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郊特牲》:“妇人,从人者也,幼从父兄,嫁从夫,夫死从子”
封建时代理学的盛行对女子的束缚和压迫几乎达到了顶点,强化三纲五常,压抑人的欲望,禁锢人的思想。虽然在封建时代女子地位一直不高,但在很多时期女性仍然有一定的自由与权利,好比在唐朝女性有穿衣自由,而且唐朝时期女性的地位一度超过了男性,民间还盛传重女轻男的思想。但是到了宋朝宋明理学兴起,朱熹在《礼记·乐记》中提出的:“存天理,灭人欲。”的思想成为统治者的统治政策。百姓们受这种思想的管束,变得越来越封建保守,对女性的摧残更是到了极致的地步。
有我们最接近的封建王朝便是清朝,很多人也都以为缠足风俗是在清朝盛行。但其实缠足之风开始于宋朝,那个时候宫中人以小脚为美,不少女性便受这种畸形审美观的影响,饱受缠足的迫害。封建理学要求下的女性应该保守,不能与男子有肌肤之亲,不能让别人看到自己的脚,还要迎合男子喜欢的弱柳扶风的步态。郑观应《盛也危言女教篇》:“妇女缠足……或四五岁,或七八岁,严词厉色凌逼面端,必使骨断筋摧……”,由此看见女性从小时候就要忍受缠足的痛苦。
其实受缠足影响最深的还得是汉族女性,满族是少数民族受中原理学思想影响不大,清廷也多次严令禁止缠足,但是多数的汉族人都持反抗态度。满族人将剃发梳辫子强加给汉族人,汉族人就用裹小脚来开反抗满清统治。因为此事民间的缠足风景更加盛行,清廷也无力管控,只能任其发展。清代的一个文人方绚写过一篇《香莲品藻》:“莲之品类,种种不同。”,里面对女子的小脚进行了划分与评赏,这篇文章在文人圈广为流传,清代文人竟还以把玩小脚为乐,真是病态的审美观。宋代苏轼《菩萨蛮·咏足》:“偷穿宫样稳,并立双趺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称女子小脚为“宫样”,这便是古代文人对小脚的歌咏和欣赏,看来古代文豪们的思想和审美也是很让人排斥的。
到清末民初,西方的先进思想传入中国,大批知识分子反对缠足等一系列的封建陋习,并且号召学生们不娶缠足女,这才使得缠足风气渐渐减弱。受新文化思想影响的地区缠足之风基本上已被消灭殆尽,可是在很多先进思想,没有传入的偏远地区,仍然有女性在缠足。这次故事说的一个女子她16岁时因“三寸金莲”嫁给大户人家,一辈子从来不在外面露过脚,90年来只有丈夫见过她的脚。
刘娘是最后一批小脚女人,她生活在土家古寨,一辈子也没有离开过这个地方。外面的文化思想也很难传到寨子里,她结婚的那个时候,寨子里还是以小脚为美的。刘娘也裹了小脚,刘娘长得很漂亮,脚也裹得够小,在16岁的时候就嫁给了当地的一个富庶人家。即使是嫁给了富户。刘娘生活的也并不是有多么幸福,因为裹脚带给一个女人的不仅是身体上的痛苦,它对于人心理的束缚更为严重。刘娘的脚不仅要被打断重接,用裹脚布裹到弯曲变形,成为当时人们眼中最美的三寸金莲。
拥有三寸金莲的人想洗脚都特别的困难,她们不仅要背着人洗脚,洗脚的时长至少得两个小时,光是拆裹脚布就花费不少时间。受传统旧俗影响很深的土寨,刘娘的脚不能被别人看见。虽然她活了100多岁,总共生育过七个孩子,刘娘是家里辈分最大,年龄最长的人。晚年即使行动不便,她也从不让子孙们给她洗脚。她的脚从来不让人看,除了自己的丈夫可以看。每次洗脚花费两个小时的时间基本上都浪费在了解开层层包裹的腿带,饰裤、弓鞋等等,然后自己躲在屋子里洗脚,不让别人进来。
封建时代结束之后刘娘的鞋子也只能自己做,因为没有再卖小脚女人穿的鞋了。裹小脚是封建中国的一种陋习,受到缠足风气迫害的中国女性数不胜数,这道历史带给女性的伤疤总归是难以愈合的。刘娘缠了一辈子的足,也在寨子里生活了一辈子,从未离开过。

结语:她没有见识过外面世界变化有多大,现在的中国已经没有了缠足,也没有了对女性的轻视,男女地位是平等,女性也有拥有了穿衣自由。幸好现在女性可以活得更加洒脱,也可以更加自由。
参考文献:
《礼记·乐记》
《盛也危言女教篇》
《香莲品藻》
《菩萨蛮 咏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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