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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重点

 江南荷叶 2024-05-13 发布于贵州
(一)教育领域。重点整治个别民办学校擅立收费项目、提高学费、住宿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择校费等教育乱收费问题;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违规招生问题;教育教学活动中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有偿补课等违反师德师风问题。
牵头单位:教体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医疗卫生领域。重点整治药械采购中的吃回扣、拿提成等不正之风问题;民营医疗机构超围执业、虚假夸大宣传、过度医疗、强制消费、误导群众就医问题;医疗服务中索要好处、收受红包等违反医德医风问题;医疗人员服务态度差,对待患者生硬冷推,缺乏医者仁心问题;医疗管理机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监管不力问题;定点医疗机构分解住院、多记虚记费用等问题。
牵头单位:卫健局、医保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养老社保领域。重点整治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等专项资金(基金)监管不严,公开、公示制度落实不到位,存在死亡受刑事处罚人员违规套取、冒领养老待遇问题;执行公益性岗位安置、职业技能培训、创业担保贷款、建筑领域劳动用工监管等制度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惠企惠民政策宣传普及不到位,群众惠民政策享受出现偏差,投诉举报高等问题。
牵头单位:人社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生态环保领域。重点整治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信访投诉问题解决不力,作风不扎实问题;环境执法不严格、不规范问题;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污染防治管控长效机制不健全,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对中央、自治区、银川市环保督察事项及“回头看”反馈问题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整改不到位等问题。
牵头单位: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五)自然资源领域。重点整治征地工作程序不规范、信息不透明,征地不符合规定问题;征地拆迁工作中吃拿卡要、相互推诿、失职渎职以及征地补偿款的发放、使用和管理不到位问题;利用职务之便套取、骗取、截留、挪用、侵占征地补偿款问题;退耕还林还草补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林木种苗等涉林重点资金项目分配使用监管不力、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贪污受贿等问题。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六)农业农村领域。重点整治垄断村集体资源,非法转让转卖和侵吞集体资产等问题,滥用职权侵占、挪用集体资产等问题;虚报冒领、侵占、私分集体、支农惠农等补助捐助资金问题;村集体收入未入账,土地补偿金提留部门管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支农惠农项目的组织实施、资金使用、惠农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七)低保救助领域。重点整治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中执行政策缩水走样,不担当、不作为、冷硬横推、推诿扯皮、“应救未救”问题;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侵占挪用、克扣强占、虚报冒领问题;对基层工作管理监督不到位,审核不严格,程序不规范,优亲厚友、与民争利等问题。
牵头单位: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八)住房保障领域。危房改造、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分配、管理中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基层站所以及工程质检、竣工验收过程中吃拿卡要问题;职能部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对房屋租赁、供热、物业等领域群众反映投诉处理不及时,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等问题。
牵头单位: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九)安全生产领域。重点整治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服务意识不强,执法程序不规范,借执法检查之机吃拿卡要等问题;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不够,现场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安全监管流于形式问题;对群众投诉举报处理不及时,违反保密规定泄漏投诉举报人个人信息等问题。
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十)食品药品安全领城。重点整治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等行政执法领域执法不严、执法不公、重罚轻纠、选择性执法问题;行政执法过程中吃拿卡要、雁过拔毛问题;预付卡消费、圈钱跑路问题;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十一)交通运输领域。重点整治非法运营、出租客运不规范经营、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等违法违规经营问题;路政、运政稽查执法等行政执法中滥用职权、执法不公、选择性、随意性执法以及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问题。
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十二)行政审批领域。重点整治各类窗口服务行业工作效率低下、态度生硬问题;一次性告知不到位,让群众反复跑路问题;对群众长时间排队视而不见,未下班就停止办理业务问题;有人情不能办的照办、没人情该办的也不办,以及给了好处乱办事、不给好处不办事,办理过程中以材料不全、不符合规定、“不好办”等为托词,违规吃拿卡要等问题。
牵头单位:审批服务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十三)招标投标和公共资源领域。重点整治招标人明招暗定、应招未招、规避招标、虚假招标、串通投标人、排斥潜在投标人等问题;投标人通过挂靠资质、围标串标、弄虚作假、行贿特定对象等扰乱招投标市场环境问题;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受他人指使确定中标人或排斥特定投标人等问题;违规违法侵占公共资源,占用公共用地,违规利用公共资源谋取利益等问题;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服务态度生硬,不能一次性告知,造成服务对象多跑路,投标保证金退付迟缓等问题。
牵头单位:财政局、发改局、综合执法局、城乡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十四)执法司法领域。重点整治有案不受,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等问题;压案不查,长期搁置,导致案件久拖不决问题;刑事案件降格处理,遗罪漏罪问题;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吃、娱乐、旅游以及其他利益输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问题;执行不作为、慢作为问题;违规出具社区矫正评估意见等法律文书造成严重后果问题;执法司法依法公开、告知不及时、不到位问题;在执法服务中对群众的合理要求置之不理、冷硬横推、推诿扯皮、吃拿卡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牵头单位: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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