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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医者言77:孝昌纪事·卢某某行凶录

 闫振文 2024-05-27 发布于广东

维时公元二零二三年五月廿三晨,辰时初刻,孝昌郡小悟乡突现骇人之事,一患心疾者卢某某,年登五旬有三,据云乃精神障碍重症,持利刃肆虐乡里,致八命陨落,复有一人重伤,幸而伤者生机尚存,医者竭力护之。

事起,孝昌邑之官府闻讯,即刻行动,救治伤者,缉凶查案,善后诸事,无一不备。卢某已束手就擒,待司法定夺,究其心疾之实。邑中特设班底,周全后事,期使民心得安。

另载,近年间,心疾患者伤人之事频仍,京师怀柔、山东广济乃至粤地龙门、羊城,皆有惨案留痕。医者无辜,遭狂徒毒手,或因偏执之疾,或陷分裂之苦,皆为心魔所困。法医鉴之,或焦虑深重,或神经症缠身,皆非全然神志清明。尤可叹者,省城口腔科名医陈仲伟,竟遭此横祸,虽极力救之,终未能挽其生命,呜呼哀哉!

论及心疾者犯罪,律法两难,或惩或纵,端视犯时是否心智迷失。此等情状,引人深思。

越洋观美利坚,彼处对此类行径,处置别具一格。试举一例,以窥其貌。

昔年,好莱坞性感女星朱迪·福斯特,遭无辜波及,事起一桩惊世刺杀总统案,主角青年约翰·辛克力,富家子也,沉溺福斯特之姿,不能自拔。书信频寄,情词错乱,未得佳人青睐,转而威胁,言必惊人之举以博其目。终,辛克力行刺里根总统,六弹齐发,震惊世界,所幸里根大难不死,而其幕僚则终身残障。

法庭之上,辛克力辩称行刺之时,心智恍惚,病发无常。律师团雄辩滔滔,竟使其脱罪,然代价沉重。被判“突发精神病”之辛克力,囚于伊丽莎白精神病院,不得自由,四十年间,虽屡求释放,皆因“病未愈”而未果,至今犹困于此,世人云其真疯矣。

我国律法,对心疾者之刑责,亦有明文,第十八条载,心疾至人不能自控而犯罪者,经鉴定,可免刑责,然需家人严加照管,并依情医疗。至于间歇性心疾患者,若犯罪时神志清醒,则须承担法律责任。酒醉犯罪,同此理也。

是以,心疾与法,平衡微妙,人性复杂,律法亦随之辗转,求公正与人道并举,实为不易之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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