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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人/摄影师黄绍芬

 书柜茶室 2024-05-18 发布于上海

上海巨鹿路516弄自明公寓,建于1938年,黄绍芬曾住弄内2号 。

黄绍芬1911年出生广东中山,早年毕业于中山师范学校。先是在上海民新影片公司做童星。

1925年,15岁的黄绍芬被亲友介绍,见了正在香港拍摄《海角诗人》外景的民新影片公司经理黎民伟。当时,电影正风行童星武侠片,黎民伟一眼就看中了黄绍芬活泼可爱、身体强壮的形象,有意让他当一员武侠童星,便收他为徒弟,有意让他当一员武侠童星,便收他为徒弟,并带他前往上海,在《木兰从军》中让他扮演了花木兰之弟。由于主角花木兰是总经理女儿李旦旦扮演,经理怕女儿在飞檐走壁的镜头中失误致伤;所以,还要黄绍芬作为她的替身。

一向不甘示弱的黄绍芬咬着牙,都一一冒着生命危险完成。《木兰从军》的成功,使经理喜出望外,对黄绍芬格外器重,让他接二连三地在《西厢记》等影片中担任角色,“童星黄绍芬”就此声名大噪。

他非常好强,常暗中自问:“中国电影天生就应该落后外国吗?”于是,他自强不息的精神开始灌注到中国电影事业的发展上。他毅然向黎民伟提出要学摄影等技术,并表示一定要拍出上好的电影。经理虽然答应了,但心里并不以为然。

他摄影的处女作,是1929年由朱石麟、罗明佑编剧、孙瑜导演的《故都春梦》。担任主角的阮玲玉虽然表演造诣较高,但是她的容颜有病症后遗的斑点。善于钻研的黄绍芬,经过反复试验,大胆地开创了在镜头前加纱的先例,终于弥补了阮玲玉的缺陷,完美地完成了 摄影。这部影片公映后,轰动影坛。

1929年起黄绍芬先后在上海联华、新华、文华等影业公司任摄影师,在中国电影摄影的早期探索方面作出努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上海市电影局摄影总技师、上海电影制片厂总工程师兼技术办公室主任等职。

他一生摄制影片百余部,主要有《故都春梦》

《恋爱与义务》《假凤虚凰》《太太万岁》、《野草闲花》《十九路军抗日战史》《三个摩登女性》《遥远的爱》《生死恨》《梁山伯与祝英台》《女篮五号》《林则徐》《聂耳》《枯木逢春》《霓虹灯下的哨兵》等。

他是开创了中国彩色电影的先河。1953年,黄绍芬完成摄制新中国第一部彩色戏曲艺术片《梁山伯与祝英台》,在文化部1949-1955年优秀影片评奖中获个人一等奖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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