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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用)(两材料)王安石《答曾公立书》、司马光《与王介甫第三书》

 阅读美丽星空 2024-05-25 发布于山东

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10~14题。

答曾公立书

王安石

某启:示及青苗事。治道之兴,邪人不利,一兴异论,群聋和之,意不在于法也。孟子所言利者,为利吾国、利吾身耳。至狗彘食人食则检之,野有饿莩则发之,是所谓政事。所以理财,理财乃所谓义也。一部《周礼》,理财居其半,周公岂为利哉?奸人者因名实之近,而欲乱之,眩惑上下,其如民心之愿何?始以为不请,而请者不可遏;终以为不纳,而纳者不可却。盖因民之所利而利之,不得不然也。然二分不及一分,一分不及不利而贷之,贷之不若与之。然不与之而必至于二分者,何也?为其来日之不可继也。不可继则是惠而不知为政,非惠而不费之道也,故必贷。然而有官吏之俸、辇运之费、水旱之逋、鼠雀之耗,而必欲广之,以待其饥不足而直与之也,则无二分之息可乎?则二分者,亦常平之中正也,岂可?公立更与深于道教论之则某之所论无一字不会于法而世之譊譊者不足言也因书示及以为如何

(选自《临川先生文集》)

与王介甫第三书

司马光

夫议法度以授有司,此诚执政事也,然当举其大而略其细,存其善而革其弊,不当无大无小,尽变旧法以为新奇也。且人存则政举,介甫诚能择良有司而任之,弊法自去;苟有司非其人,虽日授以善法,终无益也。介甫所谓先王之政者,岂非泉府赊贷之事乎?窃观其意,似与今日散青苗钱之意异也;且先王之善政多臭,顾以此独为先务乎?今之散青苗钱者,无问民之贫富、愿与不愿,强抑与之,岁收其什四之息,谓之不征利,光不信也。至于辟邪说,难壬人,果能如是,乃国家生民之福也。但恐介甫之座,日相与变法而讲利者,邪说、壬人为不少矣。彼颂德赞功、希意迎合者,皆是也。介甫偶未之察耳。盘庚遇水灾而迁都,臣民有从者,有违者,盘庚不忍胁以威刑,故勤劳晓解,其卒也皆化而从之,非谓尽弃天下人之言而独行已志也。光岂劝介甫以不恤国事,而同俗自媚?盖谓天下异同之议,亦当少垂意采察而已。

(选自《司马温公集》,有删改)

[注]①曾公立,王安石同僚。该信写于王安石《答司马谏议书》之后不久。②司马光给王安石《答司马谏议书》的回信。

10.下列对文中画波浪线部分的断句,正确的一项是(3分)

A.公立更与深于道者/论之则某之所论/无一字不合于法而世之譊譊者/不足言也/因书示及/以为如何/

B.公立更与深于道者/论之则某之所论/无一字不合/于法而世之/譊譊者不足言也/因书示及/以为如何/

C.公立更与深于道者论之则某之所论/无一字不合于法而世之/譊譊者不足言也/因书示及/以为如何/

D.公立更与深于道者论之/则某之所论/无一字不合于法/而世之譊譊者/不足言也/因书示及/以为如何/

11.下列对文中加点词语的相关内容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3 分)

A.某启,书信开头格式语。“某”,写信人自称,文中指王安石。“启”,指写信人的陈述,敬请对方看信。

B.名实,意为名称和实际,儒家重视“名”“实”是否相符,如《答司马谏议书》“盖儒者所争,尤在于名实”。

C.“岂可易”与《烛之武退秦师》“以乱易整,不武”(齐桓晋文之事)“以羊易之”的“易”意思都相同。

D.泉府,周朝时负责政府借贷的机构。《周礼》有相关记教。司马光认为“身府赊贷”与青苗法有所不同。

12.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王安石指出,青苗法的实施影响了一些人的利益,不少人提出反对意见,这些人的用意并不在新法本身。王安石从为国利民的角度出发,肯定新法的意义。

B.司马光不同意王安石“不征利”之说,他认为青苗法的实施中,官府不间百姓贫富、是否愿意,都强行借贷给他们,且收取高利息,这就是“征利”的表现。

C.司马光在信中论述了用人和执法的关系。他认为官员任用很重要,如果选用不当,即使授以善法,最终也没有益处,王安石周围有很多歌功颂德、曲意逢迎之人。

D.王安石和司马光持论时,都引经据典,条分缕析。王安石引孟子之语证新法合“义”,司马光以盘庚迁都事劝王安石应改变目前用酷刑威胁百姓服从的做法。

13.把文中画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8 分)

(1)至于辟邪说,难壬人,果能如是,乃国家生民之福也。

(2)光岂劝介甫以不恤国事,而同俗自媚哉?盖谓天下异同之议,亦当少垂意采察而已。

14.青苗法实施中收取“二分之息”,王安石陈述了哪些理由?请简要概括。(3分)

答案

10.D

11. C ("岂可易哉"的"易"为"改变";"以乱易整""以羊易之"的"易"为"取代""替换")

12. D ("目前用酷刑威胁百姓服从"错)

13.(1)至于批驳不正确的言论◇排斥巧辩的佞人◇果然能做到这样,那是国家和百姓的福分。

(2)我哪里是要劝您不顾念国家大事,而附和世俗、向众人献媚讨好呢?只是说对于天下不同的议论,也应当稍加留意、采纳察知罢了。

14.出于长远考虑,为国家理财。国家开支项目多、耗费高,充实府库,以各饥荒时赈济百姓。沿用过去常平的常规做法。

【参考译文】

答曾公立书

王某启:来信说到青苗法的事。新法的实施对奸邪之人是不利的,他们一提反对意见,就有一群不明事理的人随声附和,他们的用意其实不在新法本身。孟子所说的“利”,是有利于我们国家、我自身罢了。至于说到狗或猪吃掉人的粮食要禁止,野外有饿死的人要开仓赈济,这是所谓的政事。(国家)之所以理财,理财就是所说的义。一部《周礼》,理财的内容占了一半,周公难道是为了“利”吗?奸邪之人因为名称与实际非常接近,就想把事情搞乱,以此来迷惑君主和民众,(可这样)拿民意怎么办?开始以为没有多少人前来申请借贷,实际上前来申请借贷的人堵也堵不住;后来又以为不会有多少人给官府缴纳利息,实际上前来缴纳利息的人推都推不及。是根据百姓的利蒲而有利于他们(把部分的利益让给他们),不得不这样吧。然而有人会说,两分利不如一分利,一分利不如一分不收就借贷给他们,借贷给他们不如直接白送给他们。但不白送给他们而必须收两分利,为什么呢?因为都送出去,以后就不能继续维持了。不能继续维持的话,这是恩惠但不懂得如何为政。不是施惠于人而无所耗费的办法,所以一定要借贷。这里有官吏的俸禄、运输的费用、水旱灾年的拖欠、老鼠鸟雀的损耗,因此一定要增加储蓄,准备饥荒到来民众匮乏时直接送给人们。这样的话,没有两分利可以吗?两分利,也是过去常平的常规做法,怎么可以改变呢?你再去和懂得更多事理的人讨论下这件事,那么我所说的没有一个字是不符合法度的,而世上那些胡乱嚷嚷的人,不值得和他们争辩。借这封信把我的想法交代清楚,你认为怎么样?

与王介甫第三书

议定法律制度,把它交给负有专责的官吏(去执行),这当然是您的分内事,但应抓大放小,兴利除弊,不该无论大小,全部把旧法变为新法。况且有什么样的人存在,就有什么样的执政方法施行,您如果能选拔好的官吏并任用他们,有弊端的法令自然去除;如果官吏选用不当,即使每天都授与好的方法,最终也是无益。您所说的先王的执政方法。难道不是周朝时泉府赊贷的事吗?我私下揣摩设泉府的意图,似乎与今日发放青苗钱的意图是不同的;况且先王的善政很多,为什么偏偏把这个看做是首要的事务呢?如今发放青苗钱,不问百姓的贫富情况、愿意不愿意,强行借贷给他们,每年收取十分之四的利息,说这不是向百姓征夺财利,我是不相信的。至于批驳不正确的言论,排斥巧辩的佞人,果然能做到这样,那是国家和百姓的福分。不过恐怕您的座上宾,每天都是一起讲变法和追求财利的人,不正确的言论、巧辩的佞人应该是不少。那些歌功颂德、迎合您意旨的人。都是这类人。您也许是偶尔没有察觉吧。盘庚遇到水灾而迁都,臣民有顺从的,有违抗的盘庚不忍心用严酷的刑罚胁迫他们,所以才不辞辛苦地劝说使百姓明白,最终也都被感化而顺从了他,不是说全部舍弃天下人的意见而按自己想法独断而行。我哪里是要劝您不顾念国家大事,而附和世俗、向众人献媚讨好呢?只是说对于天下不同的议论,也应当稍加留意、采纳察知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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