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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日常生活中的历史

 winer58 2024-05-20 发布于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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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大街街景 国府记者拍摄1947


人口与性别

延安,自古就是边陲要塞,位于汉族与匈奴等北方少数民族交流杂处。清末以后,这里战争频仍,十室九空。

1937年1月,西安事变后,红军进驻延安时,延安城本地居民大约3000人。街市上一些小商店、小吃店和几座有名气的饭馆,仍旧照常营业。露天集市上,农民和商贩出售肉、蛋、蔬菜和其他食品。总之,延安呈现着一片差不多是正常的和平的生活景象。此时部署在延安的守备部队实有兵力总计4000—5000人,共分为5个团。这大约是1934年10月长征后红一军7万余人剩下的兵员。

1935年10月,红军主力部队长征到达陕北后,当务之急就是“扩红”——招募青壮年人口参加红军,补充长途跋涉而锐减了的编制部队和战斗力。此后的十余年间,陕北延安采取多种方式方法,大量吸引人才,更大量地招募移民人口。

1937年8月,根据国共两党协议,将红军第一、二、四方面军和陕北红军,改编为国民革命军陆军第八路军,简称“八路军”,辖第一一五师、第一二〇师、第一二九师,共4.6万人,开赴华北前线,配合国民党军作战抗日。在延安的各师留守部队组成“八路军留守兵团”,总人数是1.6—1.9万人。

1942年5月,在延安的党政干部有1.2万人,军队约有10万人。陕甘宁边区民众人口约160万,这相当于1937年延安市区人口的16.67倍。

在边区人口中,农村老百姓无论是原有农民,还是招揽来的移民,其男女性别比例大体上是平衡的。1945年10月边区选举委员会统计的边区人口总数中,男女性别比为1.13∶1,属于正常状态。可是在延安的“公家人”中,男女比例却严重失调。1938年前后,延安革命队伍里的男女比例为30∶1。几年过后,到1941年前后,男女比例稍有缓解,为18∶1。一大批青年女学生从沦陷区、国统区和大后方奔赴延安,献身革命,才缓解了革命队伍里严重倾斜着的男女性别比例关系。再过几年,情况更向好的方向发展,1944年4月,男女比例为8∶1。这个比例关系基本维持到1946年撤离延安。

中央为补偿大多数高级将领由于军务倥偬而耽误的青春,鼓励和帮助他们解决婚姻问题。……舞会在当时之所以特别盛行,除了跳舞可以娱乐身心、有利健康的原因之外,还因为参加跳舞的舞伴都是妙龄女郎。当时延安的高级领导人,师级以上军官中80%的人都是在这一时期恋爱、结婚、成家、生子,延安对他们是一种温馨、甜蜜的回忆。

当然也有不甜蜜的。
1938年9月,时年19岁的何满子经武汉到延安,进入陕北公学高级班第六队学习。此前在武汉抗日救亡活动中,他认识一位志同道合的女学生郭维琼,同样也到延安,进入安吴堡青年训练班学习,他们之间保持着亲密的通信联系。大约半年后,何满子忽然接到郭的告别信,说组织安排要她陪同一位老干部到晋察冀边区前线。此事对他打击很大,他感到再也不能待下去了,随即离开延安。


边区政府开辟的延安大市场

货币与物价

延安革命队伍里实行供给制,作为一个“公家人”,一般吃住用全部由公家按照不同的级别等差无偿供给,个人需要购买的东西很少,除非私自给自己或邀几个朋友下馆子加餐开荤。

作为一个国家的雏形,延安时期仍然发行货币。市面流通的钱先后有“苏票”、“法币”、“光华券”、“边币”、“流通券”等几种形式。由于有了这些不同的钱币,便带来人们生活中物价的涨落。最初红军带到延安的钱是“苏票”,又称苏币。早在1932年2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创立,7月7日开始发行统一的新纸币“苏维埃国币”,面额为一元、五角、二角、一角、五分,共5种。苏票一元与法币一元相等值。

1934年10月红军长征时,毛泽民任苏维埃国家银行行长,奉命携带160多担黄金、白银和苏币,组成特别大队,保证红军给养;同时兼负管理接收打土豪的财物、筹粮筹款沿途运输等项工作。

红军长征到达陕北后,以苏维埃国家银行西北办事处的名义,继续发行过一些苏票,但流通有限。1937年9月,苏区更名改制为陕甘宁边区政府,随之,苏维埃国家银行西北办事处也相应地改名为陕甘宁边区银行,承认流通法币,逐步收回苏币。

法币,是1935年11月国民政府实行币制改革,废除“银本位”制度,统一纸币流通,规定以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农民银行共四大银行所发行的纸币为法定货币,即“法币”。

1938年6月,边区银行发行小面额的“光华商店代价券”,简称“光华券”。市面上法币小票太缺,多用邮票找零。于是,便有了“光华券”。光华商店是由原边区政府贸易局改制,归属于边区银行经营管理的当时延安最大的一家商店。“光华券”票面为五角、二角、一角、五分、二分共5种,作为法币的辅币,初始发行10万元,持券者可以随时到光华商店如数兑换法币,信誉甚好。

一年后,国民政府得到报告,责令严查。
1939年4月7日陕甘宁边区政府主席林伯渠致电国民政府行政院院长兼财政部部长孔祥熙:查陕甘宁边区政府辖境内法币信用甚高,流通亦畅,惟零星辅币万分缺乏,影响物价之提高,有碍小民生活。经当地商会、农会等向边区政府环请,准许光华商店发行二分、五分、一角之代价券。原系暂时权宜便民之计,而其流通范围只限陕甘宁边区。发行以来,因准备充足,深得人民信仰,并无队部武装强迫行使情事。尊座听得报告,完全与事实不符。

1939年国民党颁布限制“异党”活动办法后,国共两党关系大不如前。入冬以后,延安物价猛涨,法币狂跌,陕甘宁边区财政供给出现困难,于是在开展大规模生产运动的同时,为了调剂金融,周转财政,遂扩大光华券的发行,至1941年12月,共计发行430.725万元。其间试印行“边币”,即陕甘宁边区银行发行的正式货币。

1941年“皖南事变”发生后,1月28日边区政府委员会决定独立发行货币,1月30日颁布法令禁止法币在边区范围内流通。2月18日,边区银行正式发行边币,票面为一元、五元、十元,与光华代价券辅币配合使用,以后逐渐以边币收回光华代价券。

边币发行之初,边、法币的比价是一元当一元的。不久,边币的比价便开始下降,同时,物价也在上涨,不过在1941年5月以前边币下跌与物价上涨的速度比较和缓,边币在边区各处都能使用。5月间发生了金融波动,边币跌到1.5元换法币1元,绥德、关中、陇东、三边等地都拒用边币,物价上涨尤甚。5月份延安市的物价比4月份就涨了30%,6月份又比5月份涨了26%。五六月间物价猛涨,边币由各地逐渐向延安中心区域退回,到7月间延安边币就跌到2元,延安市亦公开使用法币交换。

1941年秋,边区增大食盐出口,以降低边币对法币的比价。边区食盐出口对于调节金融危机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到1941年底,边区金融比较稳定。但1942年初,边区银行增发1000万元边币,其中发放农业贷款500万元。5月,边币继续下跌到2.9元换法币1元,6月达到3.2元换法币1元,绥德等个别地区黑市竟达到边币4.5元换法币1元。同时,4月份物价比3月份上涨38%。

1942年7月以后,汪伪政权宣布禁止法币,大量法币自沦陷区流向大后方,大后方出现用法币抢购物资的现象。法币市场的大环境有利于边区金融市场的进一步调整,7月间边币3.2元换法币1元,到10月间便变成边币2.1元换法币1元。

陈学昭《延安访问记》曾经记载下1938年秋延安的物价情况:猪肉每斤0.5元、猪油每斤0.8—0.9元等等。在八路军未到之前,猪肉比菜还不值钱,1元可以买到十二三斤。陕北人的脾气很特别,猪肚里的东西是不吃的,猪肝呀、猪肠呀……都抛了。但现在,猪肝卖五角一个。两只鸡一元。白糖在延安一直很紧俏,价格不菲。1938年秋,白糖每斤1元,而同时期在重庆售0.25元。队伍里的公家人日常住宿是全部免费的,但有一种情况却要收费。那是星期六的晚上,一般普通夫妻一周团圆一次,没有单独的住处,就要事先申请,再交费,住由临时腾出来的十几孔窑洞组成的“青年宿舍”,近乎后来的青年公寓。屋里只有一张床,被褥得自己带,也不开饭,住一次交5毛钱。

1938年12月10日开始至年底,延安《新中华报》开设“五日延安”专栏,公布延安市场上主要生活物资价格,该日价格为:
麦子每斗4元1角
黄豆每斗3元
绿豆每斗3元5角
猪肉每斤5角
羊肉每斤3角5分
食盐每斗5角8分
青油每斤6角5分
萝卜每斤3分
市布每尺3角
有光纸每刀3元5角
工资每天5角5分。
此间物价略有波动,总体物价平稳。
其中所列工资是指临时雇工工资。

同期川渝基本物价指数是:
重庆大米每斗3元5角
食盐每斤1角4分
猪肉每斤2角3分
机工工资每月30元
纺织工人工资每月18元

成都大米每斗2元
食盐每斤2角
猪肉每斤2角
机工工资每月30元
纺织工人工资每月6元供伙食。
按每斗32斤,每斤14两计算

从1937年初至1940年底,通往延安的小路上,经常能看到这样历经千辛万苦徒步数百里,奔赴延安的青年知识分子。由于大批青年知识分子奔赴延安,原来生活基础不厚的陕北小城,生活指数比同时期重庆、成都偏高,但实行供给制条件下的革命队伍里的同志们,其生活都是有保障的。

1941年初皖南事变后,解放区遭经济封锁,延安物价飞涨,特别是轻工制品。原来零售价0.1元一盒的香烟,变成100—300元一盒;原来零售价0.05元一盒的火柴,涨至50—100元。与此同时,边区的流通券也接连不断地发行面值100元、500元、1000元、2500元、5000元、7500元、1万元的票子。八路军连长的津贴,也由原来的每月3元,增至300元、500元。

随着物价飞涨,文化稿酬标准也在变动。
延安早期油印刊物基本上没有稿酬,以奉赠当期刊物一份为酬。铅印报刊一般都支付稿酬,1941年物价飞涨之前的稿酬标准大体上是每千字1元。许多报刊征稿启事称“薄酬”者,基本上都是这个标准。1939年初,毛泽东委托时任陕甘宁边区政府教育厅厅长的周扬参与《陕甘宁边区实录》一书编纂修订工作,“备有稿酬每千字1元5角”

1941年9月10日,毛泽东会议发言谈到稿酬问题时说:对研究实际问题的文章,要多给稿酬。能使主义马克思中国化的教员,才算好教员,要多给津贴。这是用政治倾向调节稿酬标准。到1944年,因为严重的通货膨胀,《解放日报》支付稿酬以小米为标准。“每千字可得两升小米。这里的“小米”是用作稿酬计量单位,可以凭此交换其他商品,并非实物。

与这些统计数字有关的另外两个生活指数是:度量衡单位与惩治贪污腐败的标准。

1938年初,1斗为50斤。1942年3月22日,边区政府建设厅就统一度量衡问题发布命令,规定自5月1日起,在边区使用度量衡的标准为:斗用30斤斗;秤用16两制秤。

边区政府为取信于民,惩治腐败的力度很大。
1938年8月15日,边区政府公布《陕甘宁边区惩治贪污暂行条例》,其中规定:凡边区工作人员贪污500元以上者,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死刑;300元以上,500元以下者,处3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100元以上,300元以下者,处1年以上,3年以下有期徒刑;100元以下者,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自首者,减轻或免除其处罚。后货币贬值,刑罚标准未变更,相当于加大惩治力度。

实际上,无论物价如何涨落,对于在延安和陕甘宁边区各级政府单位工作的“公家人”,影响是不大的。当时在解放区,八路军、政府机关和学校,全部实行“供给制”,除了衣食住方面满足最低限度的需要,发些烟、肥皂、毛巾、牙刷,甚至妇女特殊时期所使用的卫生纸等日用品外,还有一点津贴。政府在采取各种手段,使得大家在革命的圣地,温饱着,并感受着平等。

摘编自  延安日常生活中的历史 1937-1947
作者:朱鸿召 
出版社: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定价: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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