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失公平合同的概念,指的是一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利用优势或者对方缺乏经验,致使双方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另一方遭受重大不利的合同。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针对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合同,往往很多时候会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况,那么你知道“如何界定显失公平合同?若签订了显失公平合同应该怎么办呢?”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显失公平合同”这方面相关法律知识,律法先锋小编整理了相关的知识内容,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学习了解一下吧。 ![]() 合同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对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 法律规定的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有以下三种情形: (一)合同当事人一方利用了对方紧迫情势、缺乏实际经验或不知情,使之提出或接受了明显不利的条件。 (二)当事人一方不正当地利用其在经济地位、社会影响或人际关系上的优越条件,使对方接受或提出明显不公平的交易条件。 (三)因第三方的不正当干涉,使双方当事人不得不达成显失公平的协议。 这些情形与法律规定的其他无效和可撤销的原因有其显著的区别。 当事人因受到欺诈而订立的合同属意思不真实的合同,其效力不为法律所承认。所谓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 其中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与显失公平中利用对方不知情颇为相似,但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 欺诈行为中的当事人对合同条款或要约内容是清楚明了的,只是条款或内容缺乏真实性,而显失公平合同中的条款和内容是真实的,但当事人因缺乏经验对其不了解而作出承诺,致使利益受到较大损害。 第一,乘人之危中的一方当事人处于危难情况。所谓危难,除经济上有某种迫切需要外,还包括人身及财产安全处于危险或困难之中,其范围较为显失公平的急需更加宽泛。 第二,乘人之危中的获利方多表现为积极促成行为及其后果的发生,而在显失公平的合同中,获利方处于消极状态,表现为受损一方积极提出不公平的条件或作出承诺。 第三,从立法上看,我国《民法典》把乘人之危与显失公平区分开来,将前者归于无效合同的范畴,把后者作为可撤销合同的原因。 ![]() 民法典上的误解,是指当事人对合同关系中重大要素的错误认识与理解。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是基于发生误解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主观上的错误引起的,并给误解一方带来重大的不利后果。 而显失公平合同中遭受不利后果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关系中的重大要素并无误解,即主观上无过错,只是因其无知或面临紧迫情势而处于被动状态,提出或接受不公平的条件。 第一,引起情势变更的原因是合同当事人以外的客观情况,双方当事人主观上并无过错,不可归责于当事人。显失公平是因一方当事人具有主观恶意的行为造成 。 第二,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显失公平中的受损一方当事人只能依法请求撤销合同,在情势变更中,遭受不利后果一方当事人可依法请求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三,情势变更发生的前提是合同有效成立,即合同效力是既定的,而显失公平合同属效力未定的合同,其有效与否,取决于有撤销权一方当事人是否行使撤销权。 ![]() 关于显失公平的构成要件,只有符合以下主客观两方面的要件,才能构成显失公平。这两个构成要件:一方面是客观上的客观要件,即合同当事人就给付的失衡;另一方面是主观上的主观要件,即订立显失公平合同的故意。 显失公平的客观要件,是指当事人在给付与对待给付之间失衡或造成利益不平衡。由此可见,显失公平主要适用于双务合同。对于无偿合同,因不存在对价问题,所以不存在双方利益的不平衡和显失公平。 客观上经济利益的不平衡,是以利益能够依一定的价格、收费标准等加以确定为前提的,对于那些特定物、特殊的服务等,因很难计算其实际价值,一般也不适用显失公平制度。 同时,有关利益平衡或不平衡问题,还应根据各种交易关系的具体情况加以认定,特别是要考虑到供求关系、价格的涨落、交易习惯等各种因素。 是指在订立合同时,一方具有利用优势或利用对方轻率、无经验等而与对方订立显失公平合同的故意。这种利用他人的主观状态已表明行为人背离了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 因此,受害人不能证明对方具有此种故意而仅能证明自己在订立合同时缺乏经验和技能、不了解市场行情、草率等,从而订立了于己不利的合同,则不能认为对方具备显失公平的主观条件。在此情况下,受有不利的一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 在法律上之所以要求考虑主观条件,其目的在于保障交易的公平和公正,维护商业道德,保护处于弱者地位的消费者的利益。 具体来说,主观要件分为以下几种: (一)利用优势。所谓利用优势,是指一方利用经济上的地位,而使对方难以拒绝对其明显不利的合同条件。 (二)未履行订约过程所应尽的告知等义务。在订约过程中,合同的订约双方都应当向对方告知其经济实力、标的物的性能、效用等情况,这些都是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任何一方都不得隐瞒合同中对对方不利而对自己有利的重要条款。一方订立标准合同文件和免责条款时应及时提请对方注意,否则,也可认为利用了对方的无经验或轻率。 (三)利用对方没有经验或轻率。所谓无经验,是指欠缺一般的生活经验或交易经验。无经验是否包括对某些特殊标的、特殊技术缺乏了解。 ![]() 如果发现自己跟别人签的合同存在不公平条款,首先应该认真审视合同内容,找出可能存在问题的条款。如果确实存在不公平的条款,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可以尝试与对方协商解决问题。说明自己的疑虑和担忧,提出对不公平条款的修改或删除要求。如果对方同意修改,则可以达成一致意见并重新签订合同。 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咨询专业法律顾问的意见,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如何采取进一步的行动。法律顾问可以帮助你评估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并提供法律建议。 如果无法通过协商和法律援助解决问题,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会对合同进行审查,并判断是否存在不公平的条款。如果法院认定合同确实存在不公平条款,可以判决对方修改或撤销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合同的不公平程度、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可能会影响你的行动方案。 因此,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最好先咨询律法先锋的专业的法律顾问的意见,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 以上就是“如何界定显失公平合同?若签订了显失公平合同应该怎么办呢?”的相关知识。 合同作为交易的法律手段,应当深刻反映交易的公平本质。一般来说,当事人出于真正自愿的交易才是平等的,只有平等的交易才可能是公平的。 如果您目前正在遭受法律问题的困扰,欢迎您咨询律法先锋,我们会根据您的诉求,给您安排适合您的专业的法律顾问,为您解答疑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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