武, 曾下令文武百官均佩宝剑。据《史记·秦本纪》记载:“简公六年,令使初 带剑。” 1973年在长沙城东南子弹库的战国楚墓中发现了稀有的艺术珍品 一人物御龙帛画,帛画为37.5 x28厘米,画面中心人物神情潇洒自若, 身材修长,高冠长袍,腰间佩带长剑,威武而高雅。当时的佩剑,其功用 主要是防身自卫和便于舞练。

刘邦建汉后,“自天子以至百官,无不佩剑”。从汉墓壁画和后来画像 石上可以看到不少佩剑和使用的长剑的,根据《满城汉墓》出土的文物考 证,有一个墓是西汉前期权力较大的诸侯刘胜之墓。刘胜生前佩戴的是一 米多长的铁剑,此剑有完好的剑鞘,剑表面掺碳,剑刃部淬火,因此剑刃 坚硬、锋利,脊部也保持较好的韧性,是百炼成钢的早期作品。此外,有 关佩剑的记载也较多。根据《汉书·隽不疑传》记载:“(暴)胜之素闻不 疑贤,至渤海遣吏请与相见。”“不疑带剑上谒,门下欲使解剑。”不疑曰: “剑者,君子试备,所以卫身,不可解。请退,使白胜之。胜之开合延请。” 可见,在当时剑不仅可防身自卫,而且也是一种礼仪制度,用来表示人的 英雄气概。然而佩剑是有要求的,董仲舒在《春秋繁露》中说:“剑在左, 刀在右;剑在左,青龙象也。”剑为龙,在文人吟诵中多见,张聿的《剑化 为龙》有“古剑诚难屈,精明所有从,沈埋方出狱,会合却成龙”句,孙 炎在《宝剑歌》有“宝剑光耿耿,佩之可以当一龙”,郭震任在《宝剑篇》 有“良工锻炼凡几年?铸得宝剑名龙泉”句,说明剑与龙是有关联的。

汉后“惟朝带剑。晋世始代之以木,贵者犹用玉首,贱者亦用蚌、金 银、玳瑁为雕饰'以木剑代替铁剑来佩饰,只能是显示沿袭前朝之俗与等 级区别之用,与防御无关。佩铁剑的目的十分明确,即防身迎敌之器用。 《魏书·昭成子孙列传》记载“沮渠茂虔令一晓将与(可悉)陵相击,两梨 皆折。陵抽箭射之,坠马。陵恐其救至,未及拔剑,以刀子戾其颈,使身 首异处。”陵“未及拔剑”,说明其佩有自卫御敌的利剑。隋唐时佩剑之风 盛行,并与封建的伦理道德、等级观念结合在一起。在《隋书·礼仪志》 所载的舆服制度中,按官品的高低制定出不同的佩剑规定。“一品,玉器 剑,佩山玄玉。二品,金装剑,佩水苍玉。三品及开国子男,五等散品名号侯,虽四、五品,并银装剑,佩水苍玉。侍中以下,通直郎以上,陪位 则象剑。带真剑者,入宗庙及升殿,若在仗内,皆解剑。一品及散郡公, 开国公侯伯,皆双佩。二品、三品及开国子男、五等散品号侯,皆只佩, 缓亦如之”。从佩剑看,等级分明。不谙剑术的人,为了炫耀等级,往往也 要佩剑。由于佩剑盛行,在客观上对普及剑术起到了积极作用。

图片5棍的文化特征棍的军事作用棍是以木制居多,兼有金属制的长兵钝器。北方称棒或杆,而南方习 惯称竿或条。因受地域和习惯的影响,还有“殳、棒、杆、杆、竿、白梃、 金吾、车辐、掊、杵、长剑、棍、杖、把、杠子”等称呼。无论如何称呼, 它的产生,与生产、生活、狩猎、战争密切相关。从战争中由“五兵”到 “十八般兵器”的发展过程来看,便知一二“五兵”之“殳”的地位“五兵”,又称为“五刃、五戎”,泛指夏商周时期兵械的总称。在此之 前棍都是以生产生活工具出现的,“五兵”的出现则开辟了棍的军事价值。 考察认为:《世本》有:“蚩尤®作五兵:戈、殳、戟、酋矛,夷矛”(图 1)。这是“五兵”的最早记载,其中“殳”就是后期的“棍”。又在《周 礼·夏官·司兵》郑玄注中:“五兵者,戈、殳、戟、酋矛、夷矛也”此棄尤:为东夷人杰出首领,炎帝的后裔蚩尤部落最初活动于山东曲阜一带, 后向河南、河北发展势力。蚩尤率东夷人向西拓进,与从渭水流域开拓东进的皇帝、炎 帝部落相遇,并进行了历史上著名的“蚩尤大战'后世奉蚩尤为山东武技之始祖。相 传他首创角抵,据南朝梁博昌人任昉在其《述异记》中称道:“蚩尤氏头有角,与轩辕 斗,以角抵人,人不能向”。这表明原始战争先是以徒手擒、拿、摔、打等战斗技能为 主的。此后又有“蚩尤以金作兵器”的记栽,《管子·数地篇》中有:“葛卢之山,发 而出水,金从之,蚩尤受而制之,以为剑铠矛戟,此剑之始也”;《世本》有:“蚩尤作 五兵:戈、殳、戟、酋矛,夷矛”之说.徒手后的兵器之战更加激烈,蚩尤共有兄弟81 人,都武艺高强,一度称霸天下,后来他们的部落被皇帝吞并。在古代邦族交战时,最 前面的一面旗称“蚩尤旗”,搏斗前饮的血酒称“蚩尤酒”,比武前出现的流星称“蚩 尤星”。这些以蚩尤冠名的传说,都证明后代武人对蚩尤的推崇和怀念,参见李成银, 乃为“步之五兵”。《释名》进一步解释:“殳,殊也。长丈二尺无刃,有所 撞桎,与车上使殊离也。”o 《司马法》中又有记载:“弓 矢御,殳矛守,戈戟助,凡 五兵。五当长以为短,短以 救长。”从两本兵书的说明 看,殳即是长兵,分离工具,又是攻防皆能的击打兵器。

在秦穆公率军攻打晋国的时 候,被晋惠公的士兵用长殳 击中,结果秦穆公身着的六 图1蛋尤作五兵层铠甲竟然被穿透,可见其 iij东沂南北寨村出土汉a像石威力惊人。

“五兵”中的兵器变化无非是长器械和短器械的变化,由于作战环境和 条件的限制,其作战半径也受到了影响,所以根据不同的需要,五兵内容 就有了不同的记载。®如“车之五兵”:

《谷梁传》中的五兵为:“矛、戟、钺、盾、弓矢”;

《公羊传》中的五兵为:“矛、戟、剑、盾、弓弩”;

《周书》中的五兵为:“弓、戟、矛、剑、盾”;

《国语》中的五兵为:“刀、剑、矛、戟、矢”;

《汉书》中的五兵为:“矛、戟、弓、剑、戈”。®

上述“五兵”主要包括长兵与短兵器两种类型。研究认为在长兵器中 如戈、矛、戟等都是用棍棒作为柄,这样在军旅中携带方便,作战时使用 灵活,技法于棍也有相似之处。如刺法就是棍法中的点,挑法就是棍法中 的揭。短器械如刀、剑等中的劈砍就与棍法中的抡扫技法有相似之处。另 外,“五兵”的众多说法之中并非尽有“殳”的记载,说明“殳”使用时 间较短,就被其他兵器所代替。这与当时战争的现实条件是有密切的关“十八般兵器”中“棍”的价值“五兵”孕育了上千年,出现了“十八般兵器”,它是兵器的总称,忽 略不尽。最早出现“十八般兵器” 一词,要算元末明初,施耐庵在《水浒 传》第二回中描写九纹龙史进从王进教头习武时说:“哪十八般武艺?矛、 锤、弓、弩、铳、鞭、锏、剑、链、挝、斧、钺、戈、戟、牌、棒与枪、 扒,一一学的精熟。”这些兵器是该书记述的主要兵器。后来又有多种说 法,据我们的不完全统计约有15种说法,大同小异。就“棍”而言,最靠 前的为第3位、第5位、第6位,而靠后有第11位、第14位、第17位。 这其中棍、棒、槊有时同时出现,相互收录现象严重,所以重复率自然较 高。按照逻辑学的分析,棍的排序体现的是这种兵器在战争中的重要程度 和实用程度,实际它体现了“十八般兵器”相互之间生与克的关系,不断 完善和丰富着武术的内容,推动武术器械形制的变化。武谚有:古人制艺, 必立一意。如刀类,长于破斩;枪类,利于挑刺;棍类,易于抽打;斧钺, 重在压劈;锤类,讲究敲砸;鞭涧,妙在绞拦;盾牌,用在遮挡;弓箭, 能在标射;流星,意在追袭。〇每种兵器都有自身的功用,若再与另一种兵 器相交,都是以制约与反制约、进攻与防守、防守与进攻的相互转换。实 用主义决定了凡事有利便会发生兴趣,正是“利之所在,人必趋之”。©而 这种实用主义思想,也就是武术器械不断推陈出新的内在动因。研究认为, 清代以后的民间说法反映的是军事武艺向民间武术的转移,更多表现的是 武术器械,这有别于之前的战争兵器。

棍的佛教灵少林寺始建于北魏太和十九年(公元495年),为安顿印度高僧跋陀传 教而建,后有邺下寺武僧稠成为跋陀的第一个弟子,稠习武参禅,使得寺 院逐渐成了习武、修禅的双重重地。佛教的核心就是慈悲为怀,积德行善, 普度众生,见性成佛。而武术的本质就是徒手或手执兵器格杀的方法,置 对手于死地。这一“格杀方法”与佛教的“不杀生”教义是相违背的,所以“少林尚棍”不至于致命,以制服、致伤、致残为目标。禅武的有机结 合,开创了武术史、佛教史的里程碑。

在历史上有两件重要的事件与少林棍术密切相关,现加以分析。

十三棍僧救唐王唐武德三年(公元620年),李世民出击王世充,军屯北邙山,连营逼 洛阳。李世民知道少林寺僧武艺高强,为了迅速挫败敌军,次年四月十三 日,写信邀少林寺僧参战。后来僧兵大败王军,王仁则归唐,王世充坐困 洛阳城。据《通鉴记事本末》记载:“甲子,王世充偃师,巩昙皆降。丙 寅,世充军率其太子群臣两千余人诸军门降,于是部分诸军先人洛阳,分 守市肆,禁止侵掠,无敢犯者。”在两军对垒,李军处优势,王军为劣势的情况下,身为三军统帅的李 世民,绝不会只身人敌,扮演“侦察兵”的角色。由此判定:“十三棍僧救 唐王”是不存在的。另据裴漼《少林寺碑文记》记载:“太宗文皇帝,龙 跃太原,军次广武,大开幕府,躬践戎行。僧志操、惠场、昙宗等,审灵 春之所往,辩讴歌之有属,率众以拒伪师,抗表以明大顺,执充侄仁则认 本朝。”这条史料谈到李的军威、少林参战、活捉王仁则和亲自统帅等四个 问题。从“率众以拒伪师”句分析,这个“众”至少有几百人,甚至几千 人。因为前面提到“世充军率其太子群臣两千余人诸军门降”,何况李军处 于优势,其人数也不会少于王世充军,单靠十三棍僧是难以直捣轘州城、 活捉王仁则的。另外,上述记载没有丝毫“李世民孤军深人和被围困”的 痕迹。根据古时期皇宫的规矩,对于皇帝的遇难常常是忌讳的,特别是崇 武的唐皇被人救护,更有损于“龙威”,即使有这个史实,也必须保密,很 难被后人知晓。至于“躬践戎行”一句,似乎可以看出李世民有“孤军深 人”和“遇险被救”的可能性,这也正是民间传说的“十三棍僧救唐王” 的出处。®可见,这些都缺少权威性依据。

再者,最有代表性的石碑,要算唐碑刻,这是由唐武德四年太宗文皇 帝为十三位立功僧徒所立。排列顺序如下:上座僧善护、寺主僧志操、都维那僧惠场、大将军僧昙宗、同立功僧善惠、明蒿、灵宪、普胜、智守、 道守、道广、智兴、满、丰。我们认为不止十三名,可能二十三名,甚至 更多。那么,为什么得出了“十三棍僧”呢?曾有人做过研究认为,“十 三”是少林寺的吉祥数字。北少林寺原有十三座殿堂、现存主殿有十三级 台阶、寺中的宴席有十三道菜,在少林寺内还有十三空、十三落、十三进、 十三佛等记载。至于“十三棍僧”是李世民武德四年十三日这一写信之日 与少林僧参战吉祥数的契合,〇实际绝不止十三僧。

唐王为了感谢少林寺僧,封僧人做官,赐少林良田,为少林寺题碑。 少林寺棍法以此扬名。至于少林棍法的起源有三种说法:一是少林寺僧自 创说;二是紧那罗王显灵创棍说;三是俞大猷创棍说。本讲暂不做探讨。

少林僧兵抗倭“十三棍僧救唐王”使少林棍法由寺内走向了寺外,并受到朝廷的重 视,于是寺内就有了僧兵的组建,以备朝廷所用。自嘉靖三十一年至三十 四年间,我国东南沿海“倭寇作乱”,少林寺僧兵参加了部分抗击战斗。这 里有一个关键性人物叫万表,他是一位著名的高级将领,已还乡七年,他 又是一位心学派大师,喜欢援禅人儒,又好施舍,结识了许多少林僧人, 经常与他们酬诗比武。他认为一般人都不习武事,不足抵御“倭寇”,惟少 林武僧武艺超群,一旦国家有难,可以启用。这年四月,“倭寇”由海盐进 屯赭山,他披挂战袍,尽散家财,选拔僧兵200人,命他女婿、杭州卫指挥 通知吴懋宣率领,击退“倭寇”。“倭”旋又袭太仓,他又另募月空等僧人, 前往救援,在嘉兴白河滩打了一个胜仗。®据《松江府志》载,嘉靖三十三 年“八月初八日,都司韩玺讨南汇倭,令少林僧应募至,遂并统之以进, 焚其三舰。十三日,战于白沙湾,斩首百余级,僧了心、彻堂、一峰、直 元乘胜深人,被害。”次年,他又出任南京都督府佥事,在苏娄门杨泾桥与 “倭寇”遭遇,他亲率所募少林僧兵与“倭寇”激战,终于击退“倭寇”。 但他也付出了惨重代价,义子在战斗中阵亡,他自己也中流矢负伤,月空告示少林派武僧三十余人,自为部伍,持铁棒驰赴疆场,皆战死。

据郑若曾《江南经略·僧兵首捷记》、张鼎《倭变志》、俞大猷《正气 堂集·新建十方禅院碑》、万表《玩鹿亭稿》、顾炎武《日知录》等书记载, 参加御“倭”的少林派武僧有法名可考者近三十人,他们皆擅长棍法,持 棍长七尺,重三十斤。这些僧兵,身怀绝技,勇猛善战。如月空与其徒三 十余人持铁棒击杀“倭”甚众,又有被征募的四十僧各“轮棍进攻,敌遇 者皆仆”。他们沉重打击了倭寇的多次进攻,谱写了明史上的“爱国主义” 诗篇。

尽管“抗倭”在学术界尚有争议,但在少林僧兵应国家之诏,所展现 高超的棍法令人称道。惩恶扬善,乃佛门之本,与“不杀生”并不矛盾。 因两场战斗一是应国诏的正义之举,二是反侵略的爱国行动。正可谓是 “毒蛇缠身难摆脱,慈悲为怀以惩恶”。

  1. 3棍的文学色彩


自古以来,就有文人墨客以武术为题材演义并赞美侠士的“信、义、 勇”精神。时至今日,武侠小说、武打影视集中体现了作者爱憎分明、匡 扶正义、惩恶扬善、倡导和谐的主旋律。棍在明清以来尤为盛行,大到军 中将领,小到平民百姓,善习者不少。这一时期关于棍的经典著作有《剑 经》《少林棍法禅宗》等;优秀文学作品有《水浒传》《西游记》等,作者 通过描述主人翁使棍的招招式式来突出棍的文化内涵。

《水浒传》中的棍《水浒传》为中国文学名著,深受文学爱好者和习武之人的推崇。作者 施耐庵从小习武,并对武艺有较深的理解,为撰写此书奠定了实践基础。 就棍棒而言,多有的描述。《水浒传》开场就讲:“一条杆棒等身齐,打四 百座军州都姓赵”。这似乎告诉我们,在唐宋时期棍棒是很重要的武器,而 且军旅中对武将已经有了 “枪棒教头”的称谓,民间多盛行“舞枪弄棒” 说法。根据各种现象的频现,说明棍棒在宋代军旅之中乃至民间都有举足 轻重的地位。另外在《水浒传》中也有不少使用棍棒比武的描写,如短棒、哨棒、杆棒、齐眉棍、水火棍、狼牙棒、铁棒如此这般,种类繁多,令人 应接不暇。充分说明了宋代时棍术已经有了特定的招式,技法已经相当成 熟。书中所提及的短棒、齐眉短棒、哨棒等不是主要的兵器,只是用来防 身,随行方便。“水火棍”是官府公差常备的半截红半截黑的棍棒,主要用 来看管犯人,也用来防身,当然如果技艺精湛,致人毙命自不在话下。“狼 牙棒”在短棒中是颇具代表性的。它是一端粗壮的短棒,其中“五虎将” 之一的霹雳火秦明,使一条狼牙棒,战花荣铁枪,斗呼延灼双鞭,敌索超 大斧,迎关胜大刀,几乎可以迎战任何长短兵器。》《水浒传》中的人物,暂且不论使棒水平高低,只要是会使刀舞枪者就 都会用棒。因为棍为诸器之本。虽然,在历史上棍棒虽未大规模用于战阵, 但它却是习武从艺者的必由之路。由此,可以反映出棍在武术中的基础地 位。作为最基础的、最原始、最现代的兵器,最好上手,方便练习,同时 可以为其他兵器的习练做好准备。

《西游记》中的棍吴承恩作为明代小说家,所著的《西游记》是中国文学史上占有重要 地位的神魔小说,描述了唐玄奘师徒四人历经九九八十一难前往西天取经 的故事。通过描写以孙悟空为代表与妖魔鬼怪做斗争,最后历尽艰辛万苦 取得真经的过程,反映了一定的社会现实。其中,不同道行的妖魔各有不 同的兵器,十八般兵器几乎都在故事中描述得到呈现。

《西游记》中对兵器的重要描写就是棍,作为最主要人物的孙悟空所使 用的神器——如意金箍棒。金箍棒是孙悟空的法宝,是贯穿整个故事的关 键因素,也是故事中的一个道具。由大闹东海龙宫得到如意金箍棒,到只 身持棒大战十万天兵,再到打倒五庄观镇元大仙的人参果树,最后成为孙 悟空斩妖除魔、克敌制胜的法器,似乎上天注定这根神棒就是为孙悟空量 身打造,就应该是为孙悟空所拥有。电视剧《西游记》在介绍剧情的时候, 提到了金箍棒的来历。故事中介绍说它原是太上老君冶炼的神铁,因大禹 治水留在人间,后成为定海神针。此种说法不足为信,因为在史料中未见 有记载。目前,还没有找到直接的金箍棒原型因子,所以作者如此安排应当另有其意。金箍棒是由两头的金箍与中间是一段乌铁组合而成的;乌铁 处有镌成的一行金字:“如意金箍棒,重一万三千五百斤”。在这里赋予了 它很高的灵性。孙悟空将金箍棒放在手中,能随心随意变化大小,而且它 很有灵性似乎它只听孙悟空的D由于故事情节的需要,在书中金箍棒被妖 魔夺走多次,任何神仙或者妖怪都不能让其变化大小。在诸仙当中。也只 有法术最高的如来佛祖才能使其听之任之。平时孙悟空将金箍棒变成绣花 针大小,藏在耳内,临敌时,从耳内取出,马上变成碗口粗细的一根铁棒。 它还能随身体大小变化而按比例改变大小。孙悟空变成昆虫,金箍棒同样 还是能藏在耳内,而不会无法随身携带,这也是取名“如意”的含义。

金箍棒的威力不是一般兵器所能比拟的,不论是神仙还是妖魔鬼怪都 敌不过它。在这里,金箍棒作为神器,并没有像佛家要求那样打而不杀。 由于金箍棒非常重,书中说“莫说拿!那块铁,挽着些儿就死,磕着些儿 就亡,挨挨皮儿破,擦擦筋儿伤!”俗语有云:“擎天白玉柱,架海紫金 梁”,有人认为金箍棒正是那擎天的白柱,架海金梁的具象化体现。通过层 层渲染,赋予了金箍棒神圣的意味,交予一位赋予反抗精神的斗士,用它 来扫平天下的污浊不堪。人因器显,器以人名。也正是因孙悟空那样活灵 活现的形象使我们更深刻的记住了棍棒类的兵器。尽管生活中不存在神魔, 更没有如此的兵器,但是通过神话般的描写渲染,却实实在在的加深了棍 棒这类兵器在人们心中的影响。〇

棍的派生文化棍为“百兵之首”,也是其他器械的基础,在生活和工作中,随时都可 见到棍棒,或与棍棒相近的用具。如双节棍是李小龙创截拳道时,所改良 的独有软器械。它是由中国传统武术器械梢子棍演变而来的,具有携畨、 使用方便的特点。小小的改良,对中国武术走向世界是有一定启示的。

鞭杆是流行于西北一带的木制短棍。它保持了棍固有的所有特点,同 时又吸收了短兵器械灵活多变的特点,经济适用。而棍还经常出现在少数 民族的文艺活动当中。如满族、蒙古族、彝族、白族、苗族、土家族、汉族等,都有摇击体鸣乐器连厢棍表演;被人们称为“流动的杂技”、“空中 的舞蹈”、“无言的戏剧”的背棍;流行于广西壮族的火棍舞……这些活动 都通过一定的形式,表达了人们真挚的感情和对美好事物的向往。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由棍派生的贬义词汇很多。如古时将“棍”与 “匪”、“贼”、“盗”等联系在一起。以及土匪、恶霸、流氓、强盗和某种 行业内有劣迹者的代称。还有带团伙性质的地方恶霸,被称“把棍”或 “立辊”。后来所谓的“拜把子”,四川袍哥的“舵把子”等应该也是这个 意^1。诸如此类的比喻还有很多,如赌棍、凶棍、势棍、土棍、光棍、监 棍、税棍、穷棍、强棍、棍徒、火棍、棍等、龟棍、蠢棍、恶棍、闲棍、 积棍、贩棍、地棍、巨棍、闯棍、流棍、营棍、豪棍、枭棍、族棍、刁棍、 林棍、党棍、里棍、乡棍、街棍、匪棍、讼棍、惫棍、窝棍、河棍、市棍、 商棍、藩棍、闸棍、黔棍、楚棍、杜棍、首棍等等。〇这些与地方的俗文化 有一定的联系。

余论武术器械上面仅对剑棍两种兵器或武术器械作了有关文化方面的研究,由此联 想到还有诸多兵器无人问津,特别是从文化的角度研究是明显不够的。我 们将以此为契机,引导研究生逐步展开对“十八般兵器”的系列研究,深 究它的文化内涵,以及不同时期所起的社会作用和今天的价值,以弥补 “武术史”研究中“兵械史”研究的不足。长期以来,在“武术史”研究 中发现,“兵械”仅限于形制的变化,缺乏对形制后的使用研究;仅限于 “兵械”的多寡变化,缺乏对多寡后的技能研究。对“兵械”的使用研究、 技能研究,可以有效探索武术的起源、战争的形式与规模,以及战争“兵 械”向武术“器械”的演进过程。总体看,“兵械史”的发展经历了旧石器 时代—新石器时代—兵器(武器)时代—武术器械时代,或者可以这样概 括:“兵械史”发展经历了初始兵器时代—冷兵器时代—冷热兵器结合时代 —热兵器时代。希望能引起同行的关注。

今天的武术器械,无论从样式、图案、造型、重量、材质、工艺、设表2 1986年版的《武术竞赛规则》:器械规格



























































全长最短必须等于本人直立臂上举男子:2. 29 2.132. 03 
 时从脚底到指端的长度女子:2. 13 2.031. 90儿童不受限制
最短必须等于本人身高与枪相同   
长度以直臂垂肘反手持剑的姿势为男子:不得轻于〇.6  
 准,剑尖不得低于本人的耳上端女子:不得轻于〇.5少年、儿童不受限制
长度以直臂垂肘反手抱刀的姿势为男子:不得轻于0.7  
 准,刀尖不得低于本人的耳上端女子:不得轻于0.6少年、儿童不受限制

长度规定

直径(厘米)与重量(公斤)

成年组 少年组(以】4岁为界)

上述规定,经过了 10年的实施又做了相应的调整表3 1996年版的《武术竞赛规则》:器械规格从两个规则比较看,%版微调了 86版枪棍的直径,而刀剑按运动员身高确定长度和重量,其科学性更高了,这也增强了比赛的公允性,一 些武术器械厂家也在器材的研发方面做着积极的努力。如以浙江“龙泉剑” 厂为龙头的企业,开发出多种适用不同人群需求的器材,并成为国家体育 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比赛指定用品”。随着武术比赛的国际化,器械的 标准化、规范化是必须首先解决的问题,如比赛棍是否就必须是木制的? 还是研发一种统一的产品,并以专利的形式加以推广使用。这是一笔不小 的产业,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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