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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礼中的偷窥欲——“听房”民俗

 明月照水中 2024-05-14 发布于广西

众所周知,人生四大喜——“久旱逢甘雨,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

在这四个中,以概率论而言,洞房花烛夜可以说是所有人最为触手可及的一大喜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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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周公为新婚夫妻演七礼,将嫁娶定为七个步骤。

此后,随着时代的变迁,婚礼之仪也在此基础上因地制宜地演变出了各种各样纷繁复杂的仪式,其中或有隽永的祝福,同样也存在着不足为外人道的糟粕。

“听房”,便是一种披着祝福幌子,满足个人恶趣味的陋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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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房”,也被称为“听窗”,顾名思义,就是在新婚夫妻洞房之时,在墙角偷听。

相传始于晋代,但究其根源,汉代就有相应记载,《汉书》载:“新婚之夕,于窗外窃听新妇言语及其动止,以为笑乐。”

西汉时,曾有一名士仲长统,在《易言》中就对闹洞房之说加以述评:“今嫁娶之会,棰杖以督之戏谑,酒醴以趋之情俗。宣淫词于广众之中,显阴私于族亲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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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汉书·列女传》中就有一则袁隗之妻马伦的故事:

汝南袁隗妻者,扶风马融之女也,字伦。隗已见前传。伦少有才辩。融家世丰豪,装遣甚盛。及初成礼,隗问之曰:“妇奉箕帚而已,何乃过珍丽乎?……对曰:“孔子大圣,不免武叔之毁;子路至贤,犹有伯寮之诉。家君获此,固其宜耳。”隗默然不能屈,帐外听者为惭。

新婚之夜,袁隗问妻子为什么要如丰厚的嫁妆,妻子回答,如果你要效仿鲍宣、梁鸿的高洁情操,我也能效仿桓少君,孟光这样安贫乐道的妻子。

袁隗又问,你姐姐为什么年纪这么大还嫁不出去,妻子回答,姐姐眼光高,不像我这样草草找个老公算了。

简而言之,新婚之夜妻子将袁槐辩驳的哑口无言,窗外听墙角的也是甚为惭愧。

从这故事可以看出,在汉代,听房这种“悖礼之举”已相袭成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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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时民间还有这样一个故事,古代一老爷新纳了一个二房,洞房之时,忽然感觉有人在门外,老爷站起来问门外在干嘛?门外答道:听房。又问,听到何音何事?门外答道,许是猫叫。

在当时,听房之时被人发现,只能说听到猫叫,不可透露主人的房事,也算是为主人留了最后一块遮羞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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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空穴来风,未必无因,一个习俗的产生自然有其形成的缘由,首先离不开的是便是传说故事。

听房是闹洞房仪式的延续,是防鬼怪进入洞房的一种保护措施,源于“辟邪”。

据《中华民俗源流集成·婚姻卷》记载:

紫微星下凡时,在路上遇到一个披麻戴孝的女子,尾随在一迎亲队伍,紫微星看出这是个恶鬼,于是就跟踪她。到新郎家,才发现女鬼已经躲进洞房。

当新郎、新娘拜完天地要进入洞房时,紫微星守着门不让进,并告诉人们屋内藏着恶鬼,还指点人们用人多、聚众的办法除魔,因为恶鬼最怕人多,就不敢行凶作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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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而久之,便有了闹洞房和听房可避邪的说法和行为。中原一带,甚至出现忌讳新房无人听之说,说是“人不听,鬼听”。

有当公婆发现无人听房,还特意把一扫把倒立,披上一件衣服放在洞房门外,象征听房,就是为了让鬼祟见后,以为有人在听房,就不来新房作祟。

南阳一带听房又叫“听墙根儿”,虽忌无人听但又认为听者会受霉气、晦气,种庄稼不收,做生意亏本儿。因此,时常还要另外花钱请人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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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话传说,大都只是习俗的佐证,习俗的形成更多是作为民风民俗的承载而出现。

“听房”作为婚礼时的一种游戏,却又不单单是游戏,其中也夹杂着仪式的意味。日常民俗生活中,周而复始是常态,仪式的存在,就成了打破这一成不变的契机。

听房,就是用新婚之夜时的游戏,打破了平时“非礼勿听”的约束,用听觉来满足人们偷窥欲望的一种“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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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学大师克罗的说:'神话和仪式都利用象征的方式表达人类心理和社会的需要'。这种偷窥欲在各种各样的神话故事中也能以斑窥豹。

《牛郎织女》中,牛郎偷看织女洗澡,甚至偷她衣服。

《白水素女》中谢端中途折返回家,偷看素女为自己洗衣做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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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在盘瓠神话的故事中,也有女子偷看的案例,盘瓠犬的“未婚妻”忍不住好奇揭开盖子,最终导致盘瓠未能蜕变完全,而成为一个半人半犬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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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见,“听房”习俗的产生,只是满足人们在那个枯燥乏味时代中的一点恶趣味,而它能够流传下来,其原因应该是家族制文化下,对于男女身体的质疑。

婚俗中长辈参与怂恿的“听房”除了“辟邪”文化功能和满足'偷窥'的心理功能以外,还隐藏确认是否能够延续子嗣的目的。

一如林语堂所言:

'家族制影响吾人,恰恰在与私人的日常生活中它从吾们手中剥夺了订婚权,而以之授予我们的父母;它使吾人结婚不是娶了一个妻子,却是娶了一房媳妇,更使吾人妻子生产儿子成为“养孙子”,它把新娘的义务加重了百倍,它使年轻夫妇白昼掩扉成为非礼行为,而使“秘密”二字成为中国人所不知的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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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家认为身体应该回归自然,但儒家强调身体必须“合乎礼”、“止乎礼”,“礼”规定了个体身体的“可为”和“不可为”。

然而,在数千年的“不可为”时光中,这些被压抑漠视的欲望,却在某些时刻彻底爆发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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