谱丁信息登记说明(续1) ——关于村头“家谱”的若干思考 本期说一下“谱丁信息登记表2”需要注意的事项,填写“信息登记表”必须强调的几个问题。 一、“信息登记表2”。 “表2”的第一、第二、第四部分的说明与“表1”相同,请参阅前面二期,此不赘述。但是,请各位注意: “表1”如果填写男丁的内容,“表2”就是填写“妻子”的内容; “表1”要是填写女丁的内容,“表2”就是填写“丈夫”的内容。 无论男女,未婚的就无需填写“表2”。 至于“表2”的第三部分“姻亲情况”,要特别注意两点: 一是“姻亲简况”中的“父亲”“母亲”,是相对“表1”主体人的,这个主体人既可能是本家族的“男丁”,也可能是本家族的“女丁”。若“表1”主体人是男丁,则“表2”这一项就填写岳父、岳母的简况;若“表1”主体人是女丁,则填写丈夫的父母的简况。 二是如果可能,姻亲的祖父祖母的简况写在“备注”栏,或另纸书写。 二、必须强调的几个问题 (一)“赞”“茂”行开始,每人填写。 “信息登记表”主要是用于“赞”“茂”字行起至今的族人,在原谱的基础上进行“信息登记”,以查验原谱有无错漏,并添丁续谱。所以,从“赞”“茂”字行起至今的族人,无论原谱是否上名了,族人每人(包括已经逝世者)都必须填写“信息登记表”(至少要填写“表1”)。 “赞”“茂”字行前的族人如果需要,亦可填写。一般情况下,极少有此需要。因为年代久远,没有档案资料留存。但是,如果明知原谱有错漏的项目,就一定要在此次提供的原谱影印件上郑重修补。 (二)查有实据,真实可靠。 除可以参考原谱外,自家的身份证、户口簿、“命簿”;各类票据、证书、通知书;自己收集、保存的资料、档案等,都是填写“信息登记表”的重要依据。若有不一致的,则应进行咨询、探讨,选取可信度最高的予以确认,务必做到真实可靠,切勿马虎了事。也不要“不好意思”,回避客观事实。 ![]() 西安“大唐不夜城步行街” ——拍照于20240502 (三)全面具体,能详尽详。 家谱的编修涉及到家族及其个人多方面的资料,一个人从何时出生到何时逝世、墓葬何处,都可以在家谱中看到。所以,应当全面、具体地收集个人、家庭的相关信息,努力做到:应体现的尽量体现,能详细的尽量详细。当然,“没有的”栏目就填写“无”,“不可靠的”就不写或是作为问题提出,切不可随意填写、弄虚作假。 (四)甄别原谱,修补错漏。 在编修“家谱”时,由于多种原因,我们已经无法了解我们家族“存”字行及其之前族人的详细个人信息,只能从原谱中摘录应用。原谱是花费了极大苦心的,绝大多数是准确的。但“百密尚有一漏”,实际上也已经发现了一些错漏。因此,对原谱也不可完全照搬,而应该进行必要的、可能的校验。凡是有错漏的、有疑问的,都应予以修补或重新登记,并加上标注,以利此次编修家谱进行订正或说明。例如原谱中有的“妣”(姓名、何处人氏等)、“生”(出生年月日)、“坟墓朝向”等是空白的(其中有的是预留空白而未填写的),最好能够补上。 (五)钢笔填写,字迹端正。 所有表格都用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不用铅笔、原珠笔、彩色笔。用字规范,不用“自造字”“自简字”;除原谱“赞”“茂”字行及其之前的人名外,自“圣”“发”字行起,一律使用国家法定的简化字。字迹必须清晰、端正,对确需改动的,只“划改”不“涂改”(即:用一条斜短线或二条横线划去错误之处后,把正确的写在相邻位置,而不可就字改字或是涂抹原字再写)。 (六)填后核对,确保无误。 “家谱”是一个家族(家庭)、个人的“私有档案库”,其基础数据都来源于“信息登记表”。所以,“信息登记表”填写后,要经过二三次的核对(自查、互对),以保证信息的准确无误。 总之,编修一次家谱不易。编修“家谱”是我们家族、家庭、个人的一件大事,请各位族亲严肃对待,热情参与,实事求是,认真填写,争取编修出一部较高质量的家谱! 【20250429修改】 阅读、关注, 敬请点赞、在看…… 202505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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