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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宗朱翊钧万历年间武状元(1)

 虛怀若海 2024-05-20 发布于浙江

万历二年(1574)是神宗皇帝登基后全国第一次武举会试。万历朝基本上都保持着三年一科。

据《大明会典卷之一百三十五》记载:万历二年兵部规定:锦衣卫、及各卫、武举千百户等官,年深未经咨送效用者,俱送京营委用。限以三年,再无荐举,即将武举米石、照例住支。系世官者,止支本等俸粮;系旗军舍余,即令闲住。

万历朝一开科就对武举子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对激励武举子建功立业,报效朝廷无疑会产生积极的影响。

据《明神宗实录》记载:1574 年 9 月 26 日(万历二年九月十二)明神宗命左春坊、左中允范应期(嘉靖四十四年文状元),右春坊、右赞善许国充武举会试考试官。福建道监察御史周咏,浙江道监察御史陆万钟充武会试监试官,

1574 年 10 月 7 日(万历二年九月二十三)会试武举取额80名。袁自章有幸成为万历朝第一个武状元。袁自章(?~?),字号、籍贯均不详。明神宗万历二年(1574年)甲戌科武举会试第一人。

有关袁自章的史料几乎等于零,仅从《仁和县志》上知道,万历二年袁自章为武科榜首。

1575 年 5 月 22 日(万历三年四月十三),兵部尚书谭纶曾上疏言:兵部推荐将官,通常都是查簿内曾经保荐的人数。以前奏保多止于将领,而指挥、千户、百户等低级官吏和历科中式的武举子都不在推荐之列,所以造成参将、游击缺额仅足挨补,而守备、把总乏人。请将前面列举的各色人才,命令抚按官仔细考察,但有年力精壮、才略优长者一并推举。神宗很赞同谭纶的主张。这条建议为万历朝武举的兴盛和发展,尤其武举子的前途扫除了障碍。

据《大明会典卷之一百三十五》记载:万历五年、令御史监试武举、严加巡察。有违犯者、照文举例行。举用将材凡武官奉旨升任者、或一级、或二级、即遵旨照级授官。属武选司掌行。若谋勇出众、累经荐举者、难拘资格、即不次超迁。或曰量升。曰署。曰以某官行事。曰奉依皆属职方司。故有举用将材之例

据《明实录 神宗实录》记载:1577 年 10 月 22 日(万历五年九月十二),神宗命右春坊、右谕德何洛文、高启愚主考武会试

1577 年 11 月 9 日(万历五年九月三十)取中武举张大德等80名。

   张大德(?~?),字号不详,湖北钟祥人。明神宗万历五年(1577)丁丑科武举会试第一人,

有关张大德的史料很少,头等侍卫 署都指挥佥事。余事不详。

万历一朝应该说对武举还是十分重视的,但在武举子的提拔任用上也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1579 年 8 月 23 日(万历七年八月初二),兵部曾提出:武科之设,本以罗致武才,广储将帅。但是现今人多缺少,却不能逐级推荐,而武举子多安置在四镇充闲差。这样,人才之贤否无可凭籍,长久下去,人的能力强弱且难意料,虽缺乏人,执籍稽迟不敢准。据说目前已有180余人至今仍未被派上用场,实在可惜。应请各省、镇总督、抚按等官,将各卫所武举自隆庆二年(1568)至今尽数查出,注明职务、姓名、贤否造报,以凭注簿录用。其中有才干可任大用者,可上奏举荐、提拔,若年力稍弱,识见老成也可以安置在其他各衙门卫任职,如果有功劳和政绩,应照例保荐,惟有坏事废职的方许可摈弃,这样人才无淹滞而设科非虚文。

刘承禧(?~?),字号不详,湖北麻城人。明神宗万历八年(1580)庚辰科会魁,即武举会试第一人。

据《明实录》记载,1580 年 10 月 20 日(万历八年九月十二),神宗皇帝亲命左春坊、左谕德兼翰林院侍读陈经邦,翰林院侍讲朱赓典武举试。

刘承禧高中武状元以后的情况,史上没有记载。仅从《黄州府志》上得知,刘承禧为万历庚辰科会魁,官至锦衣卫指挥。

1583 年 7 月 13 日(万历十一年五月廿四),兵部右侍郎辛自修曾就万历朝武学现状提出了六条建议:一、“定考验”:每年正月,臣会同戎政勋臣督率领属官到武学考核一次。岁终,本部堂上三臣总政戎,协助二臣公会阅一次,以决定去留。二、“复专官”:恢复武库司专职主事官员一名,管理武学。近裁去请照旧专设。三、“重教职”:会典开载教官每日升堂,都指挥见授三品并执弟子礼,请申严典例立为程式,如官生抗拒或违反学规,由教官上报兵部加重处罚,若教官怠慢或废弃职责,由兵部罢黜。四、“正始进”:武学以教习各卫幼官与应袭武职之人,至于舍余旗较原不在武学作餋之数,近滥收不可究诘宜,禁绝滥收其他人员。五、“明赏罚”:各府部考核之日,如果马上射箭不合格,步下射箭刚刚合格,减去一半赏费。较射虽然合格,较文不合格者,应该全部革去赏费。临场找借口逃避考试的,一经发现,即行开除。六、“重乡试”:武乡试应如会试,箭、靶都应该符合会试规格,第一场马上四箭以上,方准参加第二场考试。第二场步下二箭以上,方准参加第三场考试。第三场论策合格,方准取中举人。取中名额应按照顺天乡试之数,不合格者不取。

神宗对辛自修的意见极为重视,只修改了一条:凡“舍余查系见在武官亲弟亲男,有志上进的亦准考收作养”,其余各条,诏令兵部执行。

在此前,兵部给事中王亮也曾提出,武举考试应以臂力骑射为上,不必绳之文墨。

由此既可看出万历朝武学存在的问题,亦可看出武学在制度上正日趋完善,它为武举取士无疑带来了很大的影响。

解元(?~?),字汝庆,号荆樵,江苏上元人。明神宗万历十一年(1583)癸未科武举会试第一人。

 1583 年 11 月 5 日(万历十一年九月二十二),神宗朱翊钧命右春坊、右庶子兼翰林院侍读王家屏,翰林院侍读徐显卿主考会试武举。

1583 年 11 月 15 日(万历十一年十月初二)武举取中官生100名

1583 年 11 月 18 日(万历十一年十月初五)由内阁大学士余有丁主持武举宴。

解元是留守卫指挥使解道之裔孙,武举高第后,官至山西副总兵。

解元的生平事迹史书上鲜有记载,不过有地方文献说解元“性至孝,割股救母。守正不苟,工诗,仕至山西副总兵”。另记有解元之孙解学熊,中崇祯元年武进士,会试、殿试第二人。如此祖孙武举鼎甲,这在明朝恐怕只此一家。

割股救母,自古就不多见,发生在武状元身上,似更加难得,这使人们对解状元又增加了几分敬意。

 

陈大猷(?~?),字号不详,江苏吴县人,一说北京人。明神宗万历十四年(1586)丙戌科武举会试第一人。

此科武举会试主考官是右春坊、右庶子兼翰林院侍读赵用贤,翰林院侍读盛讷。

有关陈大猷的史料很少。仅从《吴县志》武进士第七卷中得知:万历十四年丙戌,陈大猷榜,陈大猷文绩锦衣卫籍,第一人,历官南赣参将、都司。又从《宝庆府志》得知,陈大猷,武冈守备,北京锦衣卫人。武状元,升佥事。

1586 年 2 月 28 日(万历十四年正月十一),令武举子们高兴的是,巡视京营刑科左给事中杨芳等条陈京营六事,拣庶职提出应将会试武举子分班留用,依次推荐补缺,并在三年内用尽。神宗认为可行。这样,就为武举子们报效祖国,发挥才能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

六月,兵部也向神宗提出:武职进身之途大约有四种,一世职,二武举,三行伍,四纳级。四途之中除世职和武举原系正途,行伍起家类多实数,其致身夹杂,于进太易,只有纳级,最可称为癰门。请神宗下诏,凡纳级武职官员除已经在任者,准许照旧例按旨迁转外,其他寻常奔走者,虽然有推荐奖掖,亦不许一例推用。神宗批准了兵部的意见。武举被视为进身正途,更使武举子们坚定了走武举仕进之路的决心。

十一月,巡抚河南都御史衷贞吉提出八条建议,其中有“兴复武学,以储将材”。由此可知此前武学曾一度荒废。

陈大猷的生平事迹虽然难以考证,但从以上内容看,陈大猷应该是幸运的。因为,毕竟当时还有人为武举在说话,毕竟当时的皇上还在乎这些武举子

 

赵绅(?~?),字号不详,陕西汉中人。明神宗万历十七年(1589)己丑科武举会试第一人。

1589 年 10 月 20 日(万历十七年九月十二)此科武举考试官为司经局洗马兼翰林院修撰王祖嫡,翰林院侍讲陆可教。

中武举赵绅等武进士100名。

《汉中续修府志》中有一个武职赵绅,此赵绅为“汉中府守备,留守前卫军籍,己丑科进士,十八年任。廉直敏练,深得军士畏慕,升本省行都司”。经考,武举己丑科,只有嘉靖八年(1529)和万历十七年(1589)。显然,嘉靖八年是不可能的,因为《明实录》已明确赵绅为万历十七年武状元,因此,汉中武职赵绅极有可能就是武状元赵绅。

所谓“十八年任”,应该是指赵绅在万历十八年,也就是他高中武状元后一年,被朝廷任命为汉中府守备官职。

由此可知,赵绅应为陕西汉中人。他的生平事迹也可从“廉直敏练,深得军士畏慕”中略知一二,至于他的职官应为陕西省行督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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