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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宜十六策》阅读笔记

 天驰老先生 2024-08-26 发布于辽宁

〔目录〕

1.【治国】

2.【君臣】

3.【视听】

4.【纳言】

5.【察疑】

6.【治人】

7.【举措】

8.【考黜】

9.【治军】

10.【赏罚】

11.【喜怒】

12.【治乱】

13.【教令】

14.【斩断】

15.【思虑】

16.【阴察】



〔正文〕

1.【治国】

1.1.治国之政,其犹治家。治家者,务立其本,本立则末正矣。

1.2.本者,倡始也;末者,应和也。倡始者,天地也;应和者,万物也。

1.3.万物之事,非天不生、非地不长、非人不成。

1.4.人君举措应天,北辰为之君主、台辅为之臣佐、列宿为之官属、众星为之人民。北辰不可变改、台辅不可失度、列宿不可错缪,此天之象也。

1.5.本者,经常之法、规矩之要。

1.6.圆凿不可以方枘、铅刀不可以砍伐,非常用之事不能成其功、非常用之器不可成其巧。

1.7.天失其常,则有逆气;地失其常,则有枯败;人失其常,则有患害。


2.【君臣】

2.1.君臣之政,其犹天地之象。天地之象明,则君臣之道具矣。

2.2.君以施下为仁、臣以事上为义。两心不可以事君、疑政不可以授臣。

2.3.上下好礼,则民易使。上下和顺,则君臣之道具矣。君以礼使臣、臣以忠事君。

2.4.君谋其政、臣谋其事。政者,正名也;事者,劝功也。君劝其政、臣劝其事,则功名之道俱立矣。

2.5.君南面向阳,着其声响;臣北面向阴,见其形景。声响者,教令也;形景者,功效也。教令得中则功立,功立则万物蒙其福。

2.6.是以三纲六纪有上中下,上者为君臣、中者为父子、下者为夫妇,各修其道,福祚至矣。君臣上下,以礼为本;父子上下,以恩为亲;夫妇上下,以和为安。上不可以不正、下不可以不端,上枉下曲、上乱下逆。

2.7.君惟其政、臣惟其事。明君之政修,忠臣之事举。

2.8.学者思明师、仕者思明君。故,设官职之全、序爵禄之位、陈璇玑之政、建台辅之佐。

2.9.私不乱公、邪不干正,此治国之道具矣。


3.【视听】

3.1.视听之政,视微形、听细声。形微而不可见、声细而不可闻。故明君,视微之几、听细之大,以内和外、以外和内。

3.2.为政之道,务于多闻。是以听察采纳众下之言,谋及庶士,万物当其目、众音佐其耳。

3.3.目为心视、口为心言、耳为心听、身为心安。

3.4.身之有心,若国之有君。以内和外,万物昭然。

3.5.观日月之形,不足以为明;闻雷霆之声,不足以为听。

3.6.人君,多见为智、多闻为神。

3.7.五音不闻,无以别宫商;五色不见,无以别玄黄。

3.8.盖闻明君者,常若昼夜,昼则公事行、夜则私事兴。

3.9.或有吁嗟之怨而不得闻、或有进善之忠而不得信。怨声不闻,则枉者不得伸;进善不纳,则忠者不得信。


4.【纳言】

4.1.纳言之政,谓为谏诤,所以采众下之谋也。

4.2.君有诤臣、父有诤子,当其不义则诤之,将顺其美、匡救其恶。恶不可顺、美不可逆,顺恶逆美,其国必危。

4.3.人君拒谏,则忠臣不敢进其谋,而邪臣专行其政,此为国之害也。

4.4.有道之国,危言危行。无道之国,危行言孙,上无所闻、下无所说。

4.5.孔子不耻下问、周公不耻下贱,故行成名著,后世以为圣。

4.6.屋漏在下,止之在上。上漏不止,下不可居矣。


5.【察疑】

5.1.察疑之政,察朱紫之色、别宫商之音。红紫乱朱色、淫声疑正乐。乱生于远、疑生于惑。

5.2.物有异类、形有同色。白石如玉,愚者宝之;鱼目似珠,愚者取之;狐貉似犬,愚者蓄之;栝蒌似瓜,愚者食之。

5.3.赵高指鹿为马,秦王不以为疑;范蠡贡越美女,吴王不以为惑。

5.4.计疑无定事、事疑无成功。故圣人不可以意说为明,必信夫卜,占其吉凶。《书》曰:“三人占,必从二人之言”,而有大疑者“谋及庶人”。

5.5.不患外不知内,惟患内不知外;不患下不知上,惟患上不知下;不患贱不知贵,惟患贵不知贱。

5.6.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马为策己者驰、神为通己者明。

5.7.人君决狱行刑,患其不明。或无罪被辜,或有罪蒙恕;或强者专辞,或弱者侵怨;或直者被枉,或屈者不伸;或有信而见疑,或有忠而被害。此皆招天之逆气,灾暴之患、祸乱之变。

5.8.观其往来、察其进退、听其声响、瞻其看视。形惧声哀,来疾去迟,还顾吁嗟,此怨结之情不得伸也。下瞻盗视,见怯退还,喘息却听,沉吟腹计,语言失度,来迟去速,不敢反顾,此罪人欲自免也。


6.【治人】

6.1.治人之道,谓道之风化,陈示所以也。

6.2.日月之明,众下仰之;乾坤之广,万物顺之。

6.3.治人犹如养苗,先去其秽。

6.4.国之将兴,而伐于国;国之将衰,而伐于山。

6.5.人有饥乏之变,则生乱逆。唯劝农业,无夺其时;唯薄赋敛,无尽民财。如此,富国安家,不亦宜乎?

6.6.各理其职,是以圣人之政治也。

6.7.制之以财、用之以礼;丰年不奢、凶年不俭;素有蓄积,以储其后。此治人之道,不亦合于四时之气乎?


7.【举措】

7.1.治国犹于治身。治身之道,务在养神;治国之道,务在举贤。是以,养神求生、举贤求安。

7.2.国之有辅,如屋之有柱。柱不可细、辅不可弱,柱细则害、辅弱则倾。

7.3.治国之道,举直措诸枉,其国乃安。柱以直木为坚、辅以直士为贤,直木出于幽林、直士出于众下。

7.4.人君选举,必求隐处。

7.5.人君,悬赏以待功、设位以待士。不旷庶官,辟四门以兴治务,玄纁以聘幽隐,天下归心,而不仁者远矣。

7.6.所用者非所养、所养者非所用,贫陋为下、财色为上,谗邪得志、忠直远放、玄纁不行,焉得贤辅哉?

7.7.为人择官者,乱;为官择人者,治。

7.8.聘贤求士,犹嫁娶之道也。未有自嫁之女,出财为妇。女慕财聘而达其贞、士慕玄纁而达其名。以礼聘士,而其国乃宁矣。


8.【考黜】

8.1.考黜之政,谓迁善黜恶。

8.2.明主在上,心昭于天,察知善恶,广及四海。不敢遗小国之臣,下及庶人,进用贤良,退去贪懦,明良上下,企及国理,众贤雨集。此所以劝善黜恶,陈之休咎。

8.3.考黜之政,务知人之所苦。

8.4.《书》云:“三载考绩,黜陟幽明”。


9.【治军】

9.1.治军之政,理治边境之事、匡救大乱之道。以威武为政诛暴讨逆,所以存国家安社稷之计。

9.2.有文事,必有武备。含血之蠹,必有爪牙之用,喜则共戏、怒则相害。人无爪牙,故设兵革之器,以自辅卫。

9.3.国以军为辅、君以臣为佐,辅强则国安、辅弱则国危,在于所任之将也。

9.4.非民之将、非国之辅、非军之主。治国以文为政、治军以武为计,治国不可以不从外、治军不可以不从内。内谓诸夏,外谓戎狄。

9.5.戎狄之人,难以理化、易以威服。礼有所任、威有所施。

9.6.自五帝三王至圣之主,德化如斯,尚加之以威武。故兵者凶器,不得已而用之。

9.7.用兵之道,先定其谋,然后乃施其事。审天地之道、察众人之心、习兵革之器、明赏罚之理、观敌众之谋、视道路之险、别安危之处、占主客之情、知进退之宜、顺机会之时、设守御之备、强征伐之势、扬士卒之能、图成败之计、虑生死之事,然后乃可出军任将,张擒敌之势,此为军之大略也。

9.8.将者,人之司命、国之利器。先定其计,然后乃行。

9.9.将无思虑、士无气势。不齐其心而专其谋,虽有百万之众,而敌不惧矣。

9.10.非雠不怨,非敌不战。

9.11.工非鲁般之目,无以见其工巧;战非孙武之谋,无以出其计运。

9.12.计谋欲密、攻敌欲疾,获若鹰击、战如河决。则兵未劳而敌自散,此用兵之势也。

9.13.善战者不怒、善胜者不惧。智者先胜而后求战、闇者先战而后求胜,胜者随道而修途、败者斜行而失路,此顺逆之计也。

9.14.军以粮食为本,兵以“奇正为始、器械为用、委积为备”。国,困于贵买、贫于远输。攻不可再、战不可三,量力而用,用多则费。

9.15.罢去无益,则国可宁也;罢去无能,则国可利也。

9.16.善攻者,敌不知其所守;善守者,敌不知其所攻。善攻者不以兵革、善守者不以城郭。高城深池,不足以为固;坚甲锐兵,不足以为强。敌欲固守,攻其无备;敌欲兴阵,出其不意。

9.17.以虑相备、强弱相攻、勇怯相助、前后相赴、左右相趋。如常山之蛇,首尾俱到,此救兵之道也。

9.18.议之知其得失、诈之知其安危、计之知其多寡、形之知其生死、虑之知其苦乐、谋之知其善备。

9.19.成于用势,败于谋漏;饥于远输,渴于躬井;劳于烦扰,佚于安静;疑于不战,惑于见利;退于刑罚,进于赏赐;弱于见逼,强于用势;困于见围,惧于先至;惊于夜呼,乱于闇昧;迷于失道,穷于绝地;失于暴卒,得于豫计。

9.20.立旌旗以视其目、击金鼓以鸣其耳、设斧钺以齐其心、陈教令以同其道、兴赏赐以劝其功、行诛伐以防其伪。昼战不相闻,旌旗为之举;夜战不相见,火鼓为之起;教令有不从,斧钺为之使。

9.21.知其士乃知其敌。不知其士,则不知其敌。不知其敌,每战必殆。故军之所击,必先知其左右士卒之心。

9.22.以近待远、以逸待劳、以饱待饥、以实待虚、以生待死、以众待寡、以旺待衰、以伏待来。

9.23.整整之旌、堂堂之鼓,当顺其前、而覆其后。固其险阻、而营其表,委之以利、柔之以害。此治军之道全矣。


10.【赏罚】

10.1.赏罚之政,赏善罚恶也。

10.2.赏以兴功、罚以禁奸,赏不可不平、罚不可不均。赏赐知其所施,则勇士知其所死;刑罚知其所加,则邪恶知其所畏。赏不可虚施、罚不可妄加,赏虚施则劳臣怨、罚妄加则直士恨。

10.3.将专持生杀之威,“必生可杀、必杀可生,忿怒不详、赏罚不明、教令不常,以私为公”,此国之五危也。

10.4.赏罚不明,教令不从;必杀可生,众奸不禁;必生可杀,士卒散亡;忿怒不详,威武不行;赏罚不明,下不劝功;政教不当,法令不从;以私为公,人有二心。众奸不禁,则不可久;士卒散亡,其众必寡;威武不行,见敌不起;下不劝功,上无强辅;法令不从,事乱不理;人有二心,其国危殆。

10.5.防奸以政、救奢以俭,忠直可使理狱、廉平可使赏罚。

10.6.先募而后赏、先令而后诛,则人亲附,畏而爱之,不令而行。

10.7.赏罚不正,忠臣死于非罪、邪臣起于非功。


11.【喜怒】

11.1.喜怒之政,喜不应喜无喜之事、怒不应怒无怒之物。喜怒之间,必明其类。

11.2.怒不可犯无罪之人、喜不纵可戮之士。喜怒之际,不可不详。

11.3.喜不可纵有罪、怒不可戮无辜。喜怒之事,不可妄行。

11.4.行其私而废其功,将不可发私怒,而兴战必用众心。苟合以私忿而合战,则用众必败。

11.5.怒不可以复悦、喜不可以复怒。故,以文为先、以武为后。

11.6.先胜则必后负、先怒则必后悔。一朝之忿,而亡其身。

11.7.君子,威而不猛、忿而不怒、忧而不惧、悦而不喜。

11.8.可忿之事,然后加之威武。威武加则刑罚施、刑罚施则众奸塞。

11.9.不加威武,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众恶不理,其国亡。


12.【治乱】

12.1.治乱之政,谓省官并职,去文就质也。

12.2.绵绵不绝,必有乱结;纤纤不伐,必成妖孽。

12.3.三纲不正、六纪不理,则大乱生矣。

12.4.先理纲,后理纪;先理令,后理罚;先理近,后理远;先理内,后理外;先理本,后理末;先理强,后理弱;先理大,后理小;先理上,后理下;先理身,后理人。

12.5.理纲则纪张、理令则罚行、理近则远安、理内则外端、理本则末通、理强则弱伸、理大则小行、理上则下正、理身则人敬,此乃治国之道也。


13.【教令】

13.1.教令之政,谓上为下教也。

13.2.非法不言、非道不行。上之所为,人之所瞻也。

13.3.释己教人,是谓逆政;正己教人,是谓顺政。

13.4.身不正则令不从,令不从则生变乱。

13.5.为君之道,教令为先、诛罚为后。不教而战,是谓弃之。


14.【斩断】

14.1.斩断之政,谓不从教令之法也。其法有七:“一曰轻,二曰慢,三曰盗,四曰欺,五曰背,六曰乱,七曰误”,此治军之禁也。

14.2.当断不断,必受其乱。故设斧钺之威以待,不从令者,诛之。

14.3.军法异等,过轻罚重。令不可犯,犯令者斩。


15.【思虑】

15.1.思虑之政,谓思近虑远也。

15.2.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故君子思不出其位。

15.3.思者,正谋也。虑者,思事之计也。

15.4.非其位不谋其政、非其事不虑其计。

15.5.欲思其利,必虑其害;欲思其成,必虑其败。

15.6.仰高者不可忽其下、瞻前者不可忽其后。

15.7.危生于安、亡生于存、乱生于治。

15.8.君子,视微知著、见始知终,祸无从起。此思虑之政也。


16.【阴察】

16.1.阴察之政,譬喻物类,以觉悟其意也。

16.2.外伤则内孤、上惑则下疑,疑则亲者不用、惑则视者失度,失度则乱谋、乱谋则国危、国危则不安。

16.3.思者虑远,远虑者安、无虑者危。

16.4.船漏则水入、囊穿则内空,山小无兽、水浅无鱼、树弱无巢,墙坏屋倾、堤决水漾,疾走者仆、安行者迟,乘危者浅、履冰者惧,涉泉者溺、遇水者渡,无楫者不济、失侣者远顾,赏罚者省功、不诚者失信。

16.5.不视者盲、不听者聋。

16.6.根伤则叶枯,叶枯则花落,花落则实亡。柱细则屋倾,本细则末挠,下小则上崩。

16.7.弄刀者伤手、打跳者伤足。

16.8.洗不必江河,要之却垢;马不必骐骥,要之疾足;贤不必圣人,要之智通。

16.9.总之,有五德:“一曰禁暴止兵,二曰赏贤罚罪,三曰安仁和众,四曰保大定功,五曰丰挠拒谗”,此之谓五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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