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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前总统卡特《牢墙里的巴勒斯坦》——第七章 走访巴勒斯坦

 我思故我在hyp 2024-05-12 发布于北京


我离开白宫后的前10年,常到中东访问。我尤其想多了解巴勒斯坦人--他们的生活状况、关心的问题、在长期政治和军事统治下如何自处、同以色列和平共存的可能建议。我设法同代表各种不同意见的人接触。在开罗、安曼、利雅得、贝鲁特、大马士革和拉巴,各方就他们与中东冲突以及他们对冲突造成的难民的责任向我表达看法。在美国,我也就这方面的问题向学者请教。


我当总统不到几个星期就公开呼吁支持巴勒斯坦人独立建国,在戴维营谈判期间促进确立巴勒斯坦人的法律和政策地位。不过,同巴勒斯坦政治领导人和居住在被占领土的普通家庭进行广泛的接触还是在后来的访问。我和罗莎琳同巴解组织驻耶路撒冷正式办事处(又名东宫)联系,该处费萨尔·侯赛因尼、汉南·阿什拉维和穆巴拉克·阿瓦德(一名提倡非暴力的巴勒斯坦基督徒)给我提供资料和咨询,美国外交人员也协助安排会议和行程。在西岸和加沙,我们尽量同大、小社区和农村地区各界巴勒斯坦人交谈。他们有的谈话词锋犀利,这包括出席以色列军事法庭为巴勒斯坦人辩护的律师,一些大学教授,也有不少农民或村民。他们纷纷倾诉巴勒斯坦人在被占领土受管制的生活。


巴勒斯坦人大多数是穆斯林教徒,没想到基督徒也不少,我同许多牧师教士谈及神职事务,令他们感到忧虑的是,发生在他们周围的暴力以及以色列领导人施加的政治和经济压力。这些领导人代表了宗教色彩浓厚的最为保守的党派,对一切形式的崇拜几乎拥有全面控制权。


我们会谈的场所包括私人住宅、市政办公室、医院、教室、小店铺的后院以及教堂和清真寺。那些同意与我们会面的人差不多都安排几位家人或朋友在场。我们先啜黑咖啡、茶或可口可乐,啃糖果或小甜饼,闲聊天气和我对当地的一般印象。起初在我提出一些有针对性或争议性的问题时,他们沉默寡言,但很快便没有了拘束,畅所欲言,旁观者甚至孩童也经常插话,在人多的会谈场合,通常有几位能讲英语和阿拉伯语的人,他们争着做翻译。


依照美国官员的建议,我们邀请一些公认是巴勒斯坦最主要的特别团体到耶路撒冷美国领事馆同我会谈,领事馆是主管美国与西岸关系的办事处。这些会议比较正式,但与会者照样直抒己见。与会者陈述观点有如律师拟定诉状一般:言辞慎重、有建设性,而且论据充足,通常还附上文件佐证。


在各个会议上,我试图表达个人的意见:需要停止暴力,巴勒斯坦人、以色列人和美国人应当加强沟通。我简单介绍了《戴维营协定》和美国对巴勒斯坦人的基本政策,许多与会者似乎闻所未闻,他们会不会接受任何和平建议,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巴解组织的解释,有些人表示希望阿拉法特会批准这些建议。


有关全面和平协定的问题只占讨论的一小部分,巴勒斯坦人很想分门别类地陈述他们的冤情。一次我们应邀到加沙作客,主人家势显赫,从事农业、商业和国际贸易。我们获悉,最近他的儿子对以色列的占领有所批评,其后主人多辆装载橘子的卡车在连接约旦的艾伦比桥边检处好几天不被放行,一直到橘子全部烂掉。这批货占他们全年收入的大部分。主人带我们去看还未卸清货物的卡车,表示会把烂掉的橘子送给别人当饲料。


有些人带我们去看以前住房的残垣断壁,这些住房全部被以色列用推土机和炸药摧毁。以色列声称这些房子建筑在以色列需要的土地上,或者太靠近以色列定居点,还有一种情况是家庭成员被定性为“威胁安全分子”。


以色列人权信息中心剖析这些口实,作出这样的说明:每次有一人被指控参与袭击以色列人,平均就有十二个无辜家庭的住房被摧毁,而且约半数被毁住房从未有居住者涉嫌对以色列有暴力行为(包括扔石块在内)。


以色列国防军在最高法院辩称除特殊情形外,摧毁房屋前会通知。以色列人权信息中心提供的数字显示,事先通知的情况不到3%,这与国防军的说法恰好相反。除了惩戒式毁房外,以色列在“扫荡”行动中夷平的巴勒斯坦住房数目更多。此外,以色列声称有些住房被毁是因为它们没有建造许可。所有被毁住房都在巴勒斯坦的土地上。人权信息中心的结论是:“以色列惩戒式毁房政策严重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因此构成战争罪行。以色列高等法院使出浑身解数,尽量避免对这个问题进行深入的司法审查,实际上充当了以色列非法政策的橡皮图章。”


罗莎琳访问了加沙最大的医院。医生们告诉她,调派不出车辆来去接需要急救的病人,并带她去看一排欧洲某国捐赠的救护车。医生声称这些车辆都不能使用,因为以色列官员认为车辆的底盘超出标准长度十二英寸,拒绝发给执照。罗莎琳向我汇报,我答应回耶路撒冷后与以色列官员通融。以方官员推说由于加沙边界走私猖獗,存在严重的安全威胁,因此必须严格管制所有车辆的尺寸。只要车辆尺寸不完全符合当地军官所订标准,哪怕是救护车,也不能发给巴勒斯坦人特殊的驾驶许可。


许多巴勒斯坦人强调,他们最基本的人权被剥夺了。当局不让他们和平集会、自由旅行,并且随时通过巧立名目的法律没收他们的房子。以色列官员抹黑巴勒斯坦人,将其一概称为恐怖主义分子,如果他们略表不满,军事当局即施加最严厉处罚。他们声称被逮捕的巴勒斯坦人未经审判便被长期拘留,有些人被严刑逼供,有些人被处决,而举行审判时,由控告人担任法官。巴勒斯坦律师不准在以色列法庭为被告辩护。如果上诉,不但花费不菲、旷日持久,而且往往是徒劳的。


他们声称如果对以色列的暴行抗议示威,当局就会大量逮捕巴勒斯坦人,包括扔石块的儿童、旁观者、抗议者家人以及公开讲以色列占领坏话的人。一旦被监禁就难有希望得到公平审判,而且通常不准与家人或法律顾问见面。如果有起诉的罪名,指控罪行通常笼统定为“破坏安全”,而判刑往往是不确定刑期。大多数案件在军事法庭进行审判,但90%的犯人关在民事监狱。他们指出被拘留的人成千上万,几乎所有巴勒斯坦家庭都受牵连,这种政策引起极大的怨恨。
我敦促他们尝试就理由最充分的典型案件向以色列最高法院提出申诉。为使他们放心,我说案件会得到公平审理,如果胜诉,类似案件便可援引。一位律师反驳说:“我们曾经这样做,结果枉费心力。这儿的制度不同于美国。美国下级法院都跟从上级判例。这儿民事法官是一种制度,军事法官是另一种制度。大多数巴勒斯坦人的案子,不论涉罪为何,一概由军事法庭审理。他们既是控告人、法官,也是陪审团。对我们来说,他们全是一个样。偶尔民事法院会作出有利我们的判决,好比说给一小片土地提供保障,也不会立下先例。光是一纸行政决定或者法令就能订立新的程序,只是以不同的方式实现以色列人原先的目标而已。”他接着说:“除此以外,我们不能把案件从西岸法院移至以色列法院。我们不准在以色列开业当律师。”


“那么为什么不聘请以色列律师呢?”我问道。


他回答说:“有时候也聘请,但几乎找不到以色列律师承办案件。那些肯承办的律师已为居住在以色列的阿拉伯籍当事人忙得不可开交。议会有一两个犹太籍议员也在帮忙——主要是那些最开明的议员。”


以色列挑选一些阿拉伯人负责处理公务和施与政治恩惠。除了这些人以外,我们遇到的巴勒斯坦人全都拥护巴解组织。直接批评巴解组织的人凤毛麟角,但有一位巴勒斯坦律师抱怨说,阿拉法特——其惯称是阿布·阿马尔和其他巴解组织领导人“首先关切的是政治权力和金钱,其次才是在军事占领下生活的巴勒斯坦人的困境。”从谈话中可以看出最受谴责的是以色列和美国,对美国的谴责不亚于以色列,因为美国资助以色列在所占领土建定居点,支援攻击阿拉伯国家的军事行动。


巴勒斯坦政治领导人和其他人一致抱怨说,最严重、历时最久的暴行事件发生在耶路撒冷以南20英里的希布伦,也就是《圣经》记载的族长亚伯阿罕、以撒和雅各安葬之地。约有450名激进的犹太人迁入希布伦旧区中心,以色列政府派出几千士兵保卫,全副武装的定居者试图将巴勒斯坦人驱逐出圣址,凡是抓到他们认为的“侵入者”就是一顿毒打。他们没收邻近的房子,扩大占地,并且故意与当地人发生肢体冲撞。遇到这种情形,以色列军队对希布伦15万巴勒斯坦市民实施长时间宵禁,不准离家上学或购物,或者参加城市的正常活动。巴勒斯坦人声称当局骚扰老百姓的真正目的就是要把非犹太人逐出该地。据联合国报道,以色列在希布伦城内外设立的检查站达150个以上。


这些巴勒斯坦人深信以色列一些领导人存心骚扰,从而使出走人数大量增加。他们声称不论是制造品还是农产品,只要影响到以色列产品的销路,全不准在以色列出售,结果任何超量的产品必须送人、倒掉或者输出约旦。如果农产品货主有家人积极搞政治活动,运经艾伦比桥的水果、花卉和易腐蔬菜非扣留到全部腐烂不予放行。有些地区果树枯死,果农不准再植。使他们最痛心的是,以色列砍掉数千棵百年树龄的老橄榄树。供水方面一直存在问题:以色列定居者的用水量比巴勒斯坦人多五倍,而后者每加仑水缴费比前者贵四倍。他们出示以色列人游泳池照片,邻近的巴勒斯坦村庄则靠水槽车运来饮用水,一桶桶地分派。山顶定居点大多筑于小块土地,地下排水管朝周围的旷野和村落排放污水。


教师和家长着重指出,中小学校和大学经常被下令关闭,教育工作者常遭逮捕,书店被查封,图书馆书籍被禁,结果学生在街上游逛或者长期待在家里无事可做。他们说,如果无学可上的愤怒青少年同军事当局发生激烈争吵,后者有时会派出推土机到当地摧毁房子。不出所料,巴勒斯坦人都说他们谴责所有一切暴力行为,向以色列发动攻击的巴勒斯坦人和欺负他们的激进以色列定居者同样有罪,但激进的以色列定居者被逮捕或受处罚的却绝无仅有。


最令他们感到愤愤不平的是,阿拉伯国家的外援,甚至美国政府的人道主义援助汇款,都被以色列当局扣下,用在以色列人身上,包括在巴勒斯坦人住区建造犹太人定居点。他们声称以色列政府没收了美国国际发展署(美援署)为加沙弱智儿童中心提供的经费,而且约旦和其他阿拉伯国家为西岸贫穷社区教育和家禽养殖提供的资金也被扣留。

这些情况令我深感不安,我急迫地想确定其真实性。如果确有其事,我倒想听听以色列当局的解释。在离开以色列之前,我同美国驻特拉维夫和耶路撒冷的外交官员、主管占领领土事务的以色列官员详谈。以色列的观点是,军事占领下的生活肯定不同于自由民主社会的生活,为防范暴力行动于未然,施加严厉限制是必要的。


关于“活跃分子”受骚扰问题,以色列官员告诉我;艾伦比桥往约旦方向车辆经常久等,但绝非惩罚某类家庭的举动。由于两国没有正常贸易和外交关系,对商业交通施加限制,这种情形不可避免。当局手上有闹事者名单,对其家人的货物仔细检查,有时会导致货物腐烂。此外,以色列各类产品在所占领土确实有优先销售权。以色列官员说用炸药或推土机摧毁房子毕竟属于少数,而且都经过审慎考虑,有关事件被广为宣传的主要目的在于警告和威慑那些可能纵容或怂恿下一代闹事的成年人。


以色列官员一般直率答问,但对以色列扣留外援资金等事则不然。他们声称,被充公资金其中一部分由于可能用于资助阿拉伯人的恐怖主义行动,以色列必须加强管制才能防止此等危及和平的不当行为。他们也承认担心西岸和加沙养殖家禽,出产橘子、鲜花、葡萄、橄榄或其他农产品数量太多,以色列农业经济会遭受损害。容许外国资金用于提高这类生产有悖常理。他们还说,以色列政府为防范巴勒斯坦人不当使用资金,必要时也会没收由美国国会批准的通过美援署捐赠的福利项目赠款,但从未用此款来兴建所占领土的以色列定居点。


以色列官员告诉我说,每次充公土地,若不是有法律依据,就是出于安全需要,在一些重要的案件处理中,曾经使用“行政定义”来回避或修正法律决定。后来,耶路撒冷犹太籍前任副市长梅龙·本维尼斯丁给我做了汇报。他全力研究以色列在所占领土的政策,作出了权威性分析。他拿出地图和各种图表向我解释以色列通过下列各种方式取得巴勒斯坦土地:直接购买;“因占领期间安全需要”而没收;对约旦政府以前拥有土地要求接管权;根据精心筛选的阿拉伯习俗或旧法例“取得”土地;要求把所有无人耕作或未登记在巴勒斯坦人名下的土地归公。无人耕作或不作农业用途的土地是土地归公的准则,以色列政府在1983 年宣布以下政策:不准巴勒斯坦人在这些地区放牧或种植树木或农作物,违者监禁。以“安全”理由没收的大片土地发展为定居点,我听到的一些冤情显然就是这些冠冕堂皇的名义下制造的。


巴勒斯坦法庭不受理任何关于土地问题的案件,因而必须由以色列民政总督裁决。自利库德联盟于1980年执政以来,加快夺取阿拉伯土地,在西岸建造犹太人定居点是政府之一当务之急。本维尼斯丁还说西岸以色列定居者以前不多,但政府的新政策和当前的趋势意味着:进一步吞并大量所占土地似乎不可避免。巴勒斯坦律师确实不准在以色列法庭诉讼,而大多数土地纷争案件处理都是由以色列法庭作出定夺的。不过,他要我放心,还是找得到以色列律师代表一些巴勒斯坦人出庭,人们常常提到的一位比较偏激的议员就是例子。


我安排同阿哈龙·巴拉克见面。他在戴维营功不可没,其后出任以色列最高法院首席法官。我们在旅馆的酒吧会面。我逐项提出所关切的巴勒斯坦人受虐待的事情,也提到载橘货车和救护车。巴拉克马上说身为高院法官不便讨论这些个案,接着解释说,司法部门必须在军事占领特殊情况下的适当措施与保障西岸和加沙居民的权利之间寻求平衡。此外,法庭只能受理向它提出诉讼的案件。他承认愤懑不平的巴勒斯坦人走曲折的法律道路的确不容易,但最高法院一贯试图对职权范围内的民事案件作出公平的裁决。


我问这位首席法官他自己认为巴勒斯坦人受到的待遇是否公平。他回答说,提到高等法院由他主审的案件,他都公平审理,但他没有权力提起法律诉讼。我问他会不会觉得有责任调查整个情况,他回答说在审理提到高院的个案时已尽其所能。巴拉克说所占领土有特别法例,承认许多比较敏感的案件都移送军事法庭。我请他说说个人对西岸和加沙情况的评估,他说这些地方他好久不曾去过,也不打算去。我指出如果他要作出影响所占领土人民生活的决定,应当多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他笑着回答:“我是法官,不是调查官。”


1990年那次访问耶路撒冷,一些基督教领袖要求同我紧急见面,由于所有约会时间都已排满,我只好推辞,但他们仍然坚持要见面,我最后答应在一个晚上,待约会结束后再同他们见面,结果到午夜时分才见到他们。令我感到惊讶的是,来客包括基督徒神圣处所看守人、机枢主教、大主教、族长以及希腊正教、罗马天主教、亚美尼亚教派、科普特教派、埃塞俄比亚正教、马龙教派、英国圣公会、信义会、浸信会和其他宗教的领袖。他们目睹暴行愈来愈多,以色列政府对各教会、教派恣意限制,对此他们感到悲愤,每人都说出引起他们关切的事件。


其后我同伊扎克·沙米尔总理见面,他向我保证说,政府绝无歧视基督徒的意图。接着他解释为组成多数执政联盟需要得到宗教色彩非常浓厚的小政党的支持,而它们的主要要求包括免服兵役、其慈善事业得到特别拨款以及对所有一切宗教事务的管理权。他似乎把这些问题视为不归他掌管,此刻我突然了解到为什么许多基督徒竟不惜离开圣地而出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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