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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唯物辩证法中,世界是物质统一体的无限发展过程。其中,物质的定义是独立于意识又能被意识反映的客观实在。 世界是物质的统一体,是由无数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事物所形成的统一体,即处于普遍联系当中。 运动是物质的存在形式和固有属性,物质运动于时间和空间当中。 物质世界因联系和运动处于无限发展的过程中,其发展不是简单的循环和重复,而是从低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的无限过程。 即物质世界处于普遍联系(空间)和永恒发展(时间)当中。 意识则是物质世界发展到一定阶段(人脑的出现)的产物。即意识不是独立于物质之外的实体,它是发展到高度完善的物质——人脑的机能或属性,是物质世界在人脑中的反映。
物质世界的运动发展是有规律的。唯物辨证法的规律就是物质世界(自然、社会、思维)的普遍规律。 唯物辨证法的根本规律就是对立统一规律,即矛盾规律。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对立统一规律指事物内部及事物之间存在同一性和斗争性,即矛盾,共同推动事物的发展(如下图)。 对立统一规律同时存在一些具体的表现形态,即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以及一系列成对的范畴。 量变质变规律是对立统一规律的形势和状态;否定之否定规律是对立统一规律的方向和道路。 事物通过量变到质变,从旧事物发展成为新事物,循环反复,推动着事物发展。 事物通过肯定、否定,发展成为对立面;又通过否定之肯定、否定之否定,回到更高一级的“原点”,呈现周期性,循环反复,推动着事物发展(如下图)。 范畴则从不同侧面反映事物发展过程中最普遍的矛盾关系。包括现象和本质、形式和内容、原因和结果、必然和偶然、可能和现实等(后续再展开分享)。 以上便是物质世界的普遍规律——唯物辩证规律。 ![]() 整个物质世界的发展变化服从于一般规律,即普遍规律,这是唯物辩证法研究的对象。 物质世界各个特殊领域的现象的发展变化则服从于各自的特殊规律,这是各门具体学科研究的对象。 即在空间层面,物质在各个特殊领域的运动形式具有特殊性,由特殊的矛盾所规定,各门具体学科就是研究这些特殊的矛盾(如下图)。 ![]() 在时间层面,物质在各个特殊领域的运动形式处于不断发展之中,其各个发展过程、发展阶段的矛盾在整体上及矛盾各方面的地位是不平衡的,也具有特殊性,解决问题时要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兼顾次要矛盾和矛盾的次要方面(如下图)。 ![]() 唯物辩证法在意识(思维)领域的运用就是认识论。 认识论强调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反作用于物质。 人的认识的来源于物质世界,是人类在改造物质世界的实践过程中产生了对物质世界的认识,再以这种认识去指导实践,从而更好地改造物质世界。 因此,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如下图)。 ![]() 在具体认识事物本质的过程中,人们通过改造物质世界的实践,产生了感性认识,随着感性认识的不断增加,从量变到质变,产生了初步理性认识。 然后,拿着初步理性认识去指导实践,同时在实践中检验初步理性认识的正确性,不断地完善理性认识,循环反复,若最终实现预期目标,便获得了符合物质世界的理性认识,也就是真理性的认识。 随着物质世界在不断往前发展,那么原来真理性的认识也需不断调整,与物质世界同步往前发展(如下图)。 ![]() 这就是人类的认识规律。 以上便是唯物辩证法的世界观,也是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如下图所示,因图片内容较多,无法清晰展示,有需要可后台获取) ![]() 大家可在文末留言交流、一起成长。文章中有附些本人梳理的马哲模型,会不断更新完善,需要完整版的可关注公众号后台获取,有助于大家理解马哲原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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