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文物与文物鉴定:概念阐释与实践方法(一)文物的概念与范畴尹夏清教授首先梳理了 “文物” 概念的历史演变:从《左传》中 “文物以纪之” 的典章制度内涵,到宋代 “古器物”“古物”、明清 “古董”“古玩” 的物质遗存认知,直至 1982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以列举式明确现代文物定义 —— 人类创造或与人类活动相关、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不可再生物质遗存,包括可移动文物(如红山文化女神像、唐三彩俑)与不可移动文物(如西安碑林、小雁塔)。2004 年修订的文物法进一步补充民族文物、红色文物等类别,并将古脊椎动物化石与古人类化石纳入保护范畴。 文物类型涵盖实物、艺术品、工艺美术品、图书资料等,可移动文物按级别分为一级、二级、三级珍贵文物与一般文物;不可移动文物包括古文化遗址、古建筑等,级别涵盖全国重点、省市级及未定级保护单位。世界文化遗产如丝绸之路长安 — 天山廊道遗址,即包含大量不可移动文物,而秦始皇帝陵博物院则兼具不可移动与可移动文物保护职能。 (二)文物鉴定的核心内容与方法1. 鉴定必要性与目标面对历代仿制品与现代赝品,文物鉴定是辨别真伪、断代、定产地、评价值的核心手段,也是文物出境管理、藏品征集的基础。例如商代、西周、春秋时期的 “鬲”,可通过器型(商瘦高、周矮扁)、纹饰(商无铭文、周有铭文)、工艺(铸造痕迹)区分时代。 2. 多维度鉴定方法![]() 藏品的定名与定级:规范标准与价值评估(一)藏品定名:准确性与科学性原则定名需遵循 “观其名而知其貌”,由 “时代 + 特征 + 器型” 三要素构成,优先采用器物自名(如 “司母戊鼎”),无自名则据史籍、造型用途定名。 (二)藏品定级:价值分层与评估标准依据《文物藏品定级标准》,文物分为珍贵文物(一级、二级、三级)与一般文物,核心评估维度为历史、艺术、科学价值: 定级需结合存世数量、地域特征、文化交流意义,如山西晋国器物出土于秦国,因跨文化属性可提升评估等级。2024 年《国有馆藏一级文物定级工作指南》强调多学科手段(科技检测、文献考证)与专家论证,确保精准判断。 藏品征集:鉴定为基与规范流程(一)征集原则:一票否决与专家适配藏品征集以文物鉴定为前提,严格执行《国有博物馆藏品征集规程》,坚持 “一票否决制”,即任一专家对真伪存疑则终止征集。需根据藏品类别匹配对口专家,例如陶瓷器征集邀请熟悉窑口特征的学者,避免跨领域误判。对于争议器物,建议暂缓决策,通过深入研究(如科技检测、考古比对)再定结论,防止珍贵文物遗漏。 (二)实践要点:地域特色与未来导向尹夏清结合 20 余年文博经验指出,征集需聚焦博物馆定位与地域特色,如北方博物馆可侧重青铜器、陶瓷器,南方关注原始青瓷、印纹硬陶。同时,兼顾近现代文物与新兴领域(如工业遗产、非遗实物),确保藏品体系与时俱进。案例中,某馆征集的西周土地纠纷铭文鼎,因填补研究空白被定为一级文物,体现了学术前瞻性的重要性。 (三)工作规范:流程严谨与责任明晰国家文物局规定,一级文物定级需经初步鉴定、省级审核、国家备案,确认后才可对外公布。征集档案需完整记录器物来源、鉴定意见、专家签字,确保可追溯性。对于非科班出身的工作人员,建议通过专业培训、在职深造、图录研究等提升能力,逐步构建 “一专多能” 的知识体系。 结语:文物管理的时代使命尹老师在本次课堂系统梳理了文物鉴定与藏品管理的核心逻辑。从文物概念的历史演进到现代科技赋能的鉴定手段,从定名定级的规范标准到藏品征集的实操要点,始终贯穿 “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 的文物工作方针。对于博物馆从业者而言,需在熟悉器物特征的基础上,结合考古学、科技检测、文献研究多维度考证,以严谨态度守护文化遗产,为公众呈现更立体的历史叙事。正如讲座中反复强调的,文物鉴定不仅是技术活,更是对文明传承的责任——唯有精准解码每件器物的 “前世今生”,才能让历史遗产在当代焕发新的光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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