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逻辑学导论》的中,柯匹教授详细讨论了逻辑谬误的种类、特征及其在日常推理中的表现形式。谬误是指推理中的错误,尤其是那些具有典型模式且能被识别和命名的错误。柯匹教授将谬误分为形式谬误和非形式谬误两大类,并重点讨论了非形式谬误,包括相干谬误、不当归纳谬误、预设谬误和含混谬误。 相干谬误指的是论证的前提与结论不相干,如诉诸大众、诉诸情感、红鲱鱼谬误等,这些谬误通过转移注意力或情感诉求来支持结论,而非提供合理证据。不当归纳谬误则指前提与结论相干但推理不充分,如诉诸无知论证、诉诸不当权威、虚假原因谬误等,这些谬误通常基于不完整的归纳或错误的因果关系。预设谬误涉及论证中未经证明的隐含假设,如偶然谬误、复杂问句谬误和丐题谬误,这些谬误往往因为忽略或隐藏了关键假设而导致结论不可靠。含混谬误则源于词或短语在论证中的意义变化,如歧义、双关、重音、合成和分解谬误,这些谬误通过语言上的巧妙操作误导听众或读者。 通过具体实例和深入剖析,柯匹教授揭示了这些谬误在日常推理中的普遍性及其危害性,并强调了识别和避免这些谬误对于提升逻辑思维能力的重要性。 一、谬误概述1.1 谬误的定义与分类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进行各种推理,以得出结论或做出决策。然而,并不是所有的推理都是准确无误的。当推理的前提无法有效支持其结论时,这种推理就被称为谬误。谬误,简而言之,就是错误的推理方式。 逻辑学家们将谬误分为两大类:形式谬误和非形式谬误。形式谬误主要出现在演绎推理中,指的是推理形式上的错误,比如肯定后件谬误,即从“如果P则Q”推出“如果Q则P”,这是不合逻辑的。 相比之下,非形式谬误更为常见,它们大多出现在日常语言交流和写作中,由于语言内容的含混性而导致推理错误。非形式谬误种类繁多,且往往难以察觉,因此更需要我们提高警惕。 1.2 研究谬误的意义 研究谬误的意义重大。首先,通过识别和避免谬误,我们可以提升逻辑思维能力,使推理更加严谨和准确。其次,谬误的识别有助于我们在日常交流和辩论中保持清醒的头脑,避免被错误的推理所误导。最后,对于学者、作家、律师等职业而言,掌握谬误理论更是必不可少的基本素养。 二、非形式谬误的分类与讨论非形式谬误种类繁多,柯匹教授在书中将其分为相干谬误、不当归纳谬误、预设谬误和含混谬误四大类,并详细讨论了每一类中的具体谬误形式。 2.1 相干谬误 相干谬误,顾名思义,是指论证的前提与结论之间缺乏相干性的谬误。这类谬误在日常推理中极为常见,且形式多样。 2.1.1 诉诸大众 诉诸大众谬误,即通过引用大多数人的观点或行为来支持某个结论。例如,“大家都这么做,所以这么做一定是对的”。这种推理忽视了少数派的观点,且大众的观点并不总是正确的。 2.1.2 诉诸情感/诉诸同情 诉诸情感谬误,即通过唤起听众的情感共鸣来支持结论。例如,在法庭上,律师可能会通过描述受害者的悲惨遭遇来博取陪审团的同情,从而影响判决结果。这种推理忽视了事实和证据的重要性。 2.1.3 红鲱鱼谬误 红鲱鱼谬误,即通过引入与论证主题无关但具有吸引力的信息来转移听众的注意力。例如,在讨论某个政策是否可行时,突然提到与该政策无关但引人关注的社会事件,以转移听众对政策本身的关注。 2.1.4 稻草人谬误 稻草人谬误,即曲解对方的观点并对其进行攻击。例如,在辩论中故意将对方的观点夸大或歪曲,然后攻击这个被歪曲的观点,从而显得自己更有道理。 2.1.5 诉诸人身 诉诸人身谬误,即通过攻击对方的人品、背景或动机来质疑其观点的正确性。例如,“你说的话不可信,因为你是个骗子”。这种推理忽视了观点本身的内容和价值。 2.1.6 诉诸暴力 诉诸暴力谬误,即通过威胁或强迫来迫使对方接受某个结论。例如,“如果你不同意我的观点,我就对你不客气”。这种推理违背了理性讨论的原则。 2.1.7 不得要领/不相干结论 不得要领谬误,即论证的前提与结论之间出现断裂,前提无法有效支持结论。这种谬误可能是由于论证者的思维混乱或注意力分散导致的。 2.2 不当归纳谬误 不当归纳谬误指的是基于不充分的前提进行归纳推理的谬误。这类谬误的前提与结论之间虽然相干,但前提的力度不足以支持结论。 2.2.1 诉诸无知论证 诉诸无知谬误,即因为某个命题未被证明为假就认为它是真的,或者因为某个命题未被证明为真就认为它是假的。例如,“这件事没人能证明是假的,所以它就是真的”。这种推理忽视了证据和推理过程的重要性。 2.2.2 诉诸不当权威 诉诸不当权威谬误,即错误地依赖不具有相关领域权威的专家意见来支持结论。例如,引用经济学家的观点来论证医学问题显然是不恰当的。 2.2.3 虚假原因(无因之因) 虚假原因谬误,即将并非真正原因的因素当作原因。例如,“自从我开始戴这个护身符,我就没生过病,所以这个护身符能治病”。这种推理忽视了可能存在的其他因素。 2.2.4 轻率概括 轻率概括谬误,即从个别或少数几个例子出发得出普遍性的结论。例如,“我认识的一个胖子都喜欢吃零食,所以所有胖子都喜欢吃零食”。这种推理忽视了样本的代表性和统计学的要求。 2.3 预设谬误 预设谬误指的是论证中隐含了未经证明或不可支持的假设,这些假设对结论的正确性至关重要。 2.3.1 偶然谬误 偶然谬误,即将一般性的规则或原则错误地应用于特殊情况。例如,“一般来说狗都喜欢吃骨头,所以这只狗也一定喜欢吃骨头”。这种推理忽视了特殊情况的可能性。 2.3.2 复杂问句谬误 复杂问句谬误,即在问句中预设了某些论断为真。例如,“你是不是因为懒惰才没有完成作业?”这个问题就预设了对方没有完成作业是因为懒惰。 2.3.3 丐题谬误 丐题谬误,即在论证中直接或间接地使用了要证明的结论作为前提。例如,“我们相信自由是好的,因为自由是好的”。这种推理构成了循环论证。 2.4 含混谬误 含混谬误指的是由于语言中的歧义、双关或多重含义而导致的推理错误。 2.4.1 歧义谬误 歧义谬误,即由于词汇或短语具有多重含义而导致的推理错误。例如,“他开了一家银行”,这里的“银行”可能指的是金融机构,也可能指的是河边或路边的土堆。 2.4.2 双关谬误 双关谬误,即由于语法结构不清晰或多重含义而导致的推理错误。例如,“咬死猎人的狗”,这句话可以理解为“猎人被咬死的狗咬了”,也可以理解为“狗把猎人咬死了”。 2.4.3 重音谬误 重音谬误,即由于强调不同的词汇或短语而导致的推理错误。例如,“我没说他偷了你的钱”这句话,如果重音放在“没”上,则表示“我确实没有说他偷了你的钱”;如果重音放在“他”上,则表示“我没说,是他偷了你的钱”。 2.4.4 合成谬误 合成谬误,即从部分性质错误地推断整体性质。例如,“这台机器的每个零件都很轻,所以整台机器也很轻”。这种推理忽视了整体与部分之间的复杂关系。 2.4.5 分解谬误 分解谬误,即从整体性质错误地推断部分性质。例如,“这个班级很优秀,所以班级里的每个学生都很优秀”。这种推理忽视了部分与整体之间的差异。 三、谬误的识别与避免3.1 提高逻辑警觉性 要避免谬误,首先需要提高逻辑警觉性。在面对任何推理时,都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和批判性的思维。要时刻注意论证中的隐含假设和语言陷阱,不要轻易接受未经证明的论断。 3.2 培养批判性思维 批判性思维是识别和避免谬误的关键。要学会质疑和评估论证的合理性与有效性。在评估论证时,要关注前提与结论之间的逻辑关系、证据的充分性以及推理过程的严谨性。 3.3 应用逻辑原则 最后,要应用逻辑原则来确保推理的正确性。在推理过程中,要确保前提与结论紧密相关且逻辑一致;要避免使用未经证明或不可支持的假设;要注意语言中的歧义和多重含义可能导致的推理错误。 总之,谬误是推理中的陷阱和障碍,但通过提高逻辑警觉性、培养批判性思维和应用逻辑原则,我们可以有效地识别和避免这些谬误。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严谨的态度,以确保我们的推理是准确和可靠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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