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书·高宗肜róng日 有飞雉升鼎耳而雊gòu,祖己训诸王,作《高宗肜日》、《高宗之训》。 高宗肜日,越有雊雉。祖己曰:“惟先格王,正厥事。”乃训于王。曰:“惟天监下民,典厥义。降年有永有不永,非天夭民,民中绝命。民有不若德,不听罪。天既孚(=付)命正厥德,乃曰:'其如台?’呜呼!王司敬民,罔非天胤,典祀无丰于昵。” 译文 高宗(武丁)祭先帝成汤,有一只野鸡在鼎耳上鸣叫。祖己训王,并作《高宗肜日》、《高宗之训》两文。 又祭高宗的那一天,有一只野鸡在鼎耳上鸣叫。祖己说:“要先宽解君王的心,然后纠正他祭祀的事。”于是开导祖庚。祖己说:“上天监视下民,赞美他们合宜行事。上天赐给人的年寿有长有短,并不是上天使人夭折,而是有些人自己断绝自己的性命。有些人有不好的品德,有不顺从天意的罪过。上天已经发出命令纠正他们不好的品德,您说:'要怎么样呢?’”啊!先王继承帝位被百姓敬重,无非都是老天的后代,在祭祀的时候,近亲中的祭品不要过于丰厚啦! 注:高宗:指殷王武丁。他是盘庚的侄子,殷商的二十三代君主。他在商王朝的发展史中,起着重要作用。肜,音融,又祭叫肜。肜日,又祭之日。祭谁呢?旧说以为高宗又祭成汤。近人研究甲骨卜辞的记载,发现肜日上的人名是受祭的祖先,因此认为高宗肜日确是祖庚又祭高宗。后说依据卜辞,大约接近真实。高宗的儿子祖庚在又祭高宗的时候,忽有一只野鸡飞到鼎耳上鸣叫,祖庚为此恐惧,他的大臣祖已趁此机会开导祖庚改革当时的祭祀制度。史官记录了这件事,名叫《高宗肜日》。 祖己,當是武丁之子祖庚的兄弟“兄己”,後世亦稱之“祖己”。“兄己”、“祖己”均見諸卜辭。 “肜”乃是卜辭中常見祭祀之一種。自王國維始,學者將肜祭分為“肜夕”、“肜日”、“肜龠”三部份:“肜夕”是前祭,“肜日”是正祭(于被祭王廟號之天干日進行),“肜龠”是后祭。 释疑 高宗,也就是武丁(太宗,蓋是太戊;中宗,蓋是祖乙)。那么武丁在祭祀何王?《尚書》“大傳”云“武丁祭成湯”;《史記·殷本紀》有與《尚書·高宗肜日》內容類似的記載,亦云“武丁祭成湯”。當然,史遷的史料來源可能也就是《尚書》“大傳”。別出心裁之說自元代鄒季友始,曰:非“武丁祭成湯”也,是“祖庚祭武丁”也。自王國維引用出土甲骨以為佐證之後,支持此別說者大有人在。 高宗肜,日越,有雊雉。 何謂“日越”?“日虧”是也。按劉起釪先生在大作《尚書校釋譯論》中的考證,漢本《尚書》中“越”皆作“粵”。另,在金文中,“越”、“粵”則作“雩”。“粵”、“雩”皆從“亏”。“虧”亦從“亏”,且其金文字形,與“粵”、“雩”相去不遠,可通。何謂“日虧”?日食是也。《周易·谦卦》曰:“天道虧盈。”《管子·白心》曰:“日極則仄,月滿則虧。”可見,“虧”乃與“盈”、“滿”相對而言。 古來日食乃是災異之象,加之“雊雉”群現,更增其恐懼。雊雉,古今學者考之,皆曰即“鳴雉”也。《上博簡·競建內之》之所謂“有雉雊于彝前”,更增其證據,可從。雉,山雞也,其鳴聲(山雞叫聲)正可用“呴”來記錄。日食發生,群鳥會驚恐而鳴叫—— 這可是有根有據的自然現象。 日食而雉呴,參與祭祀的人一定吃驚不小。在商人的概念里,雉(以及鴞等)乃是祖先身隕后不死魂靈之載體,也是上帝與下民溝通的媒介。祭祀時雉來而鳴,馬上會引起殷民聯想—— 會否祖先從上帝那裡帶了什麽話來? 祖己這時候說了:“這是先王告訴我王該當修正其諸事。”格,告也。《尚書·堯典》曰:“允恭克讓,光被四表,格于上下。”所謂“格于上下”,“告于上下”也。《尚書·湯誓》曰:“格爾眾庶,悉聽朕言。”所謂“格爾眾庶”,“告爾眾庶”也。 “惟先格王”和“正厥德”之間的逗號可以去掉: 祖己曰:“惟先格王正厥德。” “乃訊于王曰”後仍是祖己話。“惟天監下民”之“民”,蓋是衍入字,因《史記》引文及諸多古版《尚書》無此字。其實,云“惟天監下”則義已備。天,卜辭用如“大”,此處之“天”顯非“大”義。在金文中,“天”寫如: 人形,蓋是“先人”之義。一個可能是,金文時代的“天”,其意義源自於“先”,后則與“先”有別。祖先崇拜,正是商、周人民所共有的特色。有學者見此處用“天”不用“帝”,乃推測《高宗肜日》一文蓋作於西周,乃是周之史官(或曰宋之史官)追記前朝之事—— 有一定道理。 典,定也,司也。《尚書·呂刑》曰:“四方司政典獄。”可見,“典”與“司”同義。義,乃“宜”之假借。宜,當也。永,長也,無疑。“民中絕命”之“民”蓋亦衍字。 至此,“乃訓于王曰:'惟天監下民,典厥義,降年有永有不永。非天夭民,民中絕命。……”可整理為: 乃訓于王曰:“惟天監下,典厥義,降年有永,有不永。非天夭民,中絕命。…… 祖己教導王說:“上帝監督下民,確定何者為當,賜予的享國之年可長可短。不是上帝要下民早亡,半路背棄其成命……”。 “民有不若德,不聽罪。”此段話讀之頗感可疑!何謂“不若德”?不若,則焉有德?何謂“不聽罪”?不聽,則當何聽?更改句讀如下: …… 民有不若,德不聽罪?…… 若,如也,順也。“如”、“若”因音同而通假,古籍中例證無數。先秦盟誓中常用的“有如……”句式,意思就是“果順……”。不若,“不順”也,不順上帝之旨意也。聽,受(接受)也。《左傳·成公十一年》曰:“鄭伯如晉聽成。”所謂“聽成”,“受成”也。《左傳·桓公二年》曰:“夫名以制義,義以出禮,禮以體政,政以正民,是以政成而民聽。”所謂“民聽”,“民受”也。不聽,“不受”也,讀史者所熟稔。 然則何謂“德不聽罪”?—— “敢不聽罪”也!德,其實通“得”。劉起釪先生在《尚書校釋譯論》中說: 而“得”,先秦一直與“敢”、“能”互代而用。萧旭先生在《清華竹簡<金縢>校補》一文中指出: 據裴學海《古書虛字集釋》“能”字訓“敢”、“得”輾轉以說之。拙著《古書虛詞旁釋》云:“敢,猶得也。”舉例甚多。茲再補二例。《國語·晉語二》:“公子重耳出見使者曰:'子惠顧亡人,重耳父生不得供備灑埽之臣,死又不敢蒞喪以重其罪。”“敢”、“得”對舉同義,下文“重耳出見使者曰:'君惠弔亡臣,又重有命,重耳身亡,父死不得與於哭泣之位”,正作“得”字。此異字同義之例,是為確證。 ……天既孚命正厥德,乃曰:'其如台?’嗚呼!…… 這幾句的句讀,老悶無不同意見。孚,《史記》作“附”,出土之“漢石經”和《漢書·孔光傳》均作“付”。《說文》曰:“付,與也。”“付命”就是“與命”。命,令也,其既出自上帝(天),上帝安得復“與”之?老悶的看法是,“天既付命”之“天”乃是“先”之誤:先王陟后在天,受命于上帝,化為雊雉,而致上帝之命於後嗣下民!德,善也,“德”字遍見于《尚書》。 “乃曰”之後是何人所言?—— 是當日所祭先王之靈假雊雉之口而發言也。聽一聽山雞的鳴叫聲,其發音不正如用上古聲韻所讀之“其如何”三字嗎?(注:如台,“如何”也。“台”、“何”、“余”、“予”諸字上古音同,參見老悶《台小子》諸文。)聽到為後嗣操碎了心的先王之靈焦急而聲音淒厲地問“其如何(該怎麼辦啊)?”,祖己忍不住“嗚呼”了一下! “嗚呼”之後三句,給出與眾不同的句讀如下: ……王、司敬,民罔非天,胤典祀,無豐于尼。” 注意,《高宗肜日》之前文未提及所謂“敬民”,若在此提及,則恐怕離題。敬,肅也,恭也。敬於何也?敬於上帝。“王”是商王,“司”是商王之諸有司。“王”、“司”既論及,則不可不提“民”。所謂“民罔非天”者,“民無背天”也,謂民不可有悖于上帝之命。 胤,繼也。典,“奠”也。所謂“胤典祀”,即祭奠不輟也。豐,“禮”也。《史記》轉述《尚書》此段時云“常祀毋禮于棄道”。後世注疏家往往據此釋“典”為“常”—— 副詞“常”的含義其實已經包括在動詞“胤”字里了。尼,古文《尚書》作“昵”,古文家釋“昵”為“禰”,并進一步將“禰”解讀為“父廟”;相應地,古文家釋“豐”為其本字:“豐盛”之“豐”—— 謂宗廟祭祀不可僅豐盛於父王(近人或曰“直系先王”、“大示”、“大宗”),而冷落了其他祖先(近人或曰“旁系先王”、“小示”、“小宗”)。問題是,《高宗肜日》前文乃是談及上帝和臣民的關係處理,若於文章結尾處轉而論及祭法,不合邏輯。也有許多學者將“尼”解讀為“慝”—— 可信!《禮記·樂記》曰:“世亂,則禮慝而樂淫。”所謂禮“慝”,禮于“邪道”也。《詩經·鄘風·柏舟》曰:“之死矢靡慝”—— “至死也無邪心”也;此詩之前段更有“之死矢靡他”—— “至死也無他心”也。“慝”字之上古音從“匿”,進而可知從“若”,正與“尼”音近而合。如此理解“尼”,也正與史遷之所謂“棄道”不謀而合! 綜上,整理后的《高宗肜日》一文復寫於下(個別字有所替換),希望這樣的解讀更接近于此文之“原始風貌”: 高宗肜,日虧,有雊雉。祖己曰:“惟先告王正其事。”乃訓于王曰:“惟天監下,定其宜,降年有永,有不永。非天夭民,中絕命,民有不若,敢不聽罪?先既付命正其德,乃曰:'其如何?’嗚呼!王、司敬,民無背天,胤奠祀,無禮于慝。” 商书·微子 殷既错天命,微子作诰父师、小师。 微子若曰:“父师、少师!殷其弗或乱正四方。我祖厎dǐ遂陈于上,我用沈酗于酒,用乱败厥德于下。殷罔不小大好草窃奸宄guǐ。卿士师师非度。凡有辜罪,乃罔恒获,小民方兴,相为敌仇。今殷其沦丧,若涉大水,其无津涯。殷遂丧,越至于今!” 曰:“父师、少师,我其发出狂?吾家耄逊于荒?今尔无指告,予颠隮,若之何其?” 父师若曰:“王子!天毒降灾荒殷邦,方兴沈酗于酒,乃罔畏畏,咈fú其耇gǒu长旧有位人。 今殷民乃攘窃神祗之牺牷牲用以容,将食无灾。 降监殷民,用乂仇敛,召敌仇不怠。罪合于一,多瘠罔诏。 商今其有灾,我兴受其败;商其沦丧,我罔为臣仆。诏王子出,迪我旧云刻子。王子弗出,我乃颠隮jī。自靖,人自献于先王,我不顾行遁。” 译文 微子这样说:“父师、少师! 殷商恐怕不能治理好天下了。我们的先祖成汤制定了常法在先,而纣王沉醉在酒中,因淫乱而败坏成汤的美德在后。殷商的大小臣民无不抢夺偷盗、犯法作乱,官员们都违反法度。凡是有罪的人,竟没有常法,小百姓一齐起来,同我们结成仇敌。现在殷商恐怕要灭亡了,就好象要渡过大河,几乎找不到渡口和河岸。殷商法度丧亡,竟到了这个地步!” 微子说:“父师、少师,我将被废弃而出亡在外呢?还是住在家中安然避居荒野呢?现在你们不指点我,殷商就会灭亡,怎么办啊?” 父师这样说:“王子!老天重降大灾要灭亡我们殷商,而君臣上下沉醉在酒中,却不惧怕老天的威力,违背年高德劭的旧时大臣。现在,臣民竟然偷盗祭祀天地神灵的牺牲和祭器,把它们藏起来,或是饲养,或是吃掉,都没有罪。再向下看看殷民,他们用杀戮和重刑横征暴敛,招致民怨也不放宽。罪人聚合在一起,众多的受害者无处申诉。 “殷商现在或许会有灾祸呢,我们起来承受灾难;殷商或许会灭亡呢,我不做敌人的奴隶。我劝告王子出去,我早就说过,箕子和王子不出去,我们殷商就会灭亡。自己拿定主意吧!人人各自去对先王作出贡献,我不再顾虑了,将要出走。” 注:微子,子姓,宋氏,名启,后世称微子、微子启、宋微子、殷微子。今河南商丘人。是宋国开国国君,微子是商王帝乙的长子、商纣王帝辛的长兄。 子启同母兄弟共有三人,子启是长兄,中衍(宋微仲)居中,受德(商纣王)最小。微子启的母亲生子启和中衍的时候还是妾的身份,后来成为正妻后才生下了纣。父母想要立长子子启为太子,而太史(商的罪人)则依据法典为此事争辩,认为有正妻的儿子在,就不可立妾的儿子做太子。子启因此没有成为商王的继承人。周朝初年,子启被周成王封于商朝旧都商丘(今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建立宋国,爵位公爵,特准其用天子礼乐奉商朝宗祀,成为周朝宋国的开国始祖,后世称之为宋微子(汉代因避汉景帝刘启之讳,改启为开)。子启死后,其二弟中衍(宋微仲)继承宋国君主之位,葬子启于宋国国都商丘西南二十五里微子墓,建有微子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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