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爸,你看看这个!"儿子小林一屁股坐在我面前,把手机往我眼前一递,手抖得厉害。 我接过来一看,是律师事务所发来的离婚起诉书。五十八岁的我突然感觉血压蹭地一下就上来了,手里的保温杯差点砸在地上。 "她...她要分房子?那套别墅?"我声音都变了调。那可是2400万啊,我和老伴攒了大半辈子的积蓄,全给儿子买的婚房。 ![]() "嗯..."儿子低着头,像个做错事的孩子,"她说按婚姻法,房子是婚后共同财产,要分一半。" 我深吸一口气,问出了那个最关键的问题:"房产证上写的谁的名字?" "我和她,共同署名..." 这一刻,我感觉天都塌了。 儿媳妇小琴,是儿子在大学认识的。两人毕业后一起在上海工作,谈了三年恋爱才决定结婚。初见时,那姑娘大眼睛,笑起来甜甜的,看着挺乖巧的。 "爸,我和小琴打算明年结婚。"三年前,儿子突然在电话里这么说。 "这么快就定下来了?妈妈和我还没见过呢。" "趁五一假期,我带她回来见你们。" 五一那天,小琴确实给我们留下了不错的印象。懂事,会来事,看着家教也不错。饭桌上,她主动给我和老伴夹菜,还帮着收拾碗筷。 "叔叔阿姨,我家条件不太好,但我一定会和小林一起努力,给你们养老。"她这么说时,眼里闪着光。 老伴当场就动了心:"好孩子,我们家小林有福气。" 婚前,儿子提出想在上海买房。"爸,现在上海房价太高了,我们工作才几年,首付都凑不齐。" 我和老伴商量了几天。这些年做点小生意,积攒了些钱,原本想留着养老,但看儿子为了买房发愁的样子,心里不忍。 "要不...爸妈帮你们买吧。"我终于松了口。 儿子激动得差点跳起来:"爸,真的吗?那太感谢了!" 但我心里总有个疙瘩,便叫老伴拿出一张纸:"儿子,爸爸信任你,但这么大一笔钱,咱们还是留个字据吧。就算是借给你的,将来你有能力了再还也行。" 儿子愣了一下,但很快答应了:"好,爸,我写。" 他在纸上郑重地写下:今借到父亲现金2400万元整,用于购买上海市XX区别墅一套。然后签上了名字和日期。 我把这张借条锁进了保险柜深处,心想着这辈子大概用不上了。 "爸,我该怎么办?现在律师说,按照现在的法律,这套房子是我和小琴的共同财产,离婚要平分..."儿子在我面前急得直转圈。 我皱着眉头,问道:"你们闹矛盾多久了?" "有大半年了吧。"儿子叹了口气,"她老嫌我挣得少,还说我妈管得太多。其实...其实她早就和她健身教练好上了,我查过她手机。" 我沉默了。当初那个笑得甜甜的姑娘,转眼就变成了这样。 "你等我一下。"我起身去书房,从保险柜深处拿出了那张泛黄的借条。 儿子看到借条时,眼睛一下子亮了:"爸!这..." 我拍拍他的肩膀:"先别急着高兴。去见律师,问问这张借条有没有用。" 一周后的周末,儿子带着律师周先生来到家里。周律师四十多岁,戴着一副金丝边眼镜,看起来很精干。 "林叔叔,您这张借条保存得真好。"周律师仔细检查着那张已经有点泛黄的纸,"日期、金额、用途都很明确,关键是有您儿子的亲笔签名。" "那这个有用吗?"我紧张地问。 周律师推了推眼镜:"当然有用。这是明确的债权债务关系证明。简单来说,这套房子虽然登记在您儿子和儿媳妇名下,但实际上是用您的钱买的,而且有借条为证。法律上讲,房子的实际权益中,有2400万是您的债权。" 儿子插嘴道:"那是不是意味着,离婚分割财产时,得先把这2400万还给我爸,剩下的房产增值部分才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理论上是这样。"周律师点点头,"不过对方律师肯定会质疑借条的真实性,毕竟这是在婚后才出现的证据。我建议您准备当时银行转账记录,以及购房合同、首付记录等作为辅助证据。" 我立刻找出了当年的银行流水和转账凭证。还好,我一向做事谨慎,这些东西都保存得很完整。 周律师又说:"还有一点,林叔叔。如果您当初是给儿子的赠与,那就很难主张了。但您让儿子写了借条,这就构成了借贷关系,法律保护得更充分。" 听到这里,我长舒一口气。没想到当年的一个小心谨慎,如今成了救命稻草。 "那接下来怎么办?"我问。 "我建议主动出击。"周律师胸有成竹地说,"向法院提起确认借贷关系的诉讼,同时申请参与到离婚案件中作为第三人,主张优先受偿权。" 开庭那天,我穿着平时很少穿的西装,和儿子一起去了法院。儿媳妇小琴坐在对面,穿着光鲜亮丽,全然不像当年那个笑容甜美的姑娘。 她的律师首先发言:"法官大人,根据《婚姻法》规定,涉案房产系婚后购买,登记在双方名下,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我当事人有权分割一半,即1500万左右。" 周律师不慌不忙地站起来:"法官大人,我们有新的证据要提交。"他拿出了那张借条和银行流水,"被告方父亲提供了2400万元购房款,且有明确的借条为证。因此,涉案房产中的2400万元应当优先偿还给原告的父亲。" 小琴的表情一下子变了,她瞪大眼睛看着我和儿子,明显没料到还有这一手。 她的律师急忙反驳:"这张借条是婚后才出现的,很可能是为了规避财产分割而伪造的!" "法官大人,"周律师胸有成竹地说,"我们有银行转账记录可以证明,购房款的确是由原告父亲支付的。而且根据笔迹鉴定结果,借条上的签名确实是原告所写。" 法庭上一阵沉默。 最终,法官宣布:"根据提交的证据,本院认为涉案房产中的2400万元系原告父亲出资,且有明确借据证明借贷关系成立。在离婚财产分割前,应当先行偿还该笔债务。剩余部分再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走出法院,阳光正好。儿子如释重负地长舒一口气:"爸,谢谢你。要不是你当年留了这一手,我这次就真的惨了。" 我拍拍他的肩膀,心里五味杂陈。曾经那个甜甜的儿媳妇,如今变成了陌生人。人心难测,幸好当年多了个心眼。 儿子深吸一口气,望着蓝天:"爸,现在我总算明白你那句话了。" "哪句?" "'做人留一手,遇事才不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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