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24日政协昆明市五华区第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2017年10月13日政协昆明市五华区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修订)
政协昆明市五华区委员会(以下简称区政协)开展委员活动小组(以下简称委组)履职活动,是区政协委员履职的一种重要方式。为明确和规范委组的履职活动,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中共五华区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切实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五办发〔2016〕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五华区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一、委组的组成 委组以区政协设置的界别为基础,一般由本界别的区政协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组成,委员较少的界别按委员工作单位的职能职责分到相应的委组。各委组的组成,应根据委组的工作任务、对应的区政协专门委员会及其对口联系的区政府部门的职能和工作特点等确定。 各委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1名。组长、副组长人选由区政协对应的专门委员会提名,经每届区政协第一次全会期间第一次小组会议选定,向主席团会议报告。各委组为了方便开展联络和日常事务性工作,可由组长在本单位确定一名相对固定的联络员,并通报给本委组的各位委员。联络员发生变化时,由组长及时通知本委组各位委员。 二、委组履职活动的主要内容和形式 1. 组织学习。组织委员学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学习人民政协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不断增强委员的履职意识,提高参政议政水平。 2. 视察调研。围绕区政协和各专门委员会的年度工作任务,根据区政协主席会议、常委会议的要求和各界别、行业关注的问题,组织委员开展各项视察、调研活动。 3.开展界别协商。就五华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某一方面的问题,与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召开界别协商会议,提出意见建议。 4. 反映社情民意。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及时了解和收集社情民意,并及时向区政协办公室报送。 5. 撰写界别集体提案。围绕党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撰写界别集体提案。 6. 联谊交流。加强与社会各界人士的联系,相互交流,增进团结,促进社会和谐。 7. 公益活动。充分发挥界别优势和行业特点,积极开展送科技、文化、卫生、法律等项目下农村、进社区,以及“结对帮扶”、“对口帮扶”、“慈善救助”等社会公益活动。 三、委组履职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管理 1. 区政协各专门委员会主任按照分工,负责具体联系和指导委组的履职活动。分管的区政协副主席,应参加委组的重要活动,及时掌握了解委组履职活动开展情况。 2. 委组负责人负责本组工作计划的制定、活动的组织和委员的管理,向对应的专委会报告本组工作情况。 3. 委组每年至少开展3次以上的履职活动。每次开展履职活动,委组应提前邀请对应的区政协分管副主席和专委会负责人参加。 4. 委组可设联络员一名。联络员由委组负责人指定。联络员应相对固定,委组负责人应主动指导帮助联络员熟悉本委组业务工作,联络员应具备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能协助界别小组负责人做好界别小组履职活动的联系、安排、协调和活动情况记录、起草相关材料等工作。 5. 委组每次活动结束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履职活动视察调研报告、活动简报等相关书面材料报送对应的专门委员会,对活动中形成的提案、社情民意信息等材料也应及时报送,年终报送总结报告。区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对委组报送的材料要严格把关,经区政协分管副主席同意后,按工作程序送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和领导。 6. 委组要积极创新活动形式和方法,不断增强活动成效。 四、委组履职活动的保障 委组开展履职活动所需经费,由区政协办公室按每年财政预算核定经费予以保障。活动经费按照《政协昆明市五华区委员会委员(界别)活动经费使用管理的暂行办法》严格管理、使用。 本规则经区政协常务委员会议审议通过后施行,由区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