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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作彧、陈振宇 | 社会的实践构成:莱克维茨实践理论的洞见与不足

 花间挹香 2024-05-23 发布于河南

学术人与实践者


学术人,海纳百川,宁静致远,以理解社会;

实践者,知行合一,悟道至善,为关怀天下!







近年来,在莱克维茨的努力下,实践理论被引入社会学中并被改造成一套“社会实践学”理论,推动了社会理论的实践学转向。本文以莱克维茨的实践理论为中心,通过对实践理论之渊源的系统梳理,并同古典社会理论中的“经济人”和“社会人”行动理论以及现代社会理论中的心智主义、文本主义和主体间性理论相比较,呈现一种新近兴起的社会本体论及其反映的社会学之实践学转向。但同时莱克维茨的实践理论由于被过度抬升到社会本体论的高度,也产生不少弊端,值得我们后续讨论。






作者简介

郑作彧,南京大学社会学院教授;

陈振宇,南京大学社会学院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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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理论的实践转向

在硕士阶段曾留学英国师从吉登斯,或多或少被视作甚至本人也自诩为吉登斯的弟子,2019年获得德国社会学界最高荣誉“莱布尼兹奖”,今天被广泛认为是德国当代理论明星之一、在国际上也越来越受关注的德国社会学家莱克维茨(Andreas Reckwitz),其实践理论——或可称为“社会实践学”(social praxeology),在当代国际社会理论界的影响力与日俱增。

“实践”本身并不是一个新颖的主题。例如在亚里士多德的《尼各马可伦理学》和《工具论》等著作中便对实践及其相应的实践智慧(phronesis)有过深入的哲学讨论,近代例如海德格尔或维特根斯坦也都对实践有过哲学分析。然而“实践理论”作为一个专门的理论范畴,其出现仍是相对晚近的事。对此,沙茨基(Theodore Schatzki)被认为功不可没。他在2001年编纂出版的论文集中将一系列使用“实践理论”“实践思维”“实践学”等术语的理论进行了完整的梳理与整合,并指出当代社会理论已隐约出现了“实践转向”的趋势。虽然据沙茨基所言,是出版社出于商业目的建议将“实践转向”作为这本编著的书名,说“转向”一词可能过于夸大了,而且实践理论没有资格宣称是不是真的有这样一种转向;但从之后至今的社会理论发展趋势来看,实践理论的确越来越受到重视。

沙茨基认为实践理论有两个基本命题:其一,实践作为一种有组织的活动是社会生活的核心;其二,实践与社会生活的物质性紧密相关。以是否赞成这两个基本命题为判断依据,沙茨基列出了一份实践理论阵营的人员清单,并将其划分为两个世代。以布迪厄、吉登斯、莱夫(Jean Lave)和泰勒(Charles Taylor)为代表的第一代学者奠定了实践理论的基调,以沙茨基、肯米斯(Stephen Kemmis)、肖夫(Elizabeth Shove)、阿尔克梅耶(Thomas Alkemeyer)为代表的第二代学者则从各自的学科或理论立场尝试将实践理论从实践哲学转化成一套有效性更为深广的社会理论。其中,同被归于实践理论第二代学者的莱克维茨被认为在社会学的立场上成就了实践理论的集大成工作,真正促使社会理论的实践转向趋势的出现。

莱克维茨的理论成就并不只在于实践理论,他在社会诊断方面的工作(例如他提出的“独异性社会”的说法)也许更加知名,因为他主要即是因社会诊断方面的成就而获得莱布尼兹奖的。然而有趣的是,他自称他的社会实践学是他所有理论工作的基础。如此一来,莱克维茨如何建立起一套可用于提出各种社会诊断理论的社会实践学,以及——也许更重要的是——他的这套集大成的实践理论有哪些缺失值得我们指出并进一步改造和发展,便是值得讨论的主题。本文便旨在完成这项任务。以下本文将依序讨论莱克维茨的社会实践学的立论基础、理论内涵、学界的批评与不足,借此展望实践理论作为一种“理论网络”的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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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实践学的“发现脉络”

要探索莱克维茨的实践理论,若直接探讨他的实践理论的内容很容易流于依文解义。为避免这样的缺失,有必要先——用斯威德伯格(Richard Swedberg)的话来说——探索莱克维茨的理论化工作的发现脉络context of discovery),亦即先了解他基于什么样的背景与立场来对在他之前第一、二代学者的实践理论进行综合工作。

虽说实践理论在莱克维茨这里得到了集大成,但并不是说莱克维茨只是对他之前或同辈的实践理论进行了单纯的综合而已。实践理论自身并不是一个统一的理论体系,而是维特根斯坦意义上具有“家族相似性”的取向。不同的实践理论都有其各自的偏好。例如以沙茨基、罗斯为代表的美国学者相对来说较强调实践的政治面向,法国的实践理论不少受到拉图尔的影响而常刻意突出实践的物质面向。莱克维茨则强调他的实践理论是基于文化理论(或曰文化主义、文化社会学,这些概念在莱克维茨那里差不多是同义的,皆意指以“文化”概念为探讨事物的切入点而开展出来的学说)进行综合与建立的。之所以莱克维茨特别从文化理论出发,是因为他认为文化理论能够解决过往社会理论发展进程中的一些瓶颈,并且文化理论本身还有一些不足,让他有可发挥的空间。

在莱克维茨看来,现代社会理论从18世纪末伴随着苏格兰道德哲学一起出现,长期以来有两种取向占据了解释社会秩序与行动的思路。第一种是以边沁、穆勒等英国功利主义者为代表的“经济人”(homo economicus)命题,理性选择理论是其在后世社会理论领域中的发展变体第二种是以涂尔干和帕森斯为代表、以规范为导向的“社会人”(homo sociologicus)命题。而这两种思路共同为社会理论带来了三种至今仍相当常见的麻烦。一是韦伯和齐美尔这一派对社会行动或相互作用的讨论,过于将讨论摆置在形而上的层面上而与现实生活脱节二是以涂尔干为代表的自然主义-实证主义社会学家给社会学表达留下了一个癖好,即相对于“第一人称叙述”而言,更倾向于对行动的“第三人称叙述”。这同样容易让社会学的讨论与现实生活保持距离三是这些行动理论和结构理论给社会理论带来了社会和个人、结构和能动、社会和自然/生物、观念论和唯物论、理念和现实、象征主体和物质客体之间的种种典型的二元论思维,迫使人们常常只能在二元立场中选择某一个端点进行片面的讨论。二元论思维造就了两种互斥认识论,在社会运作的主要动力源自何处这一问题上,两者分别建构了一种客观主义和主观主义的理论观察视角。客观主义认为,是外在的价值观念、文化规范等在结构层面对个体行动进行着赋能与制约;而主观主义则认为,社会运作的动力主要来自主体的能动性。尽管这两种理论观察视角看起来都多多少少与实际中复杂的生活经验有些距离,但无论是出于维系理论的“严谨论证”、宣称自己的理论创新性抑或是某种其他理由,社会理论中的不同理论家、流派都常以“理论逻辑”取代“实践逻辑”,将简化过的理论模型直接等同于社会现实,忽略对复杂现实进行进一步经验考察的必要性,犯了巴斯卡(Roy Bhaskar)所谓的“认识论谬误”(epistemic fallacy)。这使得客观主义和主观主义的理论家常常在微观和宏观这两个选项之中取舍。

面对这三种弊端,当代有不少社会理论家都尝试通过将这种互斥转化为并存、同构或是生成的做法解决两难困境,例如:伯格和卢克曼的“现实的社会建构”将共同知识和语言作为连接主观现实和个体认同的中介;布迪厄的惯习理论强调能动性的结构特质和历史生成;吉登斯则主张基于共享文化之上“结构/能动”的二重性;埃利亚斯的构型社会学则通过将“内心”独立自主的“封闭人”转化为以社会互动网络为核心的“开放人”,用过程性的文明概念来弥合主观与客观之间的沟壑。不过这些学者的理论多半是亚彻(Margaret Archer)所批评的“趋中融接”(central conflation)的做法,亦即将主观主义和客观主义的说法都讲一遍,并用“辩证”或“互构”的修辞将两者摆在一起,遇到对主观主义的批评时就搬出客观主义的说法,遇到对客观主义的批评时就搬出主观主义的说法,但这种看似圆融、实则投机的做法实际上并没有解决任何问题。

相较之下,另外有不少学者认为“文化”概念可能是解决这些瓶颈的重要概念,因为它可以是衔接社会结构与行动个体或社会与自然等二元概念的界面,一种超脱主观主义和客观主义之外的第三方概念。在解释行动和社会秩序时,经济人模式强调从个人的目的、意图和利益来解释行动,社会秩序则是单一利益组合的产物。社会人模式则通过指向集体规范和价值,即社会“应然”的规则来解释行动,而社会秩序由规范性共识来保证。与这两者相比,文化理论认为能动者能够根据某些形式来解释和再现世界,并以一致的方式来行动,社会秩序则嵌入在集体认知和符号结构(也即共同知识)中。对莱克维茨来说,文化理论指出了社会结构并非外在于行动个体,而是各种外在规范共识会形成知识,被行动个体内化进去成为行动依据,并由行动个体实现出来的。这些知识常常是隐含的、默会的或无意识的。社会结构与规范并非外在于个别行动主体,而是内在于主体的观念与表现上,而“文化”这一概念正好就是意指外在观念的内化与表现。或是莱克维茨有时会说,文化无非意指一种“知识秩序”(Wissensordnung),文化理论即在于以一种建构主义的立场来解释社会行动与社会秩序,认为社会的本质与知识、符号或认知结构之间存在紧密联系。

不过文化理论不是同质的,而更多是一种指涉特定理论取向的标签;在这个标签下莱克维茨区分出四个理论流派:心智主义(拥有结构主义和现象学社会学两种变体)、文本主义(后结构主义和建构主义基本上可以归属于这一类)、以哈贝马斯为代表的主体间性理论、融合了文化理论和唯物主义理论的实践理论。相比于实践理论,莱克维茨认为前三个流派都有一些致命弊端。

首先,心智主义是文化理论中渊源最久远的一个分支。该分支的基本主张是,心智是内在的心智结构与外在的社会结构之间的同构,它是储存社会及其知识和意义结构的地方,因而社会分析的“最小单位”就是心理结构。心智主义具有客观取向的和主观取向的两种变体。心智主义客观取向的代表是法国结构主义。结构主义抛开了文化和社会结构之间的划分,将焦点放在符号秩序(即所指和能指的配对系统)上,认为诸如分类图式、话语或符码决定了什么可以成为语言和行动的对象。而心智主义的另一个变体,即主观取向的现象学社会学,则相反地认为意义是由主体的意识赋予对象的,这种“赋予”即是所谓的意向性。意识采用有意义的类型化系统,以某种方式安排这些对象,使它们在主体面前显得真实。尽管结构主义和现象学社会学对于心智究竟是符号秩序或意义的决定项还是被决定项问题不乏分歧,甚至立场是相反的,但他们有个共同的缺失,即只将焦点放在心智上,但对物质实在世界视若无睹。

相较起来,文本主义稍微好一点。对于文本主义来说,符号秩序或意义不位于心智的内部,而是在“外部”,在符号、话语、文本或是沟通本身的意义链中。福柯的话语理论、格尔茨的象征人类学和卢曼的社会系统理论——至少对于莱克维茨来说——都属于这一类。他们都认为社会存在于意义的客观层面,在各种象征或物质性的表现上都有体现。不过,虽然文本主义不再将社会秩序置于精神的内部层面,也多多少少提及了物质实在面向,但并没有根本修正物质实在的地位,一定程度上并没有脱离德里达所谓的“文本之外别无他物”的思路。而且这类理论不乏相当严重地消解人类主体的取向(像福柯和卢曼就是典型),使得各种文化表现的来源、社会问题的归责对象等都消失了,让理论常常沦为一种虚无主义。

与文本主义和心智主义相比,哈贝马斯则走向了一条相对折中的路线。他的主体间性理论反对心智主义将语言的本质置于主体内部的做法。他认为文化代表了一种大于主体总和的总体生活世界,同时,他也反对福柯、卢曼等人完全消解主体的主张,强调生活世界的构成也仰赖主体之间的相互理解(Verständigung)。然而由于哈贝马斯过于强调沟通理性与共识,因此在哈贝马斯的沟通理论里,行动主体实质上还是受到某个外在于主体的规范与理性的支配。因此若换个角度看,哈贝马斯的折中路线可能并不是截长补短,而是同时犯了心智主义和文本主义的弊端:既抛弃了个别行动主体的心智优先性,也因为过度强调理性而在抛弃文本优先性之余并没有将主体挽救回来。同时,哈贝马斯虽然区分出“客观世界/主观世界/社会世界”,似乎比心智主义和文本主义更加意识到物质实在世界的重要性,而实际上他对客观世界几乎没有任何讨论。但最晚从拉图尔以降,物界在社会理论中的地位已经无可忽视。于是,文化概念的重要性与潜力在心智主义、文本主义与主体间性理论那里都没有得到应有的发挥。缺乏物界讨论的文化概念很容易变成空洞的符号游戏,因此同时失去了物质与文化。

在这种情况下,莱克维茨认为实践理论是最可期待的。意思是,社会理论至今,一方面,对比“经济人”和“社会人”两种遇到瓶颈的思路,“文化理论”可能是一个突破瓶颈的利器;但另一方面,文化理论中的心智主义、文本主义、主体间性理论,都没能真正发挥出文化概念的潜能,唯有实践理论有此可能性。但莱克维茨若要如此宣称,那么他首先必须完成的任务,就是交代实践理论的“实践”究竟是什么意思,为什么能有如此的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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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的构成面向

如本文一开始便强调过的,实践理论更多是一个标签,被归在这个标签底下的各种社会理论之间有着不小的差异,甚至彼此之间可能分属不同的学科。不过对于莱克维茨而言,这种实践理论的跨学科松散结构并不是一件坏事,因为“实践”本身就并非同质、单数统一的概念,因此“实践理论”本来就需要有一定程度的异质性。正是因为实践理论具有多种可能性,因此它很适合作为社会科学的经验研究与理论研究的启发工具与分析工具,而不是形而上预设的单一神圣方案。

不过,虽然实践理论包含了众多可能差异甚巨的理论,但之所以这些理论都可以被归在同一个标签下,是因为这些理论都有一个共同的立场,即:实践是社会分析的最小单位,或者说它就是社会的最小单位。社会不是由个体、行动或沟通所构成的,而是由实践所构成的。实践理论同时也是一个社会本体论。对实践理论来说,实践是一种例行化的行为类型,它至少由几个相互关联的要素组成:身体活动的形式,心理活动的形式,物品及其使用,以理解、知识、情感状态和动机为形式的背景知识。这些要素的相互联系构筑出主体可选择的行动路径,实践即是主体在不需要话语、符号、规则限定特定行动的情况下不断重复地“做出”(doing)一切社会事物。可以说,“实践”与“做出”是同义的,只是一个比较书面、一个比较口语而已。社会不是先验的外在世界,而是一切社会事物都是实践、都是“做出”的成果,甚至包括主体也是实践、做出来的成果。以此而言,实践本身是一种“行为和言语的纽带”,在实践中身体的移动、物品的处理、知识的运用、事物的描述、世界的理解没有先后之分,而是同步发生的过程。

既然实践包含了许多构成要素,那么就表示虽然我们大致上可以以简单的几句话给出实践的定义,但单纯定义无法充分阐述实践本身,我们必须处理实践中各种同步发生的过程,从不同的面向进行描绘,才能将实践的意涵完整展开来,而且从不同面向完整展开的过程,也同时可以是一种将所有实践理论综合起来的过程。莱克维茨正是以这种展开实践构成面向的方式来综合所有的实践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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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

由于物质实在世界对于现代生活中各方面的实践都越来越重要,但文化理论却始终对物界缺乏足够的关注,因此莱克维茨对实践构成要素的讨论——和吉登斯很类似——刻意首先强调物质实在范畴,特别是属于这个范畴中的身体

在一个实践活动中,最重要的因素无疑是以例行化的方式被“运作”着的身体和心智。实践是例行化的身心活动,其外在表现首先为一种具有固定倾向或规律性的身体表演。同时,实践也离不开心智,因为它必然意味着理解世界的某些例行化方式、知道自我的欲望及如何去做。自笛卡尔的身心二元论以来,作为存在的身体及其感官印象一直是理性所怀疑甚至否定的对象。这种倾向在以往社会理论中的表现是身体作为残余概念长期被边缘化处理,因为在心智和身体之间有一个明确的笛卡尔式内部-外部的区分。在这样的区分中,身体不是社会的场所,而是表象或工具;心智对身体行为有一个因果先决权。因此身体至多以一个话语的主题或待处理问题的所指物的形象从属于心智。在实践理论的视野下,莱克维茨重新定义了身体和心智的概念,直接指出社会实践是以某种方式训练身体的产物。当我们学习一种实践时,我们学习的首先是以某种方式塑造身体。实践可以被理解为(人类)身体周期性的熟练表演。身体并不只是能动者为了行动而必须使用的工具,还是执行实践活动必不可少的载体。即使是实践活动中例行化的精神活动和情感活动,它们也离不开身体的基础。还实践理论对于心智的理解,则首先与心智主义传统之间划清了界限。不同于心智主义将心理结构看作主体先天拥有的一种对外部的诠释能力,实践理论将心智作为从属于特定实践的一种心理模式。执行一种特定的社会实践,则意味着个体同时接管或唤醒了与之对应的身体惯例和心智惯例。不是先有心智后有实践,但也不是先有实践后“做出”了心智,心智与实践是同步发生的。就像一篇学术论文,不是作者先在心中全部默写好之后,再用手借助笔或键盘等物品把它实际写出来,也并不是作者实际用手写出来之后才知道自己想写什么,而是往往作者在用手写作的过程中,心里的想法也同步渐渐变得清晰、具体。

这也意味着,莱克维茨对物质性、身体的强调并不是认为身体在实践中是优先的,而更多是想通过对身体的突出来跨越传统社会理论中“内部”与“外部”的断裂带,让身心二元论转化为在实践中同等重要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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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

不过,与心智构成对立的不只是身体,还包括情感,且情感无疑也是实践不可或缺的要素。一个实践不只是由一套例行化的身体表演和心智上的惯例及其知识所构成的,同时,也由一定的情感水平(如与体育赛事相关的紧张感、与道歉相关的羞耻感)组成。尽管莱克维茨最初并未对实践中的情感要素进行系统性的阐发,而只是将情感作为与身体、心智相关联的产品略略提起。但在后续的研究中,莱克维茨逐渐意识到,在一个特定的时空氛围形成过程中,情感至少与心智层面的知觉发挥了同等重要的作用。情感在过往的社会理论中也面临与身体相似的处境。情感被理解为不适合社会规范性的个人特征,属于自然方面的生物结构或生理动机,与规范性秩序所承诺的理性、规律性和可计算性相悖。在现代性的理性化影响下,例如帕森斯,甚至是与帕森斯相反的理性选择理论,都偏重规范、价值、效益计算,因此遮蔽了情感现象,以情感中立的主张将情感现象推向了现代生活的反面。莱克维茨指出,由于社会理论往往将行动者剥离身体而只剩下由目的和规范引导着的心智,所以人们认为情感在行动中是无关紧要且难以从外部被认识的。实际上,每一种社会实践都与感官及其知觉属性的使用密不可分,情感性必须被纳入分析框架。无论实践中能动者是“影响”或是“被影响”,在与其他物品或身体的联系中都必定诱发某种自身的身体情绪反应,例如焦虑或喜悦、刺激或悲伤。这种情感总是涉及与实践相关的默会知识,不能被片面地、决定性地理解为对外部刺激的身体反应。

此外,在同一种实践中,也可能会产生诸种相矛盾的情感,能动者可能根据默会知识采取完全不同的动机形式。在此基础上,莱克维茨总结了实践理论视角下情感的三个特性。其一,情感不是纯粹主观的,而是有其社会要素的,它同时也是构成社会的要素。其二,所谓的“情感有社会要素”尤其意指个别行动主体的情感状态往往与所处的社会中的各种活动息息相关。比如同样一场球赛,如果只有一个观众孤独地观看,他可能并不会随着进球而疯狂,但在一个特定的实践场中,和全场观众一起呐喊的活动则能带动这种情绪。涂尔干的“集体欢腾”概念便详细阐述了这件事。其三,情感是具有明确指涉对象的身体唤醒状态。如同前文提到的,身体、心智、实践,是同步发生的,同样地,情感也是与身体、心智同时发生的。我在球场上内心的激动情感和身体外在的肌肉紧绷、挥臂大喊,是同一件事的不同面向,而我也正是在此同步“做出”了加油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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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空

对于实践理论而言,时间和空间也是一对需要重新诠释的概念。在过往的社会理论中,时间和空间常常被视为一个人类行动的康德式预设舞台,而这个先验的客观框架本身与社会、文化和制度的经验无关。这种“空间中立”的态度基本上是社会理论主流的立场。幸好仍有学者关注到空间的社会性,如齐美尔关于不同形式空间性的社会构成、涂尔干知识社会学中社会结构与时空范畴关系的探究,只不过这些零星的学术遗产直到后现代的“空间转向”才被重新重视起来。而在实践理论中,时间和空间则一直占据着很重要的位置。从第一代实践理论家开始,社会实践作为运作着身体和各种物品的活动总是必然地“时间化”和“空间化”。实践在时间维度上是一组由“过去、现在和未来”组成的三和弦。而实践各要素相互关联产生的空间则作为人造物和身体的三维安排。

实践理论视角下的时空不是物理学意义上的客观时空,亦即时空不是固定或同质化的;相反,它们随着物品的配置与组织,不同主体的实践目的、知识与技能的协调与聚合,集体所烘托出的情感状态而变化。例如在十字路口中,红绿灯的间隔更替、拥堵的路面状况、不同驾驶者的熟练或是生疏的驾驶技能、焦虑或是舒缓的情绪共同营造了独属于下班晚高峰的“时空性”。分秒必争、比肩继踵的实践者在此时对时间和空间的知觉变得极为敏感,并且其实践的选择路径也更多地受到时空的限制。而一旦车潮散去,这种“时空性”也随之改变。莱克维茨也将实践理论中的时空称为一种与即刻在场实践的“情感⁃知觉”特性紧密关联的“实践氛围”。因此,不同的实践不仅意味着人类活动的差异,它们运行所需的时间与空间——诸如工作时间、闲暇时间与独处时间,办公楼、亚文化街区与中产阶级公寓等等——也不能被还原为固定和同质化的时空。实践理论既不倾向于预设时空是一个行动载体的客观物理性质,也不倾向于将时空置于纯粹经验之上的主观臆想。实践总是涉及一个时空定位的过程,也即在社会的特定时空中放置事物和身体,然后构成一个特定的实践“氛围”;同时,实践也总是意味着使用各种默会知识来诠释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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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

在前文的讨论中,有一个维度其实已经多次提到,而且事实上也不能不提到,即各种物品。实践理论对于物品的理解是既非唯物主义也非文化主义的。物品既不是居于任意和偶然的知识背后具有优先决定地位的现象,也不是文化主义理论所理解的那样只是集体表意结构中的阐释对象而本身并不参与社会秩序的建构。对于实践理论来说,物品是许多实践的必要组成部分,进行一项实践往往意味着以某种方式使用特定的物品。实践理论中,物品是实践过程中所需的一切物质客体,包含自然物和技术物。但莱克维茨也强调,物品不仅仅是实践的前提条件而已,同时实践也在不断更新着这个世界的物质。因此实践中的物品不是封闭的,而是朝向环境开放的。与新唯物主义理论将物视为行动者不同,实践理论强调人类主体在实践中通过技术、知识和“实践诀窍”对于物的主导,因此物品至多在实践中具有赋能的作用,而绝非是有能动性的行动者。但就社会秩序的生产和再生产而言,主体⁃客体关系至少发挥了与主体⁃主体关系同等重要的作用。在某些实践中,能动者(身体、心智)和物品之间的稳定关系再现了社会,正如其他实践中几个能动者之间的相互稳定关系一样。社会变革也可以在物品的变化中找到原因。如果社会变革是社会实践综合体的变化,那么它不仅意味着文化编码和人类主体的身体、心智的转变,也会反映在物品的转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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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语

一个具体的社会实践必然包含相应的知识,包括理解的方式、知道如何做、欲望的表达方式和感觉与知觉的方式,对物体(包括抽象物体)、人类和自身的理解。这些方式在一个实践中是相互联系的、默会的,而且依据不同的历史与文化情境而异。正如身体活动是社会性的,知识的稳定再现也超越了空间、时间和个别行动主体的限制,但必然属于集体。每一个实践都包含一种特定的例行化的意向性模式。

而知识总是以话语的形式呈现出来的。20世纪的“语言学转向”让当代理论普遍将语言作为一个重要的概念而加以阐发。实践理论虽然也意识到人在行事的同时也在说话,但不同于福柯将话语拔高到其理论核心地位的做法,实践理论强调话语是与其他实践并列的一种类型。话语实践包含了不同的形式,世界被有意义地建构在语言或其他符号系统中。一个话语实践包含身体模式、例行化的心理活动,有着对应的形式、语法、语用规则和动机。最重要的是,还有与特定的言说方式相关联的物品,如书写纸、扩音器和计算机等。在莱克维茨看来,话语实践与非话语实践并不存在本质差异。语言只存在于其(例行化的)使用中。在话语实践中,参与者出于做某事的目的而使用语言,以例行化的方式将某些意义赋予某些对象从而使物质性的实体成为符号进入心智的视野,以理解其在实践中所发挥的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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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实践学的“用处”及其不足

虽然莱克维茨通过各种不同的实践构成面向来整合各种实践理论,以构成对实践的全方位的阐述,但除了将许多过往在文化理论中提及或忽略的面向整合进实践这个概念之外,莱克维茨的这套所谓的实践理论却似乎并没有对我们的社会生活提供什么实质的分析。简单来说,莱克维茨虽然指出了我们的社会生活是被做出来的,而且在做出的过程中身体、物品、时空、话语、情感同时发挥了作用,但他并没有告诉我们人们在现代社会中到底做出了什么、怎么做出了什么。莱克维茨也深知这件事并且坚持认为,现代性绝非一成不变,其内在张力在不断变化,因此研究对象必须不断被重新发现和重新定义。不过这种对于移动靶子的处理工作是费力不讨好的,由此也造就了他的实践理论中物品、情感、时空等概念缺乏明确的内涵和外延界定,给读者的观感是含糊不清的。他直接坦承,实践理论本身更多是一种为现象分析提供切入点与可用概念并以此建立起对当代社会进行剖析的理论工具包实际上他也的确基于他的实践理论建立起关于现代社会的主体化、美学化、独异化、失去,甚至是近年来在欧洲(尤其是德国)造成极大争议的难民危机等分析理论。这当中,使用实践理论这套工具包所建立起来的理论当中最具代表性的,可能当数让莱克维茨获得莱布尼兹奖的独异性理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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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中的实践理论:以“社会的独异化诊断”为例

在《独异性社会:现代的结构转型》中,莱克维茨的基本立场在于:我们所处的晚期现代性社会呈现出一种“独异性”特征。他所谓的独异性社会是与工业社会相对的一个约莫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当代发展新阶段。在这个阶段中,人们越来越不追求普世皆然的“一般化”,而是认为基于一般性之上另外再突显出特殊、新颖性的情况才是值得褒扬与追求的。但这种特殊新颖性不是刻意标新立异,而是在主流情境中强大、突出、足够亮眼的“脱颖而出”的能力。例如在我国改革开放、大学复招、学科如火如荼重建与发展的莱克维茨所谓“一般化”的时候,只要成绩优秀、能拿到足够好的学历,博士甚至硕士基本可以在高校获得有稳定编制的教职,众多学校与教师的地位大致上是平等的。然而在今天,全世界都有同样的趋势:想要在大学获得教职,不仅要有博士学历,而且必须拥有足够脱颖而出的顶尖学历与非凡的学术文章发表能力。同时,在各种评价体系之下,不论哪所或哪类学校都被要求具有各种指标达成能力。学校、教师甚至包括学生,都开始背负上独异化的任务,否则难以在当代社会中有足够的竞争力,即便这样的任务可能并不是必要的。

莱克维茨在独异性理论中讨论的事情很多,本文不可能进行详细讨论。本文于此处想展示的是“独异性社会”这样一种社会诊断理论是如何用实践理论诠释的。莱克维茨在建立独异性社会概念伊始便强调,要探讨当代社会的独异性,单纯对社会各领域在脱颖而出方面的努力进行描述是不够的。独异性不能简单地归结为一种既定的特殊“主体性”或是客观层面的社会结构与文化力量。莱克维茨强调,独异性是在时空上无限展开的社会实践中不断被“做出来”的。莱克维茨并不希望将独异性简单地理解为一种简单的表象或是意识形态构想来进行批判或破除,因为这种概念对概念的思维论辩除了能提供一种定位当前生活的新视角外,几乎没有什么理论上的贡献。所以莱克维茨主张直面人们在“特立独行”的社会实践过程中如何“做出”和体验独异性,从而找出社会实践例行化地生产社会独异性的模式、类型和格局。

莱克维茨给出了独异化实践中涉及的五种社会元素:客体、主体、空间性、时间性和集体。这五种社会元素在社会实践中的组合关系为:社会由社会实践构成,这些社会实践有客体和主体参与,集体在这些实践中组成,以某种方式架构时间和空间。而主体、集体与客体之间的不同关系又使得世界生产实践可以分为观察、评价、生产和化用四种类型。因此凡是社会生活中那些具有独异性的东西,都只是在观察、评价、生产和化用这四种社会实践中被赋予了独异性的逻辑。而对于独异型社会的说明则不得不从实践的角度来对独异性的主体(追求自我价值实现的个人)、独异性的集体(异质协作的共同体)、独异性的客体(极速更迭换代的商品、影像、书籍)、独异性的时空(庆典、别致的风景)等进行细致的分析,从而展现当代生活整体如何成为一个“独异性社会”。显然,实践理论于此成为一个分析框架,让社会诊断分析可以更有条理且更为深入地呈现出来。莱克维茨自己也明确以表格展现出他的这套基于实践理论的分析框架(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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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克维茨为我们标记了在实践的经验分析中值得关注的概念要素,并为我们的研究留下了一个好的范例:理论不仅可以提供抽象的、一般性质的主题,也可以提供描述、解释和诠释社会现象的概念工具,并在对经验现象的直接剖析中汲取理论的有趣主题或新视角。许多实践理论家亦对莱克维茨的研究成果(不一定是《独异性社会:现代的结构转型》,也包括莱克维茨的其他著作例如关于主体化的著作)给予肯定。然而,莱克维茨的做法虽然是一个示范,却也容易令人想问一个问题:虽然独异性社会作为社会诊断理论,因为实践理论而呈现出更有条理的分析,但我们用其他同样可以提供框架的理论是不是也可以提出独异性理论呢?若是如此,那么实践理论真的如莱克维茨或整个实践理论取向所宣称的那样具有特殊优异性吗?如果不是,那么为什么实践理论作为一种工具本身可以得出独异性理论呢?事实上莱克维茨并不是没有面对这样的质疑,但他对这个问题的回复是含糊其词的。莱克维茨遇到的质疑也不只有这个。作为实践理论在当代的集大成者,莱克维茨自然也遇到过许多批评,而且当中不少批评也的确揭示出莱克维茨的实践理论在实质上的不足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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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理论的缺失及实践理论阵营的回应

尽管无论是莱克维茨还是沙茨基都一再宣称,实践理论由于其作为概念工具的优势已被许多学科所采纳,并应用于各种经验现象的分析,但实践理论首先就因为这个自称的“用处”而遭到质疑:实践理论在多大程度上能进行系统的经验分析呢?如本文开头便指出的,实践理论一方面更多是一个标签而不是一个统一的流派,另一方面这个标签下大多理论家的所谓经验分析不少时候并没有真的以经验资料为基础。所谓的实践理论或实践转向作为一种“松散的、但仍可定义的思想运动”,在经验层面的做法更像是把相关研究划归到自己的阵营中来,而以实践理论家自居的研究者们自己却没有在实证工作中树立典范。

有学者便直接针对莱克维茨的主体文化研究提出了尖锐的批评,之所以实践理论会存在思想上的论辩,是因为“与美国社会学相比,德国社会学缺乏强大的民族志研究传统……德国的学术体系将教授视为教师和公务员,而不是研究人员”。显然,对于实践理论阵营而言这一评价是难以接受的。沙茨基便宣称,实践理论之所以能吸引越来越多的研究者加入,一方面是因为第一代实践理论家布迪厄、吉登斯、莱夫和泰勒在理论界的权威性,另一方面是因为目前实践理论在经验研究中的确已经展现出来的强大分析效力。实践理论家们实际收获了许多广为人知的经验成果,尽管他们大部分人的工作较少依赖于民族志资料,如布迪厄对法国社会的分析,莱夫对数学的分析,肖夫对消费的分析,肯米斯对教育的分析,莱克维茨对主体文化的分析。更能直接回应这一评价的是,莱克维茨近年来践行了他的“跨学科知识网络”的主张,与具有不同学科背景的学者一起合作,将目光投向了组织中实践活动的经验分析。针对实践理论缺乏民族志资料的弱点,莱克维茨指出“必须通过自己成为这些实践的娴熟执行者来获得对实践的理解。在此,我们认为民族志等对细节敏感的、'亲手去做’的方法特别有用”。

另一种来自学界的批评在一定程度上肯定了莱克维茨为实践理论做出的贡献,但却认为实践理论到他那里似乎就只能用于分析局部或小型现象,只适合于探索行动层面和一些微观事物。而且这样的探索很容易漫无边际,因为任何的“做出”总是可以没完没了地找到当中无数的构成要素。这使得实践分析的范畴似乎完全视研究者的主观偏好而定。例如罗萨(Hartmut Rosa)就很直接地指出,实践理论“会不会最终就只一直在处理无数的'做出’然后陷入其中?……哪些实践或实践面向对于社会理论家来说是真正重要的,这种选择标准在实践理论本身是无法获得的”。关于这一点,不论是莱克维茨还是当代社会理论意义上的“实践理论”这个标签的奠定人沙茨基都尝试回击这类批评,但平心而论他们的回答都不尽如人意。他们几乎绕过了这个批评本身,有点文不对题地指出在当代条件下很少有理论能同时兼顾对大型的和小型的社会现象的分析。而且自相矛盾的是,他们一方面宣称不希望将实践理论发展成企图解释一切的“万有理论”,一方面仍主张通过对实践理论的不断扩展,让这样一种新兴的理论视角在未来能够用以分析大型的、全球性或弥散式的社会现象,就像莱克维茨提出“独异性社会”那样。

不过,上述这些批评更多只是实践理论的“不完善”之处,意思是这些问题比较容易通过一些补充而解决掉;但以下这个批评就比较麻烦了,因为它直指批判理论在逻辑上的根本缺失:在莱克维茨这里,实践理论在根本上矛盾地取消了主体或人的地位。实践理论认为一切社会事物都是“做出来”的,将焦点完全放在实践本身上,由此甚至认为连主体也是做出来的,在因果逻辑上主体在实践之后,是从属于实践的。因此在莱克维茨的主体文化研究中,行动者几乎陷入了身体惯例和文化编码的循环,只是以一种例行化、前反思的态度遵从着日常技术的指导。行动者不能自由地选择他们的生活方式并创造自我的独特体验,只是机械地执行着文化实践,而这种文化实践又受到技术发展的重要影响。但这种说法是很成问题的,例如对于“例行化”这个概念本身,我们可以轻易地质疑:为什么今天我在实践中会这么做,明天也会这么做?为什么同一个实践中我会这么做,旁边的人也会这么做?莱克维茨毫不犹豫地认为实践只要一发生,主体、情感、知识就会同步出现然后构筑出主体,仿佛实践是个磁铁,主体会自动被吸进实践之中。但这个磁力是怎么发生作用的,并不是不需论证就可以直接宣称的命题。

这个问题不只站在实践理论阵营外部的我们会提出,就连实践理论阵营内部也对莱克维茨将实践提升到过高的位置有点疑虑。虽然实践理论家多半的确强调实践不能简化成基于心理学原理之上的生理行为,而是一种考虑到更多复杂要素、衔接社会结构与个别行动主体的“界面”,但莱克维茨却将实践定位成例行化的行动总和。这种做法很可能使实践理论变成一种新型的结构功能论,让人们在该理论当中难以看到充斥于日常实践中的那些冲突、中断、反对和超越社会秩序的时刻。如前文提到的,莱克维茨在梳理过往文化理论时,曾批评过文本主义与主体间性理论因取消了主体性的地位而产生的诸种弊端,但他自己其实也陷入这样的问题从而产生了同样的弊端。


结语

近年来实践理论越来越受到社会理论界的重视。之所以受到欢迎,与第一代实践理论家运用实践概念发挥出来的学术成就有关。例如吉登斯和布迪厄运用实践概念发展出了一套尝试解决社会结构与个体能动之间矛盾的宏大理论。虽然他们是否真的解决了这些问题可能见仁见智,但其理论的影响力却是毋庸置疑的。除了理论层面,在经验层面上实践理论也获得许多成效。例如性别研究,就通过性别角色是'做出来的’”这个命题,实际研究了如女性、母亲、男性等角色的实践过程,以此拆解了性别本质主义的霸权,并且的确让人们注意到各种性别角色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可能问题。或是将劳动也视为一种实践,考察例如情感劳动如何成为当代资本主义社会特殊的劳动形态,甚至如何因此让当代资本主义变成一种认知文化的资本主义。但这些第一代实践理论家多半没有身为实践理论家的意识,对于实践概念的讨论也多半仅根据各学者自己的需求而各自讨论,使得实践概念过于零散、缺乏整体的系统性。因此第二代实践理论家纷纷尝试解决这样的问题,在这当中莱克维茨的成就也许是最引人关注的。

之所以莱克维茨的成就能如此引人关注,其中一项可能的原因在于他不仅综合了过往各式各样的实践理论,而且还以此进行了各种大型的社会理论研究,除了前文比较多提到的主体化、独异化之外,他对当代社会的文化创意产业也有过大规模的系统性实践的理论式分析。这样的庞大工作成果是其他第二代实践理论家难以望其项背的。然而莱克维茨的实践理论也因为将实践抬升至过高的位置,把主体性的地位牺牲掉了,使得莱克维茨似乎也成为他自己时常批评的对象。例如,当莱克维茨强调主体也是“做出来”的时候,我们可以轻易地像批评后结构主义者那样质疑莱克维茨:如果主体是做出来的,那么做出主体之前的实践到底是谁在实践呢?主体在实践之前又是什么呢?

这当然不意味着莱克维茨的实践理论是完全不成立、毫无价值的,因为他(乃至所有的实践理论家们)都给出了丰硕的成果与贡献。莱克维茨的实践理论之所以出现了致命弊端,在本文看来,很有可能是因为莱克维茨将实践理论同时视为一种社会本体论与概念分析工具,而这种强调是没有必要的。简单来说,我们的确可以将社会事物视为各种实践要素的复合过程,以此对社会事物进行分析,但我们似乎没有必要同时宣称社会就是由实践所构成的。如果将实践理论视为一种社会认识论,也许在一定程度上就可以避免莱克维茨实践理论的弊端。

当然,本文的这种设想还很粗糙。如果实践理论更多是一种社会认识论,那么它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社会认识论,如何跟莱克维茨那种社会本体论式的实践理论区隔开来,还需要后续的工作。也许,为未来开启更进一步的研究问题,也是莱克维茨为社会理论提供的重要贡献之一。

责任编辑:学术人与实践者

文章来源:《浙江学刊》2024年第3期,注释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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