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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实录!《江西省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新闻发布会

 江南一鱼6jvvqc 2024-05-24 发布于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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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召开《江西省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新闻发布会。省自然资源厅新闻发言人、办公室主任吴欣介绍《江西省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有关情况。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规划局局长伍锡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处长邹艳共同回答了记者关心的问题。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副主任何丽主持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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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丽: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省自然资源厅新闻发布会。今天,参加新闻发布会的有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主任吴欣先生,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规划局局长伍锡论先生,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处长邹艳女士,请他们介绍《江西省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提问。
下面,先请吴欣先生作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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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欣: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上午好!感谢各位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全省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前不久,经省政府同意,省自然资源厅正式颁布《江西省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下面,我从三个方面向大家介绍《实施细则》的相关情况。
第一,《实施细则》出台背景和过程
城镇开发边界是“三区三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划定的,一定时期内因城镇发展需要,可以集中进行城镇开发建设,完善城镇功能、提升空间品质的区域边界。2022年10月,自然资源部批复我省启用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成果。2023年10月9日,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以下简称《通知》),对城镇开发边界的管理作出了原则性要求,提出省级层面要根据文件要求制定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管控,提升国土空间开发利用水平,我厅组织工作专班,制定工作计划,立足省情实际,突出问题导向,开展《实施细则》的起草工作。在此期间,充分征求了省直有关部门、设区市人民政府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意见建议,并就重点内容多次向自然资源部汇报,积极争取支持和指导。2024年4月1日,《实施细则》通过第44次省政府常务会审议,于2024年4月3日正式印发。
第二,《实施细则》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分6章,共32条。围绕加强和规范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对城镇开发边界内外建设活动管控、边界调整与局部优化、边界实施监督等作出明确要求,归纳起来有以下三点。
一是明确了城镇开发边界内、外管控要求。明确在城镇开发边界内采用“详细规划+规划许可”的用途管制方式,保障城镇建设依法依规开展。实行新增城镇建设用地分阶段控制,避免“寅吃卯粮”,为未来预留发展空间。引导城镇建设集中布局,明确在城镇开发边界外不得开展城镇集中建设,推动城镇开发边界内节约集约用地,进一步规范城镇建设用地管理。
二是明确城镇开发边界的调整和局部优化的要求。明确在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期内,可基于五年一次的规划实施评估,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后开展城镇开发边界调整工作。可结合规划定期体检,在不突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的前提下,开展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工作。明确城镇开发边界更新维护机制,实现边界动态管控。
三是明确城镇开发边界的实施监督要求。压实地方政府对城镇开发边界管理主体责任。依托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加强对各地城镇开发边界实施、监督、评估、考核、执法等全生命周期管理,及时预警、强化监管,切实发挥城镇开发边界底线管控作用。
第三,《实施细则》主要特色亮点
《实施细则》在严格落实国家有关要求的前提下,注重省情实际,突出问题导向,主要有以下三个特色亮点。
一是强化统筹,解决可用空间“贫富不均”问题。根据国家要求,“十四五”期间各地城镇开发边界内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不得突破40%,且不得超过年度使用上限。目前,全省层面未突破规模管控上限,但各地可用空间和发展阶段存在差异,针对这一情况,积极争取自然资源部支持我省以设区市为单元进行规模统筹,既能实现规模管控,也能兼顾各地差异,保障城镇化发展空间。
二是细化分类,解决边界外城镇建设用地报批问题。考虑到城镇开发边界外仍然有少量且零星的城镇建设需求(比如文旅设施用地,污水处理厂、自来水厂、变电站、消防站等),过去,这些建设项目在城镇用地报批上存在一定的政策障碍。《实施细则》结合我省省情,确定了在边界外可规划布局7类有特定选址要求的零星城镇建设用地。同时,指导各地根据项目类型采取单独选址、批次用地等报批方式,分类做好边界外项目用地报批,推动重大建设项目落地实施。
三是严格管控,解决规划实施机制不完善问题。城镇开发边界是防止城镇无序蔓延的空间底线,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把地方政府落实城镇开发边界管控要求情况作为督察的重要内容。因此,《实施细则》严格落实国家有关要求,规范城镇开发边界调整和局部优化有关程序,将城镇开发边界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强化监测监管,及时发现和纠正地方违反规划的行为,防止出现不可改正的错误。
我就介绍这些,谢谢大家。
何丽:谢谢吴主任!下面开始提问,提问前请举手,并通报一下所在新闻机构。
江西卫视:请问城镇开发边界对于促进我省社会经济发展、推动城镇化建设方面有哪些意义?
吴欣:谢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我来回答。
城镇开发边界是国土空间规划与用途管制中重要的“三条控制线”之一,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作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重要依据。城镇开发边界具有优化城镇空间布局、保障产业落地实施、防止城镇无序蔓延的重要功能,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新型城镇建设有着重要意义。
一是优化城镇空间格局,引导全省城镇高质量发展。
城镇开发边界划定过程中,全省各地按照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优先序,统筹考虑农业、生态、城镇空间布局,做到了三条控制线不交叉不冲突不重叠,在确保粮食安全、生态安全的前提下,为全省至2035年的城镇发展提供了空间支撑。重点保障了南昌都市圈、赣州省域副中心城市等省内重要的都市圈、城镇群和京九、沪昆发展轴带沿线的城镇化发展空间,为推动全省社会经济与城镇化高质量发展,构建“一主一副、两翼联动、多点支撑”区域发展格局提供了空间保障。
二是衔接产业用地需求,保障重大产业项目落地实施。
城镇开发边界为省内各级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等产业平台的发展提供了空间保障,通过城镇开发边界对开发区建设用地的引导,合理配置各开发区的产业发展空间,保障重大产业项目用地需求,推动土地资源要素向重点区域倾斜集聚,助力实施全省产业升级战略和“1269”行动计划。同时,通过城镇开发边界的划定,也将持续推进城镇开发边界外零散、低效工业用地减量腾退,促进全省产业用地提质增效,保障省级以上开发区新增用地需求。
三是防止城镇无序蔓延,促进城镇建设集中布局。
城镇开发边界促进了城镇紧凑布局和集约发展,有效防止了城镇建设无序蔓延,优化了城镇布局和形态。通过严格控制城镇建设用地的增量,促进各地加强存量与增量用地的统筹,推动城镇紧凑发展和节约集约用地,合理安排城镇建设用地的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引导空间布局的优化,从而推动城镇的内涵式、集约型、绿色化发展。
这个问题我就回答到这里,谢谢!
人民网:请问我省城镇开发边界划定的总体情况是怎样的?《实施细则》将从哪些方面来管好城镇开发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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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锡论:谢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我来回答。
2021年7月,我省作为全国五个试点省份之一,开展“三区三线”试划工作,并顺利完成,为全国“三区三线”划定贡献了“江西经验”。2022年5月,国家层面正式启动“三区三线”划定工作,2022年10月,自然资源部批复我省启用“三区三线”成果。根据国家下发成果,全省划定城镇开发边界规模6141.96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3.68%,其中,增量空间为968.04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倍以内,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基本可以满足我省未来城镇化建设的空间发展需求。
《实施细则》出台的主要目的在于加强和规范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确保城镇建设项目依法依规实施。
一是坚持底线思维,有序开展城镇建设。
《实施细则》强调“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是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不可逾越的红线,不得擅自突破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严禁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森林法》等法律和规划开展用地用林审批。
二是严格用途管制,依法依规核发规划许可。
《实施细则》明确在城镇开发边界内实施“详细规划+规划许可”的用途管制方式,以详细规划作为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法定依据。切实要求各地依法依规开展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与核发规划许可。
三是明确法定程序,有序开展城镇开发边界的调整和局部优化。
《实施细则》注重维护“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的严肃性,强调城镇开发边界一经划定,未经法定程序,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擅自调整。同时,为满足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允许各地依法开展城镇开发边界的调整与局部优化。其中,城镇开发边界的调整可基于五年一次的规划实施评估,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后进行;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可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定期体检情况,经省自然资源厅同意后组织开展,并不得突破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与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
这个问题我就回答到这里,谢谢!
凤凰网:《实施细则》对城镇开发边界内外的管控规则作了区分,请问在管理上分别有哪些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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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艳:谢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我来回答。
对于城镇开发边界内、外的管理,主要从规模管控、边界管控和清单管理的方式分类管理。
一是采用增量规模管控。
《实施细则》要求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增量空间使用上要避免“寅吃卯粮”,为“十五五”“十六五”期间至少留下35%、25%的增量空间,考虑到各地的城镇化发展水平和阶段存在差异,确因经济社会发展等需要突破的,原则上可在设区市范围内实行规模统筹。在城镇开发边界外,要求各县(市、区)新增零星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城镇开发边界增量空间的10%,避免在城镇开发边界外出现大规模的城镇建设行为。
二是采用边界底线管控。
引导城镇建设用地在城镇开发边界内集中布局,城镇开发边界外不得进行城镇集中建设(含大学城、职教园),不得规划建设各类开发区和产业园区,不得规划城镇居住用地。
三是采用准入清单管理。
《实施细则》采用清单管理的方式明确城镇开发边界外的城镇建设行为准入类型,允许在城镇开发边界外规划布局加油加气、污水处理、综合防灾、特殊医疗等七类有特定选址要求的零星城镇建设用地,保障各类城镇建设活动的开展。
这个问题我就回答到这里,谢谢!
江南都市报:下一步我省在城镇开发边界管理方面准备重点推进哪些工作?
伍锡论:谢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我来回答。
目前,随着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成果的启用,以及我省“省-市-县”三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基本完成编制审批,城镇开发边界的工作重心将由科学划定向实施监督和更新维护转变。下一步,我厅将依据《实施细则》,从四个方面切实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一是持续加强城镇开发边界全生命周期管理。我们将依托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各地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更新维护、实施监督、评估考核、执法检查等全生命周期管理。
二是有序推进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今年,我厅陆续出台了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工作技术标准和汇交要求,指导各地稳步推进详细规划工作。我们将以完善详细规划编制审批为重点,加快构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体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有效助推各类项目实施。
三是开展城镇开发边界更新维护工作。为保障全省各类城镇建设活动的有序实施,结合各地在城镇开发边界外零星城镇建设用地布局需要,我厅将依据《实施细则》有关要求,指导各市开展项目规划综合论证,对城镇开发边界进行相应的更新维护,在确保城镇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不突破的前提下,及时将更新维护成果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
四是指导各地不断完善城镇功能、提升空间品质。指导各地开展城镇开发边界内各类专项规划编制,落实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布局,完善“十五分钟、十分钟、五分钟社区生活圈”配套设施规划建设,完善城镇功能、提升空间品质。积极盘活优先使用存量用地,高效利用新增用地,加强节约集约用地,持续推动城市建设由外延式扩张向内涵式发展转变。
这个问题我就回答到这里,谢谢!
何丽:
由于时间关系,答记者问就到这里。谢谢各位发布人,谢谢各位记者朋友,欢迎大家继续关注我省自然资源工作,如果还有什么问题,可以会后再进行咨询、沟通或采访。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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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江西省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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