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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集资金弘扬文化活动的性质等等

 相约之诚 2024-05-14 发布于贵州

        筹集资金弘扬文化活动的性质是自愿的,是民主的,是自由的;而不是强制的,不是变相索要的。

         一、组委会挨家挨户向村民索要资金弘扬文化活动,就是变相抢劫,属变相抢劫行为,罪不可恕。组委会没有权利,也没有资格定价向村民索要资金弘扬文化活动;村民上缴资金就是助纣为虐。组委会有权提出每家或每户筹集资金建议数额,有义务通知全村每家或每户;死要面子活受罪,做人就应该顶天立地,不是心甘情愿的就不出支持文化活动资金,是心甘情愿的出资支持文化活动,就要主动的来向指定活动资金收费人交资金;一分也是爱,资金交多交少,全凭个人自愿。

         二、组委会以弘扬文化活动筹集资金名誉向其他单位,店面,个人,等等,请求支持文化活动资金,是变相抢劫,是变相乞讨,是属变相抢劫行为,是属变相乞讨行为;变相乞讨行为就像乞丐乞讨手饰装富人。单位、店面、个人等等不应该助纣为虐。

         三、一人做事一人当,一村之事一村做,特殊事情特殊处理。弘扬文化活动属正常事件,不应该麻烦连累已经出嫁的姑姑们、姐姐妹妹们。

         四、谁出钱支持哪项文化活动,谁的资金就纳入哪项文化活动资金。

         五、只要国家法律法规允许、当地当时条件允许,都应该是百花齐放,喜欢做什么文化活动项目就做什么文化活动项目。

           作者:东八真人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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