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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是自主的实体吗:理解国家自主性 | 你身边的政治学Siri

 heshingshih 2024-05-13 发布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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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国家自主性”是社会科学中关于国家研究的一个重要概念,经常与政治发展相关联,对转型期的中国而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01 国家自主性的概念


国家自主性的概念,最早可追溯到黑格尔对国家的论述,他指出,“国家具有特定的、自在自为的存在进程“,与市民社会代表的个人或团体的特殊利益不同,国家代表了一种普遍性,反映普遍的利益和意识。可以看出,在黑格尔的语境中,国家有在特殊利益和意志的左右下形成普遍利益和意识的能力,已经有了国家自主性的含义,但并未明确提出。

对国家自主性作出实际探讨的,应是马克思和恩格斯,他们从国家的起源和国家的本质等角度论述了国家自主性。在国家的起源方面,恩格斯认为,国家是在社会陷入不可自我解决的矛盾之时,为避免社会的毁灭,而出现的一种“凌驾于社会之上、居于社会之上,并日益同社会相脱离”的力量,正是这种作为整个社会的整合者和维护者的力量赋予国家一种相对于社会的独立性。在国家的本质方面,恩格斯指出,“现代国家也只是资产阶级社会为了维护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一般外部条件使之不受工人和个别资本家的侵犯而建立的组织“。也就是说,资本主义国家的本质是为了维护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资产阶级的整体利益,这客观上要求资本主义国家必须具有相对于整个社会和统治阶级内部个别成员的独立性。

有学者从国家的特征对国家自主性的含义进行界定。现代国家的基本特征有三点:第一,国家是指在特定的领土上有一个独特的机构;第二,该机构垄断了使用暴力和汲取税收的权利;第三,国家垄断暴力和税收的目的并不在于追求自身的特殊利益,而是通过自己的行动实现对公共利益的追求和维护。因此,国家自主性即国家独立的偏好和行为,具体表现为国家通过其自身的能力和行为对不同利益群体的超越,以追求公共利益。由此观之,国家能力和公共利益就构成国家自主性的基本要素,公共利益是国家的追求,而国家能力便是实现公共利益的依托。公共利益是指不偏向任何个人和群体,指向全社会的普遍利益,它更多体现为一种信念和理念,主要体现为公平、正义。国家能力包括汲取能力、调控能力、强制能力、合法化能力等,此前文章中已经介绍,不再进行过多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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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 彼得·埃文斯,迪特里希·鲁施迈耶,西达·斯考克波 编著 

《找回国家》

图源网络,侵删


02 西方新马学派的“国家相对自主性”


西方新马学派在承袭马克思关于国家相对独立性的基础上,对国家的自主性问题进行了详细阐述,其中代表人物为尼科斯·普朗查斯(Nicos Poulantzas)和拉尔夫·密利本德(Ralph Miliband)。

普朗查斯肯定了马克思关于生产方式是历史发展的最终决定因素的观点,同时指出,生产方式是经济、政治和意识形态相结合而构造起来的复杂整体。其中,经济具有决定作用,但往往决定某一生产方式的统治环节是什么,而其他环节相对于经济环节具有自主性。基于此,他提出,对于社会阶级关系,国家具有“相对自主性“。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实际占有关系与所有制关系是同源的,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归资本家所有,决定生产过程保证非劳动者占有劳动者创造的产品,而无须超经济因素的干预。经济在生产方式中占据统治地位,使得经济与政治实现分离,政治也就具有相对独立性,国家的相对自主性因此成为可能。同时,普朗查斯指出,资本主义国家的相对自主性程度可能是不同的。他指出,“国家的这种相对自主可以根据下列情况而不同:其一,它对那些统治阶级的功能所采取的形式,其次,现有各种势力之间的具体关系。”

密利本德从阶级出身、个人关系等角度系统论述了资本主义国家政治精英与资产阶级之间的关系,以此阐明资本主义国家的工具性和相对自主性特征。他认为,简单的工具论并非对国家很好的描述,而是需要对统治阶级与国家之间的关系做细致分析。国家是具有相对自主性的,它在采取相对自主性行动的同时维护统治阶级的统治利益。“当国家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说法代表统治阶级采取行动时,它多半并不按照统治阶级的指令行事。国家诚然是一个阶级的国家,是`统治阶级'的国家。但是,当它作为一个阶级的国家而行动时拥有高度的自主和独立,而且,如果它是要作为一个阶级的国家而行动的话,必须真正拥有这种高度的自主和独立。

普朗查斯和密利本德在理论与现实分析中,分别从结构主义和实证主义角度着力发展了马克思主义中关于国家自主性的论述,强调了国家相对于经济统治阶级的相对自主性,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对国家的经济决定论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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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 埃里克·A·诺德林格 编著 《民主国家的自主性》

图源网络,侵删

03 回归国家学派与国家自主性


回归国家学派是历史制度主义的一支,代表观点是“国家和政治经济中正式和非正式程序、惯例一样,是一种制度,其本身就是一个行动主体”,代表人物是斯考切波和诺德林格。

斯考切波在系统进行比较革命研究的过程中,检视了几种社会科学领域解释革命的“一般性”理论,对它们共有的一些概念、假设和解释模式提出了质疑。她认为,这些理论共有的一个不足之处就是忽视了国家的独立性和自主性,仅仅将国家作为社会经济力量及其冲突的因变量。她将国家定义为“以行政权威为首的并由该行政权威在某种程度上妥善协调的一套行政、治安和军事组织。任何国家都是首先和主要从社会索取资源,利用这些资源来创立和维持的强制组织和行政组织。”这样,国家的基本的特征便是强制力,国家的强制力本身就意味着国家独立于社会的可能性,强制力使国家在任何地方都至少是潜在地独立于社会阶级的直接控制。

强制力是国家自主性的基础,但其根源还是在于国家自身的特殊利益,即保障自己的统治秩序。国家从社会中汲取资源增强自身的实力,但国家权力的增强却不一定维护支配阶级的利益,甚至还会因国家自身利益而威胁到支配阶级的利益。国家自身利益与支配阶级利益的冲突主要体现在国家的两种基本任务上。国家的第一项基本任务是维持秩序。一般而言,国家会维护符合支配阶级利益的现存秩序,因为这是维护秩序稳定的最便利途径。但是国家自身利益也会使国家向从属阶级做出让步,特别是在危机时期。国家的第二项基本任务是在国际竞争中争取优势。国际竞争的压力会促使国家采取与支配阶级基本利益相互冲突甚至背道而驰的政策。国家处于国内政治秩序与国际竞争的交接点上,在此基础上才能理解国家何以会采取自主性行动。

诺德林格在“国家偏好”和“社会偏好”的基础上界定国家自主性。“国家偏好”是指公共官员们接受政府内部资源分配而获得加强的、诸偏好的加权平衡;“社会偏好”是指明显关注特定议题的人所掌握的、私有资源的相对分量或效果。在此基础上,他界定国家自主性,“国家将其自身偏好转换成权威行为的范围,以及公共政策服从公共官员的资源加权偏好的平行四边形程度”。

回归国家学派的国家理论,承袭了韦伯“强制力国家观”,同时将国家自主性研究置于经验和实证的基础之上,通过批判新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中心”研究范式形成“国家中心”研究范式,将国家视为具有独立利益和自主能力的行为主体。





参考文献


[1]郭建明.国家自主性的涵义辨析、概念界定与结构分析[J].上海行政学院学报,2013,14(03):37-45.

[2]曹胜.国家自主性的知识逻辑与研究视域——以国家回归理论为中心的分析[J].浙江社会科学,2012(08):34-39.

[3]刘剑.国家自主性理论研究述评[J].国外社会科学,2010(06):12-19.

[4]张勇,杨光斌.国家自主性理论的发展脉络[J].教学与研究,2010(05):46-52.

[5]任勇.国家自主性:政治发展中的一个变量[J].重庆社会科学,2004(Z1):133-136.


编 辑 | 王  宏

审 校 | 焦  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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