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容易误读的地方》 为人处事能做到十全十美吗?难!有句广告词叫:“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因为,古话早就说了:“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如果要做完人,要找100%足赤的金子,那是不可能的。 本章前面部分都是反问句式。大意是,太理想的状态是达不到的,太理想的东西也是有缺陷的,是第九章做人做事不要“太过”的思想延续。 “载营魄抱一,能无离乎?”如何理解?先看古人的注解: 河上公章句:“'载营魄’,营魄,魂魄也。人载魂魄之上得以生,当爱养之。喜怒亡魂,卒惊伤魄。魂在肝,魄在肺。美酒甘肴,腐人肝肺,故魂静志道不乱,魄安得寿延年也。”他把“载营魄”放在一起解释:“营魄”说成是魂魄。“载”字虽未作详细解释,但按“人载魂魄”之意,“载”应该是动词。 王弼注:“载,犹处也。营魄,人之常居处也。一,人之真也。言人能处常居之宅,抱一清神能常无离乎,则万物自宾矣。”“载”是“处”的意思,“营魄”是“人之常居处”。这种解释有点特别。 南怀瑾说:“'营’,是指人体生命中的血液和养分等作用。……'魄’字,边旁是白,一半形声,一半会意。在肉体生命中的活动力,便是它的作用。……《老子》的原文在'营魄抱一’之上,首先加了一个'载’字,用字非常巧妙。人身如一部车乘,当然也如一具机器,其中载了'营’和'魄’两样重要东西。……老子说,倘使人能将生命秉受中的营魄合抱为一,永不分离,便可得长生的希望了。因此说:'载营魄抱一,能无离乎!’”他把 “载”也看成是动词装载。 陈鼓应今译:“精神和形体合一,能不分离吗?”并引述:“这一章着重在讲修身的工夫。'载营魄抱一,能无离乎?’这是说一个健全的生活必须是形体和精神合一而不偏离。'抱一’即是抱'道’,能抱'道’,即是使肉体生活和精神生活可臻至于和谐的状况。”并注:“载:助语词。营魄:魂魄。本章'抱一’,指魂和魄合而为一。” “载营魄抱一,能无离乎?”这一句“载”、“营”、“魄”和“一”四个字是理解的难点,容易误解。 首先,要搞清楚这个“载”字的意思。载,是动词还是无意义的语气助词呢?历来有两种不同的意见: 一说“载”是助词,无实际意义,同乃、夫、哉等,如成语载歌载舞。《诗经》中“载”作助词的很多,如“载玄载黄”“载驰载驱”“载飞载止”。那么,“载营魄抱一”也可以写成“营魄抱一”,与下面四字句式同格。 二把“载”看成是动词,载客、载送、承载。依据是帛书乙本为“戴营魄抱一”,“载”为“戴”。“载”是“戴”的假借字,这只是想当然,没有依据。 其次,“营”和“魄”不能组成双语词“营魄”来解释。古汉语“营”是营,“魄”是魄。当“载”为语气助词,那么“营”在这里应该是动词,如谋求,营求。再说“营”的词义与“魂魄”没有关系,用“营魄”一词来解释,不准确。 其三,“魄”和“魂”是一个整体,常为“魂魄”。“魂魄”指人的精神灵气。古人认为,魂是阳气,构成人的思维才智;魄是阴气,构成人的感觉形体。魂魄附体也就是阴阳协调则人体健康,表现为精神集中,心无旁骛。 《说文》:“魄,阴神也。”《左传·昭公七年》有一句:“人生始化曰魄。”意思是,人生出来时只有“魄”没有“魂”。随着年龄的增长,开始观察、说话、行走、记忆、思维,逐步有了阳气即“魂”。魄是先天的,魂是后天形成的;魄不离体,故曰体魄,魂常游离,即精神分散。如果人到丢魂落魄、魂飞魄散、魂不附体的地步,人就不存在了。人死,魂归于天,魄归于土。 其四,“抱一”即合一,又把“一”解释为“道”。虽然“道生一”,但“一”不等于“道”。比如父母生育长子,长子可以代表父母,但长子肯定不是父母。“一”在这里是整体、完全、专一的意思,不是它的本义数字。 所以,“载营魄抱一,能无离乎?”这句应该这样翻译: 谁能谋求灵魂与形体始终如一,从不分离呢? 这是反问句。换成肯定句的意思就是,思想与行为始终统一,当面和背后完全一样,聚精会神从不开小差,实际上谁也做不到。现实中只是有的人控制得好一些,精神分散能马上收回来,尽量做到表里如一罢了。 这就是为人处事不能做到十全十美的理由之一。接下来五句还是说明这个道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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