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办公厅在《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员职能强化专题行动的通知》的文件中明确提出,全省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一律追责到安管人员。这句话翻译出来就是“意味着无论事故的具体原因如何,安全管理人员都会被追责。”责任全部压在安全管理人员身上真的能解决问题吗? ![]() 对安全管理有过系统了解的都知道,绝对安全是不存在的,只要生产没有实现本质安全化,就有发生事故及伤害的可能性,而当前的施工企业也好,生产企业也罢,基本都没有实现真正的本质安全化。而安全事故的成因复杂多样,涉及管理、技术、操作、环境等多个环节,多种因素,将责任“一刀切”地压在安全员身上,看似强化了追责力度,但实际呢?会掩盖系统性缺陷,催生新的安全隐患。 一、从系统管理理论来看根据安全管理经典理论“博德事故因果连锁理论”,来看,事故的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间接原因包括个人因素及与工作有关的因素,根本原因是管理的缺陷
如果只对安全安全管理人员追责,那么领导层决策的失误,制度设计的不合理又由谁来监督呢? 二、从实践管理经验来看 1. 责任推诿加剧,全员参与失效 企业可能将安全员视为“免责盾牌”,其他部门(如技术、生产、设备)的安全责任被弱化。 2. 形式主义泛滥,安全实质空心化 为规避责任,安全员被迫将大量精力投入台账造假(如PS隐患整改照片)、签字留痕,反而减少现场巡查时间。 3. 人才流失加剧,基层能力退化 安全员成为“高危岗位”,经验丰富的从业者加速转行。新入职人员普遍缺乏实战能力,形成“新人担责→事故更多→更多人逃离”的恶性循环。 将安全责任无限压实到个体,用“简单粗暴的追责”替代“复杂精细的管理”。难道出现交通事故了,我们都去追究交警的责任? 安全生产法的“三管三必须”已经说的很清楚了,要明确责任边界,建立全员负责安全的责任机制,也只有构建全员共担、技术支撑、文化驱动的安全生态系统,才能真正将安全管理工作做到实处。毕竟安全管理是“系统管理能力”,而不是“个人赌注”。安全员应是系统中的一个关键节点,而非唯一的防线——毕竟,没有人能凭一己之力挡住所有漏网的子弹。相关的单位在提出要求时也需要尊重专业逻辑,才能真正的做好安全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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