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陕西省有府七,曰:西安、同州、凤翔、汉中、延安、榆林、兴安;有直隶州五,曰:商州、乾州、邠州、鄜州、绥德州。总领散州五、散厅八、县七十三。 西安府(领州一、厅二、县十五) 领州一:耀州;领厅二:宁陕厅、孝义厅;领县十五:长安、咸宁、咸阳、兴平、临潼、高陵、鄠县、蓝田、泾阳、三原、盩厔、渭南、富平、礼泉、同官。
同州府(领州一、厅一、县八) 领州一:华州;领厅一:潼关厅;领县八:大荔、朝邑、郃阳、澄城、韩城、白水、华阴、蒲城。
凤翔府(领州一、县七) 领州一:陇州;领县七:凤翔、岐山、宝鸡、扶风、郿县、麟游、汧阳。
汉中府(领州一、厅三、县八) 领州一:宁羌州;领厅三:留坝厅、定远厅、佛坪厅;领县八:南郑、褒城、城固、洋县、西乡、凤县、沔县、略阳。
延安府(领县十) 领县十:肤施、安塞、甘泉、保安、安定、宜川、延长、延川、定边、靖边。
榆林府(领州一、县四) 领州一:葭州;领县四:榆林、神木、府谷、怀远。
兴安府(领厅二、县六) 领厅二:汉阴厅、砖坪厅;领县六:安康、平利、洵阳、白河、紫阳、石泉。
直隶商州(领县四) 领县四:镇安、洛南、山阳、商南。
直隶乾州(领县二) 领县二:武功、永寿。
直隶邠州(领县三) 领县三:三水、淳化、长武。
直隶鄜州(领县三) 领县三:洛川、中部、宜君。
直隶绥德州(领县三) 领县三:米脂、清涧、吴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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