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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误读的中国文化:追根溯源讲“形而”,揭开形而上中下的真面目

 高行之 2024-05-27 发布于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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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经》有云:形乃谓之器“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

那么,在“形而上”和“形而下”之间,也就是道和器的中间,又是什么呢?

又或者问:形而上和形而下的划分标准是什么呢?是什么在充当上下之间的分界线呢?

这是一直困扰历代《易经》学习者,却从来没有得到过明确解释的《易经》难题之一。

今天,我们就带大家来揭开“形而上”的道与“形而下”的器背后的秘密,认识一下那位肯定一直都在,却因“养在深闺人未识”而变得神秘的“形而中者”的真实面目。

既然《易经》明确指出形乃谓之器“形而下者谓之器”,那么,可以肯定,形以及形而下,就一定都属于器的范围。因此,形,就不是“形而上”与“形而下”的分界线。

而《易经》同时也明确指出,“形而上者谓之道”,这就明确了“形而上”属于道的范围。

因此,根据中国式认识论的“一二三理论”,可以肯定,“形而上”与“形而下”的中间一定还存在另外的东西。

那么,它究竟是什么呢?

而要搞清楚这个问题的前提,就是要先搞清楚什么是形。

《庄子·天地》云:物成生理谓之形”。意思就是说,物生成的本质被称作“形”。

《史记·太史公自序》云:“形者,生之具也。”意思就是说,所谓形,就是与物的诞生同时出现的那个东西。

一物之所以单独成为此物,必是此物与其周围的环境有着明确的分别,人们可以看出这一分别并为其命名,方能成为此物。试想:如果一物无形,谁能把它与它所处的环境中分别出来吗?

所以,万物之所以诞生,皆因其各自有形。因各有其形,方为人们所认识并命名。所以,物的本质就是其独特之形。

由此可知,所谓形,就是物之外形、形状。

《心和物,这两个汉字绝大多数人都理解错了!真相超出你的认知》一文中,我们已经解释了“物”,其本质就是“已经有了一些基本认识的存在体,可以指有形有状的客观实在体,也可以指无形无状的象,即主观存在体”。也就是说,中国文化中的“物”,是客观之物与主观之物的总称。

那么问题来了:形,到底是泛指物的形呢?还是指客观之物的形?又或者是主观之物的形?抑或是其他?

这是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实际上,在中国文化中,形,可以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可描述且可度量之形。这当然是指客观实在体之形,既包括看得见摸得着有形之实物,也包括诸如光、波、磁场、能量等虽无形看不见摸不着但可探知到其存在而且也可度量的无形之实物。具有此类“形”的物,正是《易经》中所说的“形”与“形而下”之物,也就是中国文化中所说的“器”。

对于此类物的认识,以身体的感知为主,以心的领悟为辅。

第二类是可描述不可度量,但可以用诸如大小多少长短方圆扁宽厚薄之类的形容词或者像某物来粗略地表示其量度之形。也可以说,此类形虽然可度量但只能给出大概的量度描述却无法给出具体数值。

中国文化特意为此类形定义了特别的名字,《易经》称之为“象”,春秋战国以后多称之为“状”,它是中国特色的“象思维”的产物。有的朋友可能已经有点明白了,这里的“形”实际上是指“像某形”,即“某形之像”,所以,我们通常都称之为“象形”。从本质上看,此类物属于存在于人心中的,也就是存在于主观世界之物。不过,需要强调的是,它们虽然是存在于主观世界之物,虽属于无形的虚拟体,不是有形的客观实在体,但它们却是客观存在。是的,你没看错,此类物虽属于主观存在之物,但它们确确实实是客观存在着的;此类物虽然其形可比拟描述形容,却其形并不固定且不可以度量出具体数值;又因为它们是客观真实存在的,所以才能够达到这样一种境界:虽然从来都没人看见过它们,但人们却都能认识它们,理解它们。

简单的说,此类物,既不是“形而下”的,也不是“形而上”的,在而是居于“形而上”与“形而下”之间,也就是中国文化中特有的认识论所说的“中”,在中国文化中,它们被称作“象”或“状”。

对于此类物的认识,是建立在对上述一类物的认知基础上的,既需要身体的感知,也需要心的领悟,身心相辅相成,要充分使用“象思维”方能领悟。“象思维”的核心要旨是“法象”,也就是以某种“像”为法,最顶级的“法象”,就是《易经》中所说的“法象莫大乎四时”。

第三类只可描述不可度量,也无法用任何词或物来描述或形容之形。很显然,这样的形,其实就是真正意义上的无形。把无形作为形的一种,认为有就是无,这也是中国文化的特征之一,正如《道德经》所讲,“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又说“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焉而不辞,生而不有,为而不恃, 功成而弗居。夫唯弗居,是以不去”;又说“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

这类无形之物,因其不可度量其形又无法形容,所以描述起来也就模棱两可似是而非,一旦把它描述得很固定、很清晰了,那就已经不是它了。所以,《道德经》称其为“道可道,非常(恒)道;名可名,非常(恒)名”。

更为重要的是,中国文化认为,这类极为特殊的无形之物,有且只有一个,那就是“形而上”的道,所以,《易经》才说“形而上者谓之道”。

道,是如此特殊,它既是物,又不同于其他万物;既是象,又不同于其他万象;它既无形,又有形。也因此,它虽可描述,却又难以准确描述。正因为如此,《道德经》云“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

换句话说,道,是中国文化中唯一的“形而上”之物,居于中国式认识论和方法论的最高地位。

但是必须强调,我们也必须认识到,中国文化所说的“道”,与西方文化中拟人化的创世主也就是上帝有着本质的区别:

首先,道不是拟人化的,更不是神化的,而是客观存在之物,本质上是中国特有的认识论和方法论的最高层次。所以,那种将中国文化中的道视作中国版“创世主”,或者认为《道德经》是讲宇宙生成的,又或者认为《道德经》是讲管理的,抑或是其他什么理论的,都是对道的误解,都是只从一隅而言道。

其次,道不是在神创世基础上虚构出来、创造出来的,而是从大量的社会实践及观察分析基础上通过极其严谨的研究发现的。也就是说,道不是中国古人的发明,而只是中国古人的发现。由此可知,从本质上,道,是存在于主观世界里的客观实在,是中国式科学的产物,它本身就属于科学。

最后,亚里士多德说:“在每个系统探索中存在第一性原理。第一性原理是基本的命题和假设,不能被省略和删除,也不能被违反。” 在亚里士多德眼中,第一性原理有着至高无上的地位,甚至是充满神性的,是不需要证明的,它不证自明。而道,就是中国文化中的“第一性原理”,与西方文化中亚里士多德所说的第一性原理处于同等的地位。

对于此类物的认识,是建立在对前述两类物的认知基础上的,但必须通过传道授业解惑的教育过程,通过学而时习之的修身过程,通过在生活实践中反复练习、用心体会、“日三省吾身”等一系列实践——反思总结——再实践——再反思——再实践,如此反复,方能逐步提高,更上一层楼。这也就是中国文化中的“修身悟道”。

这里需要强调的是,跳出身体感知经验只是起步。要领悟道,必须以心为主导,做自己的主人,需要以身体的感知为基础,但更需要跳出身体感知经验的束缚;不仅如此,更需要时刻提醒自己,要跳出习惯性的心理模式特别是不良的习惯性模式,用新的健康、合理、科学的新方式新方法,不断突破自我,并用心体会、领悟,方能真正掌握道的内涵和精髓。

综上所述,中国文化中的物,如果按照主观与客观来划分,分为两类:存在于主观世界之物和存在于客观世界之物,两类物均为客观存在之物,只是存在形式和存在位置不同;

如果按照形来划分,中国文化中的物分为三类:无形无象(状)、无声无臭、只可大概描述不可具体描述且不可度量的、形而上的道,有象(状)无形、有模无样但可比拟形容且无具体度量数值之物“象”或“状”,有形有状、有声有臭、有模有样、可度量的形以及形而下之物。

这就是说,在“形而上”和“形而下”之间,也就是道和器的中间,就是“象”,中国人也将其称作“状”。

也可以说,“象”或者称之为“状”,就是中国文化中“形而上”与“形而下”的分界“线”,就是“形而中”。

又或者说,中国文化中的“形而上”与“形而下”,是依靠“象”或“状”区分开来的。

对于中国文化中的“形而上”和“形而下”的真相,您现在清楚了吗?如果有什么想说的,欢迎每周三晚上光临中国心理学论坛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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