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增股票还没发行,实控人就赚了6千多万?律师:其实就是个套利局 刷到个新闻,一家上市公司叫中核钛白,股票代码002145,这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王某因为信息披露、转让定增股票不符合裁判规则,王某被追缴1个多亿,该公司发布的2024-032公告也进行了公开披露。 各位可能就有疑问了?王某这是干了一票什么买卖,居然上交1个多亿人民币?简单的说,就是王某拍板,通过定向增发、融券卖出股票、场外衍生品交易,搞了了定增多空套利的局,多空就是多头空头,这个大家都懂。 按照先后等逻辑,这个局又可以拆分成两个基本盘,第一个盘子是这么搭建的: 首先是融券卖出,某中证借道转融通从上市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借出8800万股股票,装进四个私募基金账户,在2023年2月中下旬将这些借来的股票在二级市场一揽子出货,每股7.63元,成交6.71亿元。假定6个月以后每股是X元且小于7.63,就可以提前赚到7.63元减去X元的差价。 其次,某证券从上市公司认购9千万定增发行的股票,每股5.92元,总价5.47亿元,假定将来股价是X元且大于5.92元,证券公司每股可以提前赚到X减去5.92元的差价。 再次,某证券和某中证搞一个收益互换,相当于从某证券过一下桥,某证券收回本金加上固定利息就OK,将定增的股票过给了某中证,这样一来,前面某中证融券卖出了股票,相当于某中证赚取了每股差价7.63-5.92=1.71元,这个提前就落袋了。 将上述产生的收益转移给王某,这就必须有第二个基本盘: 由某中证与王某、某公司、某私募搞了空头收益互换,把7.63-X元/股的差价转移给王某等;再由某中证和王某、某公司、某私募敲定看涨期权合约,某中证把某从证券赚到的X减去5.92元的差价转移给了王某等。神不知鬼不觉,王某非常稳健的就获利6千多万,是不是有即要还要的感脚? 当然裁判也不是吃素的,按照证券法第36、38、186、197条这些规则,追缴王某1个多亿;而市场上的投资者,也可能因为信息的虚假披露而向上市公司发起虚假陈述的集体索赔。 这类买卖,还得搭配精准的操作,整个过程比较复杂,不论如何,就手法上来说,离不开大宗交易、天量的融券和收益互换。回到这个案子,其实就是借出股票高价卖出,折价发行定增股票,6个月锁定期一过,直接拿低价股票偿还,不费一枪一弹,打了套空手道,稳稳的套住了白狼。更要命的是,这类套利的核心就是提前锁定收益,相当于还没发行定增股票呢,银子就已经落袋了。 最后,我们团队参与经办过类似的案子,貌似定增套利不是什么新鲜事,这个懂得都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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