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摘抄38 論宗教 1)宗教是一種神秘。 宗教的必要性源於人生的神秘性。 人生是神秘的。 人類與萬物及其他一切物種之不同,在於人類具有靈明之知覺及心性。 人類不僅能感知世界,而且能以理智解讀世界,以理性擬构世界。 2)但是,人類理性是有限的。 正如康德和哥德尔所證明的,人類藉以認知、理解和解釋世界的符號語言及邏輯工具,即理智及理性之邏輯結構以及語言結構具有先天之缺陷,因此不可能終極意義地認知和解釋世界。 事實上,無論從感性或者理性的角度,我們既無法感知和認知宇宙之大(宇觀世界),也無法感知和認知宇宙之小(量子以及微觀世界)。有電子顯微鏡和射電望遠镜也不行。它們所觀察的物象已經是通過電子霧而虚擬的。人類無法觀測無限。 3)每個人從母胎中無到有地降生,而後經歷一段從有到無的人生。 在這一短暫的生命旅途中,人似乎是靈明之物,有感、知、情、意、欲(佛家所謂“五蕴”)。但這種生命的短暂醒覺,如同螢火一般微渺,只在瞬間燃放而隨之即永恒地熄滅。 在生命發生之前,我不知自己的靈魂寄身何處。在生命消失之後,我不知自己的靈魂歸向何處。 如帕斯卡所説:人是一株脆弱的蘆苇,既不知自己從何處來,亦不知自己向何處去。人與蘆葦的區別僅僅在於人不過是一株具有自我意識的蘆葦而已。 人生是悲慘的。但是人之價值在於人意識到自己的悲惨,而蘆苇則意識不到自己的悲慘! 4)佛説:人生是苦。 於是,佛從感觀於人間世的萬苦中醒覺。 而今天,雖然幾千年過去,人類在技术層面多有進步,但是人間之苦依然,人生之脆弱依然,人世之動盪依然。 每個人的生命之旅注定是一段悲的歷程——於啼哭中降生,於啼泣中消逝。 死亡,乃是一切生命所不可逃逭的作為終極悲劇及命運的永恒主题。 在死亡之黑色幕布覆蓋下,一切人生之競爭,壯麗與輝煌,幸与不幸,以及一切權力、權势、財富、科技、藝術、理性、意識形態,均失去意義。 5)科擎技術雎可提供改善人生之手段,卻無法解答人生意義之問題。 在白色之生命與黑色之虚無(死亡)之間存在的唯一橋樑,只有宗教而已。 宗教以当於永恒者和絕對者的信仰,以及以對至善和永恒的信念和追求而解救和超度人生。 6)华夏人古代原是有自主信仰、有自主性宗教的民族。中國人自古崇敬天神、宗社、祖神以及文教神(孔子)。 古代中國人在多數時期,宗教觀是柔和、理性、中道、注重實用而寬容的。中國自周秦以下即實施政教分離。 戰國秦漢以後,中國人主要在佛教哲學中深究本體與終極價值問題。 儒家思想主張敬神而不迷信,注重人生哲學和政治哲学,有意忽略説不清的本體及形而上問题——“對可言説者言説,對不可言説者沉默”(維特根斯坦)。 孔子云:“敬鬼神而遠之”“不知生焉知死?”——子罕言“性”與“命”。 7)1919年五四“啟蒙”運動精英們鼓吹所謂“德”(民主)與“赛”(科學)崇拜,鼓吹對西方科技主義的迷信,鼓吹無神論。極端唯物論與文化西化論遂在華夏廣為流行,已歷百年,基本摧毁了中國人固有的宗教意識、家國意識、孝悌誠敬與忠信觀念以及中平、寬容(即“中庸”之道)的人文傳統。 華夏人成為一個失去文化本根的精神流浪民族。 8)1966年摧廓一切的虚無主義文化G命,是五四以後一次更極端的破壤性狂潮。 “文G”後留下一片信仰和精神的廢墟。後來,又發生模仿資本主義市場模式的改革進程,拜金主義、市場崇拜主義(包括GDP崇拜),成為主流精英鼓吹而肆虐於人間的“拜物邪教”。 9)石器時代之多神教及萬物有靈論是巫階段。 一神教之中世紀是信仰(宗教)階段。 啟蒙時代是知智階段。 19-20世紀以來之系統化科學體系是理序階段。 科學以構造自然與社會的理性秩序為根本。 10)近代科擎高度自信,馨稱科技的力量使人類能“征服”自然,“知識就是力量”,欲以理序“改造自然”,“重建宇宙”。然而其結果是自然資源的耗竭,人類繁殖力的階梯式倍增以及生態及環境之巨大破壤。 當今人類面臨重大之生存危機。 11)宗教的基礎并非理性(哲学或逻辑),並非科學,而是信仰。 宗教來自天啟。宗教本身承認宇宙神秘,並且承認所謂人類智性不過是一種有限而且卑微的人工符號體系。 宗教使人類懂得對神、對未知者以及對大自然的敬畏,同時賦予人類以一種精神信仰而敢於以精神和勇氣對抗死亡和人間邪惡力量。 12)唯宗教能使人類孤苦的個體靈魂得到救助、超越和解脱。 黑格爾説: “在宗教中,我們擺脱一切暫存者(der Zeitlichkeit)。宗教——是我們意識的這樣一種範疇:關於創世的一切疑團在其中渙然而釋。深邃的思想之一切矛盾得以消除,情感的一切痛楚趨於緩解。 ——它是永恒真理、永恒寧靜、永恒世界之範畴。使人成其為人的,是這樣的思,具體的思,或者更确切地説,是精神。 作為精神的人,創造了複雜多樣的科學、藝術、政治、生活志趣,以及與人類自由意志相關聯的種種關係。但是,所有這些多種多樣的形態以及人類種種關係、行為、欲望的錯綜交織,人們所珍視和推崇的一切,人們視之為其幸福、榮譽和自豪的一切凡此種種,只能在宗教、思想、意識、對上帝(神)的情感中得至高的完滿。 因此,上帝(神)是一切之始和一切之終。一切源出於此,一切復歸於此:上帝(神)是核心(Mittelpunkt)!它賦予一切以生命,使一切生命形體具有精神和靈魂,並維繫其存在。”(《宗教哲學講演錄》) 13)宗教並非對宇宙終極真理的解答,而僅僅象徵神靈對人類的啟示。 宗教使人類自知其渺小,自證其渺小。 宗教是宇宙隱秘的神秘主體通過人類中的先知而創立。先知得到启示但自身並非神靈,所以佛以乞討為生。 一切宗教教義都不完滿而且充滿自相矛盾。但是這種種矛盾並不使宗教喪失意義。 宗教是神秘的。對宗教歷史和理念内涵的矛盾不可深究。宗教超越人類智性及理性以及語言意識的一切可知領域。 要知道,神本身就是矛盾,神不可理解,神超越一切理性。所以神無所不能。 因此神是最高境界的神秘。 唯神具有神秘力量,全能力量,永恒力量。 14)人信仰真神正神是幸運。人無信仰是不幸。個人持有信仰或執迷不悟,只對個人的人生有關,但對神本身不會增多也不會減少。 誠如黑格尔所説: “這種自由的關係,既然被規定為情感,即是一種歡娛,我們稱之為福樂。作為活動,它無非是為了顯示神之榮耀和昭示神之偉大。就此而論,人們的行為已非針對自身、自身之得失和榮辱,而是為了絕對目的。 所有民族無不知曉:宗教意識正是這樣一個他們可擁有真理的範疇;人們一向將宗教視為其尊嚴及其生活中的節日。使我們恐懼、疑惑、哀傷的一切,以及有限生命的種種憂患和有限制的需求,我們均遺留於那漫無涯際的歲月世界的淺灘上——猶如抵達山,塵世一切那清晰的輪廓盡在遠方。我們沉靜地觀察展現在面前的景觀,遙看具有其一切限制的世界,猶如居於嚴峻的現實之上者,以精神之目光俯視這一現實。現存世界作為這一純淨之域的某種反射,作為映像;其色調、差異和光亮,在精神的太陽照耀之下,在永恒的寧靜中皆被消解歸之於零。”(《宗教哲學講演錄》) 15)盖人類之精神現象普遍歷經五個階段,即:巫、信、智、理、魔。 巫即巫術,信即信仰,智即知智,理即理序,魔即魔 境。 古越謂“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魔性勝乎人性,宇宙勝乎人類。故歌德《浮士德》中预言,歷史終以魔性勝乎人性及智性及理序而告終。 老子云:“絕聖棄智。”聖者,知覺。智者,智理。不棄智理,則不能通乎魔境,由道入魔,由魔入無,由無入覺,由覺悟佛。 16)佛學是佛學,佛教是佛教。 我研究佛,所關注先是“學”而非“教”。我參證佛,所注重是教,而非學。 予研讀佛經,首先試圖拆破文字障,打通古今中外上下,使之成為凡人亦可以探究之學問。 予未受戒入僧門,有信仰而無執迷,有敬畏而無崇拜。少與和尚來往,是不入宗籍的自修士。 佛言:萬法平等,众生平等,萬法歸一。唯卑賤者至高貴,聖人、佛法在乾屎橛中。 頂禮南無阿彌陀佛! ——选自《<心經>舆<金刚题>考釋》1~8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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