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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代政治得失》 —— 唐代(2)

 zd山笑 2025-04-30

三、唐代经济制度 (一)唐代的租庸调制 唐代的田赋制度称为“租”“庸”“调”。 1、租 (1)唐代实行的是一种均田制度,承北魏而来。政府配给人民以耕种的田地,年老仍缴还政府。在其授田期间,令其负担相当的租额。在唐代,租额仅为四十税一,较之汉代三十取一,更为优减。 (2)唐代均田制与古代井田制不同之处在于:井田分属于封建贵族,而均田则全属中央政府,即国家。均田是郡县制度下的井田,而井田则是封建制度下的均田。 2、庸 即是役,乃人民对国家之义务劳役。唐制每人每年服役二十天,较之汉代每人每年服役三十天又减轻了。 3、调 是一种土产贡输。各地人民须以其各地土产贡献给中央,大体上只是征收丝织物和麻织物。 4、租庸调制之用意 (1)孟子书里即有粟米之征,布帛之征,力役之征三项目。租即是粟米之征,庸是力役之征,调是布帛之征。 (2)中国是农业国家,人民经济主要仰赖土地。政府实行均田制,务使大家有田地,自可向国家完粮;耕种田地的自然是壮丁,农忙余暇时,为国家义务服役;有丁有田,自然有家,农业社会里的家庭工业,最要的是织丝织麻,国家征收他一部分的赢余,也不为病。唐代租庸调项目分明,有田始有租,有身始有庸,有家始有调。租庸调制的最高用意,为民制产。使有身者同时必有田有家,于是对政府征收此轻微的税额,将会觉得易于负担,不感痛苦。唐代租庸调制大体比汉代定额更轻,说得上是一种轻徭薄赋的制度。这是唐制较胜于汉制之所在。 (二)唐代账籍制度 1、账籍制度保障租庸调制推行 均田制是从北魏至初唐实行的一种按人口分配土地的制度,时间维持得并不久,而且推行也并不彻底。这是因为北朝乃及初唐,全国各地还分布着大门第豪族,他们拥有大量土地。即使是不彻底的均田制度,推行了一时期,便完全破坏了。依照历史来讲,租庸调制之所以能推行,全靠账籍之整顿。 2、账籍制度 (1)唐初人口册是极完密的。自小孩出生,到他成丁,以至老死,都登载上。 (2)当时的户口册就叫籍,全国户口按照经济情况分列九等。户口册,一式三份。一本存县,一本送州,一本呈户部。政府的租调,全都以户籍为根据。 (3)账,壮丁册子,这是庸的根据。当年即预定第二年课役的数目。 (4)唐制每岁一造账,三岁一造籍。一次称一比,因其可以用来和上期的簿账相比对。唐制,州县经常须保存五比,户部经常保存三比,如是地方政府对户口壮丁变动,可以查对到十五年,户部可以查核到九年。这一工作相当麻烦。户口有异动,田亩有还授(丁年十八授田,六十为老还官),这样大的一个国家,普遍经常地调查登记改动校对,丝毫不能有疏忽与模糊。这须具有一种精神力量来维持,否则很不容易历久不衰。 3、租庸调制度失败之原因 (1)帐籍制度未能坚持。 唐代很快便走上了太平治安富足强盛的光明时代,那时的人不免感到小小漏洞是无关大体的,于是偷懒马虎。人事的松懈,导致账籍登记工作漏洞越来越大,已无需等到户口太多,田亩太少,田地不够分配之时,租庸调制已然崩溃。这便是后来租庸调制失败的最大原因。 (2)地方豪强大门第从中舞弊,阻扰制度之进展。 4、小结 (1)就账籍制度可见,每一项制度之推行与继续,必贯注有一种与之相当的道德意志与服务忠诚,否则徒法不能以自行,纵然法良意美,也是徒然。任何一制度,必与其他制度发生交互影响。故凡一制度之成立,也绝非此制度可以单独成立的。 (2)账籍制度其用意,颇近似现代所谓的计划经济。这要照顾到、计划到全国民众,每个家庭,每个壮丁。近代,大规模利用科学统计,交通方便,声息灵活,印刷术容易,账籍登记尚且感到困难。古代交通不便,政府组织简单,纸张亦贵,书写不便,在这种情形下,户口登记逐渐错乱,遂使此制无法推行。迫不得已,才又改成两税制。唐代的租庸调制,可说结束了古代井田、均田一脉相传的经济传统,而两税制则开浚了此后自由经济之先河。 (三)唐代的两税制 1、创设时间 唐代的两税制,因其一年分夏秋两次收税,故称两税。此制开始于唐德宗健中元年,为当时掌理财务大臣杨炎所策划。自此以来,直到今天,中国田赋,大体上,还是沿袭这制度。 2、两税制与租庸调之不同 据唐时人说法,两税制与租庸调制最显著之不同者: (1)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 这就是说,你从江苏搬到湖北,也如湖北人一般,不分你是主是客,只要今天住在这地方,就加入这地方的户口册。如是则人口流徙,较为自由了。 (2)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 这是说,你有多少田,政府便向你收多少租。如是则义务劳役等种种负担,也获解放了。这不能不说是此制之好处。 (3)政府不再授田,民间自由兼并。两税制打破了中国古代传统一贯的平均地权、还受田亩的做法,即井田、王田、均田、租庸调。直到清代,田亩都容许自由买卖,自由兼并。 3、两税制与古制相较,也有毛病 据唐代当时一般意见说: (1)租庸调制三个项目分得很清楚,现归并一起,虽说手续简单,但日久相沿,会把原来化繁就简的来历忘了。遇有政府要用钱,要用劳役,不免又要增加新项目。而这些新项目,本来早就并在两税中征收了,现在再把此项目加入,岂不等于加倍征收。这是税收项目不分明之弊。 (2)两税制之实行,遂不再有全国田租额一律平等的现象 中国历史上的田赋制度,从井田制到租庸调制,全国各地田地的租额,都是先规定了定额,然后政府照额征收,如汉制规定三十税一,唐制则相当于四十而税一,这在全国各地,一律平等,无不皆然。然后政府再把收来的田租,作为政府每年开支的财政来源,这可说是一种量入为出的制度。而两税制规定的田租额,则像是量出为入。因当时杨炎定制时,依照的是定制前一年唐代宗大历十四年的田租收入,以此为标准,规定以后各地的征收额。如是,政府在征收手续上,省事简单,避免了每年调查统计垦田数和户口册等种种麻烦,但相因而起的弊病也很大。因如此一来,就变成了一种硬性规定,随地摊派,而不再有全国一致的租额和税率了,故说,两税制废弃了全国各地田租照同一规定数额征收的精神传统。据唐代著名政治家、文学家、政论家陆贽的奏议说: 臣出使经行,历求利病,窃知渭南县长源乡,本有四百户,今才一百余户。阒乡县本有三千户,今才有一千户。其他州县,大约相似。访寻积弊,始自均摊逃户。凡十家之内,大半逃亡,亦须五家摊税。似投石井中,非到底不止。 —— 这因为两税制之创始,本因之前的账籍制度淆乱了,急切无从整理,才把政府实际所得的田租收入,以某一年为准而硬性规定下来,叫各地方政府即照此定额按年收租。若某一地因某种情况户口减少了,垦地荒旷了,然政府还是把硬性规定,按征收额平均摊派到现有的垦地和家宅去征收。于是穷瘠地方,反而负担了更重的租额,形成如陆贽所说,由五家来摊分十家的负担,这岂不凭空增加了他们一倍的租额吗?于是那地的穷者愈穷,只有继续逃亡,直到最后由一家两家来分摊原来十家的负担不止,而此一家两家则终必因破产而绝灭了。 —— 那些逃户迁到富乡,富乡的户口增添,垦地也多辟了。但那乡的税额因早已硬性规定下,于是分摊得更轻了。 —— 由此情形,势必形成全国各地的田租额轻重不等,大相悬殊,终究走上穷苦的更穷苦,富裕的愈富裕之路。这是唐代两税制度严重影响到此后中国各地经济升降到达一种极悬殊的情形之所在。虽说此后的两税制,曾不断有三年一定租额等诏令,但大体来说,自唐代两税制创始,全国各地,遂不再有田租额一律平等的现象,则是极显著的事实呀! (3)两税制规定不收米谷而改收货币,因此农民必得拿米粮卖出,换了钱来纳税。如是则商人可以上下其手,而农民损失很大。据当时的陆贽说: 定税之数,皆计缗钱。纳税之时,多配绫绢。往者纳绢一匹,当钱三千二三百文,今者纳绢一匹,当钱一千五百文。往输其一,今过于二。 又据四十年后的李翱说:建中元年,初定两税,至今四十年。当时绢一匹为钱四千,米一斗为钱两百,税户输十千者,为绢二匹半而足。今绢一匹,价不过八百,米一斗,不过五十。税户之输十千者,为绢十二匹。况又督其钱,使之贱卖耶?假今官杂虚估以受之,尚犹为绢八匹,比建中之初,为加三倍。 这一项田租改征货币的手续,也从两税制起直延续到现在。最主要的是,政府为财政收支以及征收手续方便,牺牲了历史上传统相沿的一项经济理想,即土地平均分配的理想。自两税制推行,政府便一任民间农田之自由转移,失却为民制产的精神。结果自然会引起土地兼并,贫富不平等,耕者不能有其田,而奖励了地主的剥削。 4、小结 (1)两税制之变更,是中国田赋制度上最大的变更。 两税制是中国历史上,经济制度、土地制度古今之变的一个至大项目。它结束了历史上田赋制度之上半段,而以后也就只能沿着这个制度稍事修改,继续运用下去。这虽不能说是历史上之必然趋势,然而也实在有种种条件在引诱,在逼迫,而始形成此一大变动。 (2)中国历史上的经济与文化基础,一向安放在农村,并不安放在都市。 先秦时代是封建贵族,唐以前是大家门第,中唐后逐渐变到,既没有封建,又没有门第,而城市工商资本,在中国历史传统上,又始终不使它成为主要的文化命脉。一辈士大夫知识分子,还可退到农村做一小地主。农村文化,因此小数量的经济集中而获得营养。若使中唐以后的社会,严格执行按丁授田的制度,那将逼使知识分子不得不游离农村,则此下的中国文化也会急遽变形。从以上这点,也足说明何以中唐以后,两税制度能一直推行到清末。 (四)汉唐经济财政之比较 把汉唐两代的经济财政政策两两相比,又见有恰恰相反之势。 1、汉代经济政策 武帝创行盐铁政策,节制资本,不让民间过富,是在经济之上层加以一种限制。然其下层的贫穷,政府却并未注意到。总的说,汉代田租是很轻的,但农民并未得到好处,穷人还是很多,甚至于逼得出卖为奴。政府的轻徭薄赋,只为中间地主阶层占了便宜。 2、唐代经济政策 其主要用意,在于不让民间有穷人。租庸调制的最要精神,不仅在于轻徭薄赋,尤其是侧重在为民制产。至于上层富的,政府并不管。在开始,商业尽自由 ,不收税。而每一穷人,政府都设法授田,使其可以享受水准以上的生活。 3、小结 (1)汉代是在社会上层节制资本,而下层则没有力量管;唐代让上层的富民能自由发展,同时注意到社会下层,由国家计划分配。 (2)唐代人似乎更要高明些。他可以许你过富,却不让你过穷。这有些近似现代英美的自由经济。汉代人似乎不大高明,他只注意不让你过富,而无法防止下层劳苦民众陷于贫穷。 (3)汉唐两代经济政策理想之不同,亦仅限于初唐。待后租庸调制崩溃,改成两税制,茶盐各项也都一一收税,便和汉代差不多了。至 (4)汉代之盐铁政策,起于武帝征伐匈奴,向外用兵;而唐代租庸调制之破坏,以及茶盐诸税之兴起,也是起于玄宗以后,向外开疆拓土,德宗时代,因向外用兵引起军人作乱,内战频起。总之是由兵祸而引起了经济制度之变动,则汉唐并无二致。 四、唐代兵役制度 (一)汉唐兵农合一制之比较 唐以前,中国兵役制度,遍及全民众,可说是一种兵农合一制。依照现代人讲法,这是一种社会经济与国防武装的紧密联系。唐代兵役制度改变了,可说是另一种的兵农合一制。 1、汉代方式,寓兵于农,亦即是全农皆兵,把国防武装寄托于农民的生产集团 ,生产集团同时即是武装集团 ; 2、唐代方式,寓农于兵,在武装集团里寄托生产,不是在生产集团里寄托武装。所以只能说是全兵皆农,而并非全农皆兵。把武装集团同时变成生产集团 ,每个军人都要种田,却并不是要每个种田人都当兵。这一制度,从北周苏绰创始,唐代人不过踵其成规。从历史上讲,唐制似乎又要比汉制好一些。因为中国国家大,户口多,不需要全农皆兵。全农皆兵,反而变成有名无实,训练不精。只要全兵皆农,不是军人坐食饷粮,安逸无事,就够了。唐代的这种全兵皆农制,在当时称之为府兵。 (二)唐代府兵制度 1、“府”之由来 当时的地方政府分两级,下一级是县,上一级是州,这都是管地方行政的。府兵之府,是指在地方行政区域的州县里,另划一块军事区域,这块区域为军队屯扎地,就称“府”,唐代称之为折冲府。 2、当兵之条件 (1)当时户口分九等,这是根据各家财富产业而定的。由此便可想见当时的政治规模,一千多年前,全国户口就调查得很清楚,而且还要根据各家经济情况分成九个等第,那是何等细密的用意! (2)据当时法令,下三等民户,是没有当兵资格的,只在上三等和中三等之中,自己愿意当兵的,由政府挑选出来,正式当兵。当兵人家的租庸调都豁免了。这是国家对他们的优待。不过军人无饷给,一切随身武装,也是军人自办。 3、府兵制度 (1)如果某地是军事要地,便在那地方设立一个折冲府,相当于现在的军区。一个折冲府内,一般集合有上中等人家一千二百家。政府募招上中等人家的壮丁籍为府兵。 (2)折冲府共分三等:上府一千二百人,中府一千人,下府八百人。 (3)折冲府的数目,有时多,有时少。唐代时,大概全国共有六百个到八百个府。若假定这八百个府都是中府的话,那唐代全国便有八十万军队,最少也有四十万。而这四十万乃至八十万的军队,并不要国家一文钱,一粒米的给养,因为他们自己有田有地。他们一面保卫国家,一面还自立生产。 (4)这八百个府的三分之一(将近三百个),分配在中央政府附近,即唐代人所谓关内(山西函谷关以西长安四围之附近地区)。其余三分之二(四百到六百个府),便分布在全国。山西和边疆相较其他地区多一些,其他地区有一州只有一府的,或一州并无一府的。 (5)府兵年满二十岁时,开始服役。 (6)每个府兵须到中央首都宿卫一年,叫做上番(轮替值勤),与汉代人所谓践更相似,不过汉人践更是在地方服役。唐人除在中央上番外,其余时间都在本府,耕田为生,于农隙操练。 (7)番数。府地距离中央五百里的,宿卫(上番)一次得五番,一千里的七番,一千五百里者八番,二千里十番,二千里以外十二番。五百里者往返两次,得十番,适抵二千里者往返一次;一千五百里者往返三次,得二十四番,适抵二千里以外者往返两次。计番数,目的是轮番到中央宿卫,平均劳逸。但若遇国家有事,全国各府均可抽调,不与宿卫番数相关。 (8)大将军。中央直辖有十六个卫,每个卫,都有一个名称,各卫的都设有大将军。打仗时,由大将军统领出征。待战事结束,兵归于府,将归于卫。 (9)军队回到本乡,在他府里有一个折冲都尉,负责平时的训练。 (10)唐代养兵,不花一文钱,不费一粒米;而养将,也不让其预问政事。除却战事,大将军并不统带军队。武官立功,以勋名奖励。文官分品级,武官分勋阶。《木兰词》所谓策勋十二转,勋位也是一级一级升上的,这不是升官,而是升勋。故武官又称勋官,勋官有爵号无实职。立功以后,最高的在朝做大将军,多数还是回家种田,国家社会对立功者自有某种优待。有时是经济的,有时是名誉的。武官有勋爵无无职,自有其尊荣,因此并不干预政治。唐代根据这个府兵制度统治全国,同时向外发展,变成当时全世界第一个强大的国家。 4、府兵制失败之原因 府兵制度后来失败了,并不是当时人不要此制度,而实因人事之逐步颓废所致。 (1)当宿卫的府兵,其家庭经济都很殷实,平素生活也都不错。唐太宗时,这种士兵到中央宿卫,皇帝也常与他们在宫廷习射,政府看得起他们,他们也就自觉光荣。后来天下太平,每年几万人轮番到中央,没事可做。皇帝也不再注意他们,大臣亲贵盖花园,造宅第,都向军队借人手。士兵变成苦工,受人贱视。遇到上番,便多逃亡规避。 (2)唐初,府兵出外打仗阵亡,军队立刻把名册呈报中央。中央政府马上下令地方地方政府派人到死难士兵家里去慰问,送他勋爵,给他赏恤。常常是阵亡军人的棺木还没运回,政府一应抚恤褒奖工作都已办妥。这等事关系极大,尤其在军队精神上,有说不尽的鼓励。现代西方国家也在这样做。但中国唐代,早就这样做了。后来,军队和政府犯了松懈病,疏慢病。战事结束,军队复员了,死者家属还不见政府派人来。死的似乎白死了,人心便这样地渐渐失去了。 (3)有了相当勋位的军人,仅仅是一种荣誉,因他还是一个兵,与实职官员不同。而政府要员,有时还派他去服力役,给差唤。别人称呼勋位如中尉、上校之类,也不再是尊敬,而是讥讽了。勋位曾引为荣耀的,如今转而为辱。武官勋名被看不起,军人地位也就堕落了。 (4)政府刻意开边,开边需要防戍边疆的军队。本来府兵打完仗就复员,现在变成长期戍边。最初去戍边的,还可交替轮番,后来第二批新的不送出去,第一批旧的要想复员也复不成,于是两年三年地继续。这些府兵本都是殷实之家的子弟,国家不他们的田租,不要他们当差,所有他们有力量自备衣服、马匹、兵器。衣服的长短肥瘦称身,刀槍轻重也能配合他的体力,马的性格也懂得,他的生命要靠这些,前途立功,也要靠这些,所以一切衣甲、兵器、马匹都很好,很讲究,很精良。有些府兵,仍恐国家薪饷不够用,随身还带点零用钱。到了边疆,边疆的营官以替他们保管为名,收缴上去。为达到霸占目的,故意让这些士兵们作苦工,处处折磨他们,希望他们早死。这许多事,在正史中并无记载,而在许多零碎文件中,才可看出。然而正因为这许多事,唐代的府兵制度就垮了台。即如杜工部诗:“一从十五北防河,便至四十西营田,去时里正与裹头,归来头白还戍边”。这就是说军队没有复员,没有休息了。府兵怕到边疆,在本府先自逃亡。出外不返的,也都家破田荒,没有后代了。 (5)后方兵员枯竭,政府有钱有势,临时买外国人当兵。边疆上逐渐都变成外国兵。安禄山、史思明,看他们名字是中国式的,而且是中国边疆大吏,寄付与国防重任的,实际上就都是外国人。平定安史之乱的李光弼,与郭子仪齐名,其实也是外国人。这是唐代一个特殊现象。因唐代武功太大,四围都成中国的下属,唐太宗已被称为天可汗,这如称皇帝的皇帝,唐代实在太富太强了,他们忽忘了民族界线,不懂害怕外国人,不懂提防外国人,大量使用外国人当兵作将,结果才弄得不可收拾。于是唐代的府兵一变而成为藩镇,军阀割据,胡族临制。那真是惊天动地的大变迁,那何尝仅仅是一种政治制度的变动呢?我们研究政治制度,也该放大眼光,不要单就制度来看制度! 五、唐代制度综述 1、论中央政府之组织 结束了上半段历史上的三公九卿制,开创了下半段的尚书六部制。 2、论选贤与能 结束了上半段的乡举里选制,开创了下半段的科举考试制。 3、论租税制度 结束了上半段的田租、力役、土贡的分项征收制,开创了下半段的单一税收制。 4、论到军队 结束了上半段的普及兵役制,开创了下半段的自由兵役制。 综此几点可以说:唐代是中国历史上在政治制度方面的一个最大的转捩中枢。唐以后中国历史的演变是好是坏,那是另外一回事。罗马帝国亡了,以后再没有罗马了。唐室覆亡以后,依然有中国,有宋有明有现代,还是如唐代般,一样是中国。这是中国历史最有价值最勘研寻的一个大题目。这也便是唐代之伟大远超过罗马的所在,更是它远超过世界其他一切以往的伟大国家之所在。但专就中国论,汉以后有唐,唐以后却再也没有像汉唐那样有声色,那样值得我们崇重欣羡的朝代或时期了,那也是值得我们警惕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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