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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阳妈宫前柴草抽收示碑 | 普宁金石

 岭东忘时堂 2024-05-22 发布于广东

    广东普宁旧县治洪阳城东码头处有天后圣母妈祖宫,俗称妈宫,宫前现保存立有一方清光绪十八年(1892)普宁县令山西进士崔增瑞所之柴炭草尾抽收碑,该碑宽55公分,高114公分,为花岗岩质地,碑面大小刻有近五百字,因风化缘故,除了少部分字刻已无法辨识之外,其余尚好,在经原碑与拓片交互下,可通读全文。

    该碑讲述,是年,有城汛保营兵萧用动,俗名阿尾者,承充为妈宫前市场处柴炭草尾过秤抽收厘金商业税之经纪人。讲明过去柴草交易抽税较重,此番重新调整就轻,以恤闾阎。所抽税银用于衙署官员、义学延师之经费等。又讲,出示勒石竖于妈宫前、县衙头门,以此晓谕军民人等一体遵照,若有违规超额抽收,一经发现,经纪连同保人一同追究责任,同时要求按期缴税等等。

    欽加同知銜特授普甯縣正堂加十級紀錄十次崔為出示曉諭泐石以垂久遠事
    現據城汛司兵楊定邦稟:保營兵蕭用動即阿尾,承充城東媽宮前柴炭草尾过秤經紀等情到縣。據此,當此既據稟:保莦用動即莦阿尾,承充媽宮前柴炭草尾过秤經紀。每年輸繳充公銀一百二十元,重八十四両,按季缴足等情。俯如所謂,准其承充,以資熟手。惟原抽致目过重,應另行釐定新章,核寔減年。查每炭一担,舊章抽佣俴十二文,買者值四,賣者值八。今着減為六文,買者值二,賣者值四。每草尾舊章值價銀一元抽俴二十文,今着減為十文,買者、賣者各值五文。每柴片五十把,舊章抽佣俴十六文,今着減為八文,買者、賣者各值四文。俾輕抽佣,以恤閭閻。此欵公銀八十四両,即着提缴縣庫,撥充署眾官、義學遞年延師修饩之資。尚有盈餘,儘數播歸。遞年冬季,賞給監羈兩處棉花定用俴。出示泐石,發豎媽宮前及縣署頭門曉諭用垂久遠。該司兵即飭莦用動遵照,務須奉公守法,遵章辦理,如敢違額抽收,一經訪聞,或被告發,除將該經紀斥業嚴究外,該保人併干未便,凜之切切,等因在稟。除揭示外,合行出示,泐石曉諭。為此示,仰合邑軍民人等一体遵照,抽佣毋得批違,該經紀亦毋得違示多抽,致千重咎。此項經費按季上期遵繳,不許玩延,以憑按照批示,撥充公用,永遠着為定章,毋違特示。
    光緒十八年二月十二日示
    告示豎媽宮前

    这是一方清末时期普宁经济税务相关的碑刻,通过碑文内容可了解当时妈宫前市场柴草一项的厘税情况,同时又可一窥官民之间的一些互动,以及所收钱款用于何处,而最有意思的地方当属抽收调整就轻前后情况记得明明白白,是不可多得的历史文献材料。

出品:普邑风土

拓片:方佳生

释文:官宏霖

摄影:邱林洽

整理:张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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