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他名声不显,却是曹魏后期主要将领,司马懿梦到他后很快去世

 茂林之家 2024-05-12 发布于湖南

“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是一句著名的歇后语,它讲的是曹魏末年权臣司马昭嚣张跋扈,其野心极为明显,以至于并不怎么了解朝局的普通百姓都心知肚明。实际上,最早说出这句话的正是曹魏的第四位皇帝高贵乡公曹髦。身为名义上的一国之君,曹髦在司马昭的控制下可谓毫无实权。因此,这位勇烈的年轻帝王选择了率领麾下护卫、奴仆攻打司马昭。由于实力相差悬殊,贵为天子的曹髦竟被司马昭的心腹贾充率兵当街杀害。

值得一提的是,贾充对司马昭忠心耿耿,甚至不惜为了其霸业背负弑君的千古骂名,但他的父亲贾逵却是司马昭之父司马懿的宿敌。尽管如今名声不显,但贾逵乃是曹魏后期的主要将领,且忠勇过人、功勋卓著。相传,司马懿正是在梦到贾逵的不久后一命呜呼。

东汉熹平三年(174),贾逵生于河东郡襄陵县,也就是今天的山西省临汾市一带。根据《魏略》记载,贾逵尽管家族颇有名望,但他自幼丧父,家境十分贫寒。虽然童年时期生活条件艰苦,但贾逵很小便展现出了在军事方面的才华,在与同乡孩童玩耍时,他常常把小伙伴们分为数队,自己担任统帅进行指挥。见贾逵聪慧非凡,他的祖父十分惊奇,便口授了他兵法数万言。

长大后的贾逵从河东郡的小吏干起,一步步升任绛邑县令。建安七年(202),袁尚派遣麾下大将郭援攻打河东,其余各县皆望风而靡,唯有贾逵展现军事才能坚守住了城池。然而,随着南匈奴单于率领援军抵达,势单力孤的贾逵终究没能抵挡住。即便如此,在城破之前,绛邑的德高望重之人便纷纷出面请求郭援不要杀害贾逵,可见贾逵在担任县令期间深受百姓爱戴。

对于贾逵这样的人才,郭援当然无意杀害,但被俘的贾逵不但不愿投降,还直接将郭援称作“贼”。就在郭援恼羞成怒打算将贾逵处死时,绛邑的官吏百姓纷纷登上城楼高喊道:“负要杀我贤君,宁俱死耳!”此外,早在城池失陷之前,贾逵就安排人将印绶送到郡城,并嘱咐郡守派兵屯驻附近地势险要的皮氏。城破之后,贾逵又设法拖延住了郭援向皮氏进军的脚步,这才使得河东郡最终没有沦陷。

此役过后,贾逵被举为茂才,并转任渑池县令。建安九年(204),并州刺史高干降而复叛,贾逵又坚定地支持曹操,选择坚守城池。或许是对贾逵的忠实可靠有所耳闻,建安十六年(211)曹操西征马超时特意将其任命为了“西道之要”弘农郡的太守。后来,曹操与贾逵见面并交谈,这才发觉其出众的才能,于是感慨道:“使天下二千石悉如贾逵,吾何忧?”

然而,担任太守期间,贾逵因为怀疑屯田都尉私藏不愿服兵役而逃亡的百姓,又在前去闻讯时遭到对方傲慢对待,便一怒之下抓捕了屯田都尉,并打断了他的腿。由于这项过失,贾逵遭到免职,但曹操对其才华十分欣赏,于是不久后便又任命他为丞相主簿。建安十九年(214),曹操欲南征东吴,下令敢有谏者死,贾逵执意进谏被捕入狱,但又被曹操赦免。

建安二十四年(219),曹操准备进攻汉中,贾逵奉命预先前往斜谷考察地形,归来后加封谏议大夫。次年,曹操病逝,曹彰立刻率军从长安赶回,并询问曹操留下玺绶的所在。对于曹彰不合规矩的发问,贾逵正色回答道:“太子在邺,国有储副。先王玺绶,非君侯所宜问也。”因为贾逵的刚正不阿,曹丕才得以顺利继位。

曹丕掌权后,贾逵先后担任邺令、魏郡太守,又被拜为豫州刺史。到达豫州后,贾逵雷厉风行地罢免了一批不称职的官员,被曹丕表彰为天下刺史的榜样,并受封关内侯。因为豫州与东吴接壤,贾逵加强侦察、修缮甲兵,东吴畏惧而不敢进犯。此外,他还主持疏通了长两百余里的运河,世人称之为“贾侯渠”。

黄初三年(222),曹丕御驾亲征,分三路大军进攻东吴,贾逵领兵跟随征东大将军曹休击败了东吴前将军吕范,因战功被封为阳里亭侯、建威将军。太和二年(228),曹休误中东吴将领周鲂的诈降计兵败石亭,幸亏贾逵率援军赶到才不至于全军覆没。然而,恼羞成怒的曹休不但没有感谢贾逵的救援,还埋怨其来得太晚。对此,自认问心无愧的贾逵无法接受,于是两人都向魏明帝曹叡上书弹劾对方。

尽管知道曹休只不过是无理取闹,但考虑到他位高权重,又是宗室将领,曹叡最终裁定双方都没有过失。不久之后,贾逵在任上去世,终年五十四岁,朝廷赐谥肃侯。就在临终前,他还对国家大事心心念念道:“受国厚恩,恨不斩孙权以下见先帝。”后来,魏明帝曹叡、高贵乡公曹髦都曾亲自到访贾逵的祠堂并表示追悼。

嘉平三年(251),卧病在床的司马懿梦到贾逵在自己梦中作祟,不久后便病情恶化在洛阳去世。尽管贾逵对曹魏忠心耿耿,又被司马懿视为眼中钉肉中刺,但他的儿子贾充却成为了司马昭的心腹,甚至为其不惜领兵诛杀魏帝曹髦,留下千古骂名,父子二人立场如此对立,实在颇为讽刺。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