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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政治发展史-001》原始社会氏族制度

 地球生物与人类 2024-05-23 发布于上海

原始社会氏族制度

恩格斯将整个人类社会历史分为蒙昧时代、野蛮时代和文明时代,其中各时代又分别包括低、中、高级阶段。原始社会的发展经历着一个由低向高的过程。原始社会历史主要是氏族制度的发展史,但其最早阶段却要追溯到一千四五百万年前至300万年或350万年前从猿到人的转变时期,这就是蒙昧时代的低级阶段。在这一阶段,形成中人还生活在原始群中,过着最原始的群体生活。大约在300万年或350万年前,随着完全形成的人的出现,人类社会才进入蒙昧时代中级阶段,开始了原始公社时代的历史。在漫长的旧石器时代早期,氏族制度还未产生,血缘家族取代原始群而成为人类社会发展史上第一个真正的社会组织形式,并贯穿原始公社时代前氏族公社时期的始终。旧石器时代中、晚期,智人的出现,标志着原始社会的发展迈出了极为关键的一步。从人猿最初分化发展到现代人的产生,原始公社从前氏族公社时期进入到母系氏族公社时期,从而正式开始了氏族制度的漫长发展道路。此后,母系氏族公社经过中石器时代即蒙昧时代高级阶段的继续发展,终于迎来了它的全盛时期。新石器的制造和使用把人类从蒙昧时代带入了野蛮时代,母系氏族公社的繁荣预示着氏族制度发展的顶峰。此后,父系氏族公社取代母系氏族公社,原始氏族制度开始走向解体。大致在金石并用时代至金属时代初期,人类历史进入了野蛮时代向文明时代过渡的阶段——军事民主制时期。国家的最终出现,宣告了氏族制度的解体和原始社会的终结,人类进入新的文明,奴隶社会的政治发展从此开始。

原始社会各阶段的发展史既各不相同,又普遍渗透着原始的集体主义原则。在原始群时代,恶劣的生存环境使形成中人开始抑制纯粹的动物私欲和本能,共同生活在原始群体中,实行绝对的生产集体主义和消费平均主义原则,从而得以摆脱被自然选择淘汰的命运。原始群的分化,使血缘家族成为社会的基本经济细胞,极为低下的生产力水平要求人与人完全平等地生活在统一的集体之中。随着生产工具的改进,前氏族公社时期相对松散的组织要求被更稳固的社会组织所取代,母系氏族便应运而生,从而进入了氏族制度的发展时期。这一时期,尽管妇女享有突出的地位和威望,但人与人的关系依然是平等的。氏族产生了最高权力机构——全体成年人大会和最高管理者——酋长(多由妇女担任),但这种权力机构始终体现着原始民主的原则,与国家还存在本质的区别。部落虽已出现,却还不具备作为一个社会权力共同体的特征,还不是氏族的自治机构,仍从属于氏族。其后,原始农业和畜

牧业产生,母系氏族公社进入繁荣阶段,人类从飘泊不定的迁移生活转入完全的定居生活。氏族规模的扩大导致了氏族的分化,社会中出现了三个最常见的组织形式:氏族、胞族和部落。其中氏族仍是社会的基本单位,氏族集体所有制仍是社会的经济基础,没有私有制,也没有剥削。氏族的分化也没有破坏原氏族(胞族)的统一,同一胞族成员总是团结互助、平等相处,共同对外。此时的部落有了自己的权力机构——部落议事会,并逐渐成为社会中普遍的权力单位,但仍无法代替氏族作为社会基本经济单位的职能。这是母系氏族公社的全盛时期,也是氏族制度发展的顶点,从此以后,氏族制度的发展开始走下坡路了。

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需要解除原始集体主义对个人创造力的束缚。随着第一次社会大分工和第二次社会大分工的出现,私有制和家长奴隶制相应产生,父权制取代母权制,父系家庭公社从父系氏族公社中分化出来,取代父系氏族公社而构成社会的经济细胞,并最终由一夫一妻制个体家庭构成社会的基本单位,原始公社天然的血缘关系削弱了,取而代之的是以地缘关系为基础的农村公社,氏族制度的发展已经走到了尽头。在原始社会向奴隶社会过渡期间,部落联盟的出现,争霸战争的不断,形成了这一时期特有的政治形式──军事民主制。军事民主制一方面还保留着人民大会和议事会这两个民主机构,另一方面却突出了个人权力,军事首领的地位愈来愈超越并凌驾于一般部落成员之上。随着私有制的发展,贫富分化的加剧,阶级的产生以及阶级统治工具——国家的出现,氏族制度的原始集体主义和民主原则丧失殆尽,从此开始了奴隶制度的发展。

以上是原始社会氏族制度发展的阶段划分及各阶段的主要概况。不能忽视的是,贯穿原始社会始末的婚姻制度的演变对氏族制度的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氏族制度的发展以婚姻制度的发展变化为条件,其特征和内容很大程度上也由婚姻制度的内容所决定,同时,婚姻制度的发展也依赖于氏族制度的发展程度和需要。二者互相影响,互相促进,相辅相成,共同构成原始社会历史发展的主导部分。

在原始群时代,形成中人实行的是上下辈及同辈之间互相通婚的男女杂交关系,这是人类最原始的通婚方式。原始群分化为血缘家族后,族内婚代替了杂婚,排除了上下辈之间的通婚关系,无疑是社会进步的结果。到旧石器时代中、晚期,同辈之间的通婚进一步得以禁止,族内婚为族外婚所取代,血缘家族便相应地转化为氏族了。由于当时性关系的混乱,子女往往只知其母,不知其父,氏族成员的血缘关系都按母系延续下来,妇女在氏族中因而享有突出的地位和威望,母系氏族公社便由此而来。氏族制度的发展,反过来又对婚姻制度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进入中石器时代后,族外婚便由群婚转入了对偶婚,家庭开始萌芽,互相通婚的氏族也成了部落产生的最初来源。此后,随着妇女在公社中作用和地位的不断加强,对偶婚由原来的"望门居住"阶段进而发展到"居妇家制"阶段,"居妇家制"的婚姻形式更有利于妇女地位的巩固和提高,男子则处处显得谦卑。生产技术进一步提高后,男子逐渐取代了妇女在生产中的主导作用,母系氏族公社转入了父系氏族公社。父权制的确立,使婚姻制度获得了新的发展,不稳定的对偶婚转为稳定的单偶婚,婚姻关系也由从妻居转变为从夫居,子女从父不从母。这种婚姻制度的形成,反过来进一步削弱了妇女的地位,巩固了父权制的基础。此外,单偶婚和从夫居制度的确立,使家长制父系家庭公社从父系氏族公社中分化出来,最终导致了一夫一妻制个体家庭的诞生,并随生产水平的提高和贫富分化的加剧而日益成为社会的基本单位。血缘关系相应大大削弱了,以地域关系为基础的农村公社产生和发展起来,氏族制度趋于解体。

作为社会政治发展在思想意识形态上的反映,道德观念和宗教的发展变化在原始社会氏族制度的发展中也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成为影响氏族制度发展的又一个主要因素。道德观念和宗教在原始社会史中总是与氏族制度的发展相适应,在不同阶段呈现各自不同的特征,不断走向成熟,趋于复杂。

早在母系氏族公社时期,随着族外婚的确立与巩固,与族外婚相关的性道德开始产生。中石器时代,对偶婚的习俗与观念取代了群婚制时代的传统观念,生产力的发展使道德观念从过去杀老吃老转变为尊老爱老。与此同时,萌芽于氏族制度产生之初的原始宗教也得到了发展,图腾主义、拜物教、万物有灵论和巫术等原始宗教概念及宗教仪式随之产生。道德观念往往与图腾崇拜纠缠在一起,有了一层神秘的色彩和特殊的力量。进入新石器时代后,族外婚和对偶婚的巩固和发展,使过去群婚制时代的道德观念被完全否定和抛弃,对偶婚和族外婚的道德观念与图腾主义进一步紧密结合,成了神圣不可侵犯的宗教信条。

母系氏族公社末期,生产力的提高与劳动产品的增多,使个人主义道德观念在原始集体主义原则占主导地位的前提下开始萌芽。宗教在这时仍以图腾主义信仰为主,却变得更为复杂:一方面图腾崇拜逐步个人化,从动、植物图腾崇拜开始逐渐转为祖先崇拜和英雄崇拜;另一方面,图腾崇拜的主导地位开始走向衰微。逐渐为在万物有灵观念基础上形成的对大自然的崇祀所取代,人们相信自己依赖于自然界中各种神秘力量,故而把自然万物都当作崇拜的对象。此时的宗教崇拜中,与妇女在氏族中的崇高地位和威望相适应,以妇女形象作为崇拜对象也占据着绝对的主导地位。

在原始社会氏族制度走向解体的父系氏族公社时期,父权制道德观念与母权制道德观念残余经过长期斗争,父权制道德观念最终得以巩固和发展,母权制的道德观念则逐渐消亡。这一时期,宗教发展与父权制相吻合,逐渐形成了对男性始祖和庇护者的崇拜和对男性秘密同盟恐怖神灵的崇拜。这种崇拜同灵物崇拜、偶像崇拜、自然崇拜及以后对部落庇护神和部落首领的崇拜交织在一起,构成了原始社会走向解体阶段的多神教崇拜特征。在宗教自身获得发展的同时,宗教等级与专门从事宗教仪式的祭祀集团也形成了。祭司不仅垄断了宗教职能,形成一个强大的势力集团,而且与世俗权力相互勾结,成为氏族制度解体过程中及以后阶级社会里统治阶级对广大劳动人民进行思想统治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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