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和德是道家的2个根本观念,这是道家得为道家的理由,也是司马谈称其为道德家的原因。道家的道是天地万物(包括人)所以生的总规律或通则,道家的德是具体事物所以生的具体规律或法则(冯友兰,《<老子>及道家中之<老>学》),这个德就是道作用于具体事物时所表现出来的理。 道既是超越天地万物的形而上者,又是藏于天地万物之中的隐者,这是道的“常无”和“常有”之两面。《老子》(《道德经》)云:“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天地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正是道之常无和常有之间的相互作用,造就天地万物,故又云“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不仅概括了道生万物之理,且表达了道家之辩证统一的思维方式,这个一即有,这个二即阴、阳(或正、反?),这个三即阴气、阳气、和气(或正、反、合?),三生万物即阴阳和合而生万物。 不过,道之无只是相对具体事物之有物、有形、有迹而言之,并非否定道的客观存在;相反,正因道无常操,才能化于天地万物之中,统驭天地万物之理,此即《老子》所云:“道隐无名”“孔德之容,惟道是从”“道常无为而无不为”“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道“周行而不殆”,在此亦在彼,是此亦是彼也。 道家察天地万物而悟出道德,“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老子接受前人“有物有则”观点(尹吉甫,《诗·大雅·烝民》),更是从具体事物之德(或则)进一步悟出了统驭万物之德的常道和常德,又再进一步将其应用于人事,提出“知常曰明”命题,“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是谓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这个常具有普遍永久之义。《老子》多次强调“知常曰明”,可见常明之可贵,知常乃容,有容乃公。知常曰明之人“与时推移,应物变化”(司马谈,《太史公自序》);至于如何做到知常曰明,便需要反复“习常”“袭明”(袭通习),因此而衍生出道教。 天地万物,惟道惟德;人游其间,知常曰明。道德常明,道家之核心也。愚取道、德(理)合称道,移用德称谓坚持行道之行,故有“知道以正,行道以义,处世以仁,立名以德”一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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