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广东省相关政策,广东省(不含深圳)政府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遗属可以按规定政策和标准领取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三项待遇。 2024年的政策和标准如下: 丧葬费全省机关事业单位政策和标准都一样,统一为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目前执行的2024年各地丧葬费标准在20139-38082元区间,各地均不同,详见下表: 一次性抚恤金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分别采用不同的计发办法,具体发放标准还要依据去世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来计算,所以,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抚恤金标准是不同的,每个人也是不同的。 ①政府机关退休人员2024年抚恤金发放政策为:2倍的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倍本人基本养老金。 即:103642+40×本人基本养老金
②事业单位退休人员2024年抚恤金发放政策为:20倍的本人基本养老金。 即:20×本人基本养老金
提醒一下,上述计发公式中的本人基本养老金不是去世前领取的全部养老金标准,而是2014年9月30日之前的标准,再加上历年养老金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具体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基本养老金=【职务工资(或岗位工资)+职级工资(或薪级工资)+教师/护士10%】×计发比例+按国办发〔2015〕3号增加的退休费+退休后每年养老金调整增加的部分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机关、事业单位的政策和标准都是一样的,由各地按高于各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30%标准掌握(详见下表)。其中,遗属为孤儿、无经济来源的孤寡老人或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每人每月按补助标准再增加30%。 最后提醒一下,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亡待遇一般是在退休前原单位申领的,遗属需提交身份证明、死亡证明和亲属证明等。同时,如果去世退休人员本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职业年金、医保卡、一次性退休补贴等仍然有余额的,可以到社保机构和医保部门申请全部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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