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已经明确规定, 城镇子女可以合法继承农村的宅基地,并且能够办理不动产登记 。 ![]() 具体依据如下: 房地一体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明确指出,宅基地与房屋是“房地一体”的,即继承了房屋,地就跟着走,解决了“房子是我的,地不是我的”这种尴尬情况。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继承篇的规定,宅基地的使用权和房屋的所有权是不可分割的。房屋的所有权归村民个人,而宅基地的使用权也随房屋一起继承。 不动产登记 :城镇户籍子女在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后,将拥有修缮房屋、处理各种事务的法律保障。 继承权的确认 :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意见和判决书中明确指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且办理不动产登记。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继承是指宅基地上房屋的所有权,而不是宅基地本身的所有权,因为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综上所述,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为城镇子女继承农村宅基地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操作指南,保障了他们的合法权益。(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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