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明代八股文评点家——袁黄 确定袁黄是《演义》的作者,那么《演义》将是其全部著述中唯一的一部小说,袁黄存在撰写这部小说的相关条件吗?答案是肯定的。 李致忠先生将《演义》与薛应旂的《七十二朝四书人物考》(以下简称《人物考》)进行过细致的比对,认为“《演义》在创作过程中参考、借鉴乃至直接取材于人《人物考》,恐怕是无庸置疑的”,此说甚有理,因此,《演义》作者首先应当相当熟悉《人物考》。现在我们知道,袁黄是薛应旂的门人弟子,《续文规》卷1中的《方山薛先生论文》即署“门人袁黄手录”,因此,作为门人弟子,袁黄不可能不熟悉老师这部很有影响的著述。《续文规》卷2收入《青螺郭先生论文》,其中“事实题式”部分云:“又曰《四书大全》及《人物考》二书,不可不备。”虽然是袁黄引述郭青螺的话,但其无疑赞同这样的话。对《人物考》一书不使用书名的全称而仅使用简称,说明当时此书已相当普及,袁黄本人更是相当熟悉的。当然,《续文规》辑于袁黄晚年,不能据此认定袁黄是在晚年才熟悉《人物考》的。有迹象表明,薛应旂开始撰写《人物考》时,袁黄就有可能知道。薛应旂在《七十二朝四书人物考》自序中云:“迩来命世之英固多,而驰骛场屋者唯事速化,岂直子史束阁?虽《四书》所载名氏已大都不省其为何如人矣。……余尝董浙学政,每于课试间抚卷感怀,深为此惧。既罢归,避寇钟山,而故庐所尝读书尽为寇毁,唯兹《四书》每携以自随。杜门无事,遂将平生手录古人形迹各注于名氏之端者,编为纪传,总四十卷,名之曰《四书人物考》。” 薛应旂任两浙提学副是在嘉靖三十年辛亥(1551), 而其时袁黄尚在学中,因仰慕宗师而追随左右。《文规》卷1《文须请教前修》云:“明年十九岁,方山薛先生督学两浙,自湖(州)而之嘉(兴)……予聆其论。”正因为如此,薛氏序中所云,袁黄晚年撰《文规》和《续文规》时记忆犹新。如《文须请教前修》又云:“及至嘉兴,出'居敬而行简’二节,此题前辈未尝有作也。诸生皆依'仲弓未喻夫子可字之意’立说。发案之日,方山大怒诸生无见识,且曰:'仲弓,贤者,身通六艺,岂有不识一可字这理?’” 诸生作此题,却不甚了解仲弓其人,此即薛应旂董浙学政时“每于课试间抚卷感怀,深为此惧”的表现之一。最为巧合的是,当薛应旂“既罢归,避寇钟山”,撰写《人物考》之时,袁黄曾登门拜访。《续文规》卷1《方山薛先生论文》(门人袁黄手录)中云:“癸丑春,先生解任而归,予与陆與中造其庐而就业焉。先生相见甚喜,接待甚殷。與中送文五篇,予送三篇,先生各随题批释,备论文章之旨……复置酒夜坐。” 浙江学生来请教作文的关键,“置酒夜坐”之时,薛氏岂会不涉及自己“深为此惧”的问题而谈到正在编写的《人物考》?所以,从袁黄与乃师薛应旂之间很早就有的密切交往来看,他可能比别人更早知道《人物考》,也充分具备将《人物考》演绎为《演义》的机会和条件。 其次,《演义》的作者应当是八股文的行家里手,而且对“四书”的阐释又别有心解,《演义》无论是内容还是形式,都受到八股文的充分渗透和影响,可以视为八股文式的小说或小说式的八股文。其受八股文的影响主要表现为:(一)以“四书”成句为题,这是“代圣贤立言”的八股文的主要特征,或为单句题,或为割截题,或由作者叙述,或代“四书”中形形色色的人物立言,每一卷都是独立的。(二)体制结构与八股文颇为相类。题目后的一首诗或词是破题,然后解释这首诗词,这部分是承题。解释过后照例安排一个小故事,主旨与正文故事相映衬或相对比,是起讲。针对这个小故事的主旨会有一首诗加以总结,相当于八股文的缴结。正文故事有散有韵,散文部分叙述主体故事,类似于八股正文。最后有一篇诗歌作为总束,相当于八股文的大结。(三)撇开话本小说中都有的诗赋不论,此书即使是随意的议论和叙述中也信手拈来对股文字,如:“千驷万钟,义不苟取,安能易我之饥寒?只语片言,义不妄发,岂肯丧吾之节操?”(卷8)“这子产身上有四件君子的大道:其行己也公,极其谦卑逊顺;其事上也敬,极其谨慎诚恪;其养民也惠,极其博爱广利;其使民也义……。”(卷27)如此逐股相衔的句式,书中比比皆是,不胜枚举。然而,具备以上三个特征,并不意味着《演义》的作者就虔诚地“代圣贤立言”,不越雷池一步,恰恰相反,以话本小说的形式演绎《四书人物考》,本身就是对古圣先贤大不敬的行为。更何况40卷中不少故事与经文愿意和朱熹注释大相径庭。例如卷四《宰予昼寝》,原题出于《论语?公冶长》,对于宰予当昼而寐,夫子第一反应是说:“朽木不可雕也!”朱熹注释的关键是:“言其志气昏惰,教无所施也。” 而《演义》却云:“子我自得了夫子唤醒一番,于此道愈加精进。”简直就是一篇戏说经典的文字。至于书中大量善恶轮回、因果报应的描写,如卷1中写卞和、蔺相如、廉颇分别是王孙圉、观射父、倚相的后身,卷2中写子路阴报,纯属作者唐突经典的想象和虚构。甚至在卷1总评中,当时的评者也发出这样的疑问:“佛家轮回报应之说,岂春秋时先入中国邪!” 袁黄恰恰既是八股文的行家里手,又对“四书”的阐释别有心解。其著述36种中,举业类用书就多达14种。这些举业类用书与其劝善书一样,在万历以后风行一时。《文规》正续编在中国古代文章学的宏阔视野中,全面系统、连续不断地剖析25年中的八科乡试墨卷、九科会试墨卷,囊括嘉靖、万历间36家论文精要,带有八股文研究性质。《文规》卷四中袁黄录入自己万历五年丁丑(1577)墨卷3篇,首篇前其门人顾起元璘元玉评云:“盖先生三科硃卷,会元变态备尽其中。”誉扬过甚,虽不可取,但其师擅长八股文却是事实。而更重要的是,袁黄远不是那种谨遵朱注、虔诚地“代圣贤立言”者。《续文规》卷3《了凡袁先生论文?与邓长洲》云:“悯正学之榛芜,开久迷之眼目,'四书’作便蒙书,经作详节,大删朱注而略存其可通者。” 不仅敢于大删朱注,而且敢于对经典动手术,是可忍,孰不可忍?袁黄因此而大受儒家正统文人的诟病和抨击。蔡献臣《清白堂稿》卷3有《烧毁四书、书经删正等书札各提学》一札,云:“《四书删正》、《书经删正》二部,如'宋朱熹章句,明袁黄删正’,此十字已足以骇矣……及取其书细加繙阅,则将朱注妄行删削,甚至并其注而僭改之,中间异说诐辞又多有紫阳抵牾者。”要求各提学官将“原板尽行烧毁,其刊刻鬻卖书贾一并治罪”。 无须多加引证,凡此种种足以说明袁黄充分具备既擅长八股文又不在乎唐突经典这一撰写《演义》的必要条件。 最后,《演义》虽属“译述性质”,介乎史传和小说两者之间,而非凭纯粹虚构结撰而成,但其作者无疑也必须具备相当的叙事和虚构能力。这种叙事和虚构能力,袁黄同要具备。袁黄写过篇幅宏大的史学著述,其门生杨士範所作《刻了凡杂著序》中谓“古史有《袁氏通史》一千卷,今史有《皇明正史》四百卷,皆未梓行”。 撰写这样的史学著述,必须要有一定的叙事能力,而史传的叙事很容易转化为小说笔调。至于虚构和想象,大量善恶轮回、因果报应的文字正是这两种要素的生发之地,袁黄也不例外。在《祈嗣真诠》一书以及《文规》中的《科第全凭阴德》、《谦虚利中》等篇章中,我们可以充分领略到袁黄那包含虚构想象的小说叙事笔调。谓予不信,请看日本内阁文库本《续文规》卷三中所叙述的一则因果报应故事: 然辟佛之果报,恐不止退位分身而已也。昆山魏校,讲学修行,素敦厚德,其提学广东时,曾毁六祖之钵。既毁,钵中有“魏禾女鬼木交”六字,众官传览,知先世之谶记不虚。及患病沉重,梦中往见阎王,问及毁钵之事,魏对:“钵有旧谶,原该毁于我手。“王曰:”汝前世修苦行三十年,福报甚重,今削尽矣。生当绝嗣,死当入无间狱也。“放之归,约三日而反。及出门,见其叔以铁钩悬于梁上,哀乎求救,魏欲入,门者不许,托之代奏,遂传命得释。既醒而寻问,则其叔先患背疽,是夜卒。越三日,魏殂,果无后,嗣子亦夭,何其报之酷也! 如何看待这样的文字姑且不论,仅就其叙述的曲折有致、婉转有情而言,确乎是与《演义》一脉相承、兼有想象和虚构的小说笔调。袁黄又能诗能词,撰写《演义》中那样的诗词,对他而言不是难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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