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的任职时间计算方式并非一概而论,而是根据不同情况有不同的计算依据,相关政策依据主要包括《干部任用条例》以及《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的通知》等。以下是对干部任职时间计算方式及政策依据的详细阐述: 一、任职时间的计算方式 1.党委(党组)决定任职: 任职时间自党委(党组)决定之日起计算。这里的“决定之日”是指党委(党组)对干部的任职进行集体讨论并作出决定的日期,而非主管领导签发任职通知的日期。 若干部任职需报上级备案,且经备案部门审核无异议,其任职时间同样自党委(党组)决定之日起计算。 2.选举或任命任职: 由党的代表大会、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人民代表大会、政协全体会议选举或决定任命的干部,其任职时间自当选或决定任命之日起计算。 由人大常委会或政协常委会任命或决定任命的干部,其任职时间自人大常委会或政协常委会任命或决定任命之日起计算。 3.党委提名由政府任命: 由党委向政府提名并由政府任命的干部,其任职时间自政府任命之日起计算。 4.兼任党内职务和政府任命职务: 同时兼任党内职务和选任制或政府任命职务的干部,其任现职级的计算应区分情况确定。若党内职务已明确职级,则以任命党内职务的时间为准;若党内职务没有明确职级,则以当选、决定任命或政府任命之日起计算。 5.被举报查核后不影响任职: 如果干部在公示期间被举报,组织进行查核后未发现影响任职的情况,其任职时间的计算方式需根据查核时间的长短来确定,具体规定如下: (1)查核时间较短的: 如果公示期间的举报经过组织查核,且查核时间较短(通常指未超过规定的时间阈值,如三个月),那么该干部的任职时间可以按党委(党组)决定之日起计算。这里的“党委(党组)决定之日”是指党委(党组)对干部的任职进行集体讨论并作出决定的日期。 (2)查核时间较长的: 如果公示期间的举报查核时间超过规定的时间阈值(如三个月),那么该干部的任职时间则需要从党委(党组)批准组织(人事)部门的查核报告之日起计算。这意味着,在查核期间,干部的任职时间暂时不计算,待查核结束后,再根据党委(党组)的批准时间来确定。 二、相关政策依据 综上所述,干部的任职时间计算方式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并严格遵循相关政策依据进行计算。在计算过程中,应确保计算的准确性和公正性,以维护干部任用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来源:人事工作者综合相关文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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