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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正式员工的工资属于“福利支出”还是“工资支出”?90%的会计都不知道!

 大大中中小小小 2024-05-14 发布于云南

书籍

如果你认为属于工资性支出,那就错啦!快来一起看看正确答案!


01

食堂正式员工的工资

福利性支出OR工资性支出


这个问题需要从会计角度和税务角度分别来看。

一、会计角度

先来看两个文件规定:

《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应用指南解释中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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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该应用指南的解释,给食堂正式员工发放的工资、奖金、补贴等,肯定属于“职工工资”。

但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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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在会计方面,职工食堂员工的工资,既需要作为工资核算,也需要作为福利费核算。

相应的账务处理如下:

1、计提食堂人员工资: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发放食堂人员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应付职工薪酬-三险一金个人部分

提醒:对于职工食堂人员工资,同样也是计提工会经费、职工教育费等的基数。

二、税务角度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因此,食堂员工的工资也是企业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肯定是可以税前扣除的,但是因为其在计提时会计入了“管理费用-福利费”,直接进入了纳税年度损益,以及“职工福利费支出”“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工会经费支出”等限额扣除计算基数,在填写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纳税申报表时,《A105050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的“工资”和“福利费”都是需要填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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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食堂会计的分类和会计处理


一、食堂会计的分类

第一类:非经营内部食堂,计入企业所得税。
企业食堂无论属于非经营性活动还是免费为员工提供用餐,开支都需要由公司统一计支出,全计入应付职工薪酬,以抵扣企业所得税。
第二类:限制盈利类,享受免征政策的食堂。
中小学、高校食堂享受国家补贴及食堂免征增值税政策。特别是中小学食堂,各地方政府严格限制其盈利水平。(一般限制在伙食费的10%—30%之间)这部分食堂,第一责任人虽然是事业单位人员,(一般是校长)但记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记账,查账也比较严格。
第三类:一般餐饮业食堂。
和普通的餐馆记账没有什么区别,有些虽然在高校内,但不属于学校食堂范围。一般采用定期定额征收,也需要做账。

二、会计分录

1. 银行转帐支付食堂采购员当日采买的货物先货物入库。
借:原材料——食油类              

 ——粮食类               

——调料类               

——荤菜类               

——蔬菜类               

——餐点类 

贷:银行存款

2.因为食堂餐饮的燃气是生产必要成本,列支时也按照原材料计,如果时通过预充值方式预交费直接计入原材料。
借:原材料——燃气 

贷:现金/其他应付款(个人垫资)
3.采购人员申请采购备用金。
借:其他应收款——XX采购备用金 

 贷:现金/银行存款
4.预售充卡费用计其他应付款,而不是计预收账款。因为客户并没有预约消费,或者预定消费,只是进行充卡。如有充卡返现则计入销售费用。
借: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
有充卡返现
借:销售费用 

贷:预付账款——XX充值返现
5.预售现金或支付宝——微信转入银行。
借:银行存款 

贷:现金/其他货币资金——支付宝(微信)
6.当日消耗物资。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原材料
7.购入固定资产(冰箱、灶具等)。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小规模不用,小规模直接并入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8.职工薪酬的计算。
计提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基本工资/社保/福利
发放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
9.以现金方式支付本月食堂水电费。
借:主营业务成本——水电费 

贷:银行存款
10.固定资产折旧。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累计折旧
11.收取餐费。
借: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预付卡消费的) 

贷:主营业务收入
12.计算利润。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本年利润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03

关于餐饮发票入账的几个小提醒


1、餐饮发票可以计入“业务招待费”

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经营业务的需要而支付的应酬费用,也叫交际应酬费,主要包括为餐饮、香烟、水、食品、正常的娱乐活动等,还包括业务洽谈、产品推销、对外联络、公关交往、会议接待、来宾接待等所发生的费用,例如招待饭费、招待用烟茶、交通费等。

2、餐饮发票可以计入“职工福利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三、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除以上列示的应计入职工福利费。在企业日常实务中,经常会发生逢年过节等员工聚餐的情况,参与餐饮活动的人员全部是企业员工。另外,还有员工野外作业或者加班加点等,由于员工吃饭不方便,企业向员工提供工作餐。都应计入福利费。这里说的是为员工,不是为外人。为外人的支出计入招待费。

3、餐饮发票可以计入“差旅费”

有的企业职工出差,有现金补贴,有的企业是按职工出差期间发生的餐饮发票报销。对于职工出差期间的餐饮发票应该合理进行划分:如果职工出差期间,带着企业任务去宴请了客户等发生餐饮发票,还是应计入“业务招待费”;如果是职工个人出差期间在补贴标准以内的消费,则应计入“差旅费”。

对于出差补贴是否必须提供发票,全国政策并不统一。北京市地税局明确要求出差补贴须提供发票,否则无票补贴部分计入工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广西区地税局则明确只要是在合理范围内的出差补助可以无票补贴。因此,企业需要了解所在区域对此的政策。

4、餐饮发票可以计入“会议费”

企业经常召开各种会议,邀请一些客户、供应商、企业员工等参加。作为会议费,必然包括为会议召开而发生的交通、住宿、餐饮等,因此会议费中会有餐饮发票。税前扣除没问题,但是,一般会要求提供与会议相关的会议通知、会议签到册等可以证明会议费真实性的资料。如会议通知(包含内容:会议时间、会议安排、会议内容、会议标准等)、会议记要等资料。

5、餐补是否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1)不需要扣缴个人所得税的情形:

员工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员工出差发生的餐费、工作餐,在标准内领取差旅费补贴,不扣缴个人所得税。这个标准没有具体的,企业自己根据企业情况制定差旅费补贴标准。

2)需要扣缴个人所得税的情形:

直接给员工发放伙食补贴,除误餐补助属于免税情形外,应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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