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了凡四训》源于作者袁了凡对自身经历的深刻感悟。 共分“立命之学”“改过之法”“积善之方”“谦德之效”四篇。 在“命由我作,福自己求”的积善求福观点之后,了凡提出行善之前要先改正缺点,不生邪念。 1 今欲获福而远祸,未论行善,先须改过。 释义:现在如果想要获得福报而远离灾祸,还没有讲到行善之前,首先必须改正过错。 都说行善就会有福报,而了凡认为,先改正自身的过错是行善之前要做的事。 一个人带着满身错误去做事,好事可能也会做成坏事。 当我们首先致力于修正自身的过错,提升自我的品德修养,我们的善行才会更加真诚、有力,能够真正惠及他人。 2 以其得之则圣贤,失之则禽兽耳。 释义:有羞耻之心便成为圣贤,没有羞耻之心便成了禽兽。 了凡提出,要改正过错的人,须做到三点,其中第一点就是要有羞耻之心。 孟子曾说:“耻之于人大矣。”,羞耻之心是十分重要的。 能否反省与改过,要看有没有羞耻之心。 若是不知廉耻,也就意味着他不再对自己的行为感到羞愧或不安,不再对社会的道德规范产生敬畏之心。 如果沦落到不知廉耻,那么人也就难以分清善恶贵贱。 3 过不论久近,惟以改为贵。 释义:过错不论久远或新近,只以悔改为贵。 了凡提出改过之法要做到的第二点,须有畏惧之心。 没有人知道,也有天地鬼神在看,做的事该对的起自己的本心。 但“人非圣贤,孰能无过”。 错误,无论大小,无论发生在何时何地,都是对自我修行的一次考验。 有过错不要紧,重要的是改过之时的善念。 只是人生苦短,要及时醒悟,不能待到生命消失殆尽,再悔恨终生。 4 小者如芒刺在肉,速与抉剔; 大者如毒蛇啮指,速与斩除,无丝毫凝滞。 释义:小的过失就像刺在肉里的芒,要迅速拔掉;大的过错像毒蛇咬住手指,要迅速斩断手指,不可有丝毫迟疑。 改过之法须做到的第三点,就是要有勇敢之心。 了凡说,人意识到错误却不改正,大多是因为拖沓和退缩。 面对改正错误可能带来的挑战与不适,人往往会选择逃避,害怕改变带来的不确定性和可能的失败。 但如若放任不管,扎在肉里的刺会越陷越深,被毒蛇咬中的毒则会倾浸全身至毒发身亡。 无论过错大小,都该当机立断,诚心悔改。 5 一切福田,不离方寸; 从心而觅,感无不通。 释义:世间的一切功德福报其实都离不开自己的内心,只要净化我们的内心,断恶修善,在内心中找到真正的善念,就没有什么事不能想通的了。 当时了凡与云谷禅师,对于孟子的“求则得之”进行辩论 了凡说道德和仁义可以通过自己的内心求得,却不明白功名和福贵如何向内求。 云谷禅师引经据典,告诉他“求诸内心”。 徒劳地向外求是无用的,最根本还是需要反躬自省。 好比过错有千万种,从内心产生的,就要从内心改正。 感谢收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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