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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强大脑”利玛窦,在广东肇庆上岸

 岸居居 2024-05-16 发布于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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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玛窦的记忆宫殿》,史景迁著

1595年在江西南昌,利玛窦进入中国内陆传教的第12年,他向当地一群文士展示了自己的记忆“魔法”:

让人在一张纸上随意写下大量汉字,利玛窦读过一遍后,就按顺序一字不差地背诵了出来。

围观者们都惊诧于这位意大利传教士拥有的“最强大脑”。利玛窦随即又露了一手,把这些汉字从后往前倒背了一遍。

后来利玛窦向在澳门的上司孟三德神父写信,得意地详细叙述了这场聚会的过程以及自己的高光时刻。

无论这件事有没有夸大成分,利玛窦自身拥有一套严密的记忆方法是确凿无疑的。来中国之后,他应付着世界上最难的文字之一——汉字,然而进步神速:1583年,利玛窦获得批准在肇庆城中居住下来,到1584年10月,他可以尝试不带翻译,自己与当地人对话,并觉得自己已经拥有很好的汉语读写能力;到了1585年11月,他可以在人群中流利地进行演说,在中国助手的协助下几乎能阅读所有文字性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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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后利玛窦将自己这套记忆方法写成《西国记法》,向中国观众推广:如何在人的脑海里建造一座能安放各种形象的宫殿,以便记住各种事物。

利玛窦说,对于每一样我们希望记住的东西,都应给予它一个形象,然后给每个形象分配一个位置,使它能安然存放在“宫殿”里,通过在宫殿里行走,当事人就能随时将这些记忆准确地拿出来。

这听起来像邪魔外道。实际上记忆技巧是中世纪欧洲一些耶稣会学院课程的基本内容,利玛窦年轻时曾在佛罗伦萨及罗马的耶稣会学院求学多时,通过严格训练,习得并摸索出一套记忆技巧系统。

外人会觉得这套学说无比费解,抽象难懂。史景迁通过一个现代的例子来描述它:一名医学生要面临一场考试,她在脑海里建造了一幢“生理楼”,各个房间存放着她在每晚学习中所创造的形象,“上身骨骼间”有一个加拿大骑警穿着亮闪闪的鲜红外套,骑在高头大马之上,马尾还拴着一个手戴镣铐的犯人。

面对“人体上肢各块骨骼名称”这个考试问题,女学生很快就能找到答案:她将皇家骑警和犯人的形象组合成一种意象——一些罪犯低估了加拿大皇家骑警的能力(Some Criminals Have Underestimated Royal Canadian Mounted Police。每个单词的第一个字母,按次序表示人体上肢各骨骼的名称:肩胛骨(scapula)、锁骨(clavicle)、肱骨(humerus)、尺骨(ulna)、桡骨(radius)、腕骨(carpals)、掌骨(metacarpals)和指骨(phalanges)。

利玛窦在中国向儒生们展示自己超强记忆力的目的很明确:科考如此重要,能更省力地记住经典里的话,就能赢在起跑线上。利玛窦希望中国人能对他的超强记忆术感到赞叹,而他本人作为基督信徒具有这种“魔力”,进而引导人们对上帝产生兴趣。

然而事与愿违,这套记忆系统如此复杂,又如此依赖于想象,连入门去理解它都充满困难。对习惯了依靠不断朗诵而死记硬背的读书群众来说,根本不可涉足。

通过记忆术试图达到传教目的,还不如直接用最接地气的方式进行——送礼。“从利玛窦和罗明坚存世的书信可看到,从在中国传教一开始,他们就十分热衷于使用一种策略,即通过赠送中国人合适的礼物来达到目的,他们将这视为传教事业的关键所在。”史景迁写道。

利玛窦当初从澳门进入中国内陆,第一站在广东肇庆西江边。肇庆是两广总督所在地,广东省地处边疆地区,远离京城,又常有土匪或海盗作乱,地方大员需要及时调动广东、广西两省兵力剿匪,因而两广总督在广东距离广西最近的城市肇庆办公。

时任两广总督陈瑞喜好于国外新科技产品,在处理一个政治纠纷得到澳门神父们送的一批厚礼后,不久又叫下属给澳门的神父罗明坚写了一封信,希望罗明坚在病愈后将自鸣钟送来。对于久居澳门的传教士们来说,这可能意味着批准神父们进入肇庆,并在当地修建教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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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高要区上清湾村,据说是利玛窦当年登陆中国内陆第一站上岸处。

当然,在史景迁的书中,利玛窦的“记忆术”只是一个噱头。实际上,他是通过利玛窦《西国记法》中营造记忆宫殿的四个汉字形象:武、要、利、好,以及他绘制的四幅宗教画,来呈现利玛窦所处的十六、十七世纪宗教战争及东西方文化交流的广阔场景。  

就像媒体当年很喜欢做的专题版面:八个关键词看一个世纪。那些奇奇怪怪的、人与人之间打交道的故事,就放在专题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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